”全國政協委員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銷售中附加公攤面積是普遍現象最可怕的是公攤面積缺乏法律依據和制度約束建議取消公攤面積可以將實際的公攤面積成本核算到實用面積之中讓老百姓明白付費放心購房洪洋委員說,沒有哪一個專業機構在業主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監督下
其實恰恰相反,配套面積越大的住宅、小區和新城,生活品質越高,生活成本越低,大家出錢造配套,是絕對的花小錢,辦大事,賺大便宜
房改二十年來,我國的土地資源越來越少,拿地價格也隨之增加,各大開發商為了自身的利益著想,將樓盤越建越高,一開始人們看中高樓層視野開闊的優勢,紛紛購買入住,隨著時間的推移,高樓層的各種問題逐漸暴露,為大家所詬病,它主要有這4大弊端:第一,安全
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講,上海的每一套房子的面積都包括了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2部分,只有套內面積是真正屬於業主屋內獨享的空間,而公攤面積則包括了房屋的公共大堂、電梯廳、消防通道、電梯等等公共區域的面積
所以帶動了整個行業的發展,但是老百姓思考一個問題,你來到人世間不是給別人做貢獻的,要讓自己享受生活,而不是多花百分之30的錢只為看到小區花花草草和豪華路面,你們小區綠化再好,景觀再好嘛麼不是你自己的,實質是業主花錢便宜了物業那群狗日的
小區車位是否納入小區業主購房的公攤面積上,如果是,小區車位只屬於業主,不能出售給非業主
以很多購房者喜歡的高層洋房為例,這類產品視野開闊、空氣新鮮和私密性好,但在享受各種便利設施的同時,高層產品配置電梯更多、消防面積更大等,同時也承擔著更多的公攤面積
公用的地方大家的使用率都差不多呀 為什麼房屋面積越大的公攤面積越大
建築面積與套內建築面積是包含關係,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除去套內分攤面積的部分)
許多初創企業租下了寫字樓以後,自己找人裝修辦公室的時候讓裝修公司量面積,發現自己實際使用率特別低,然後就急著去找物業算賬,惹出了許多矛盾
由於價格考慮,一般人都會選擇兩梯四戶的房子,但是卻忽略了公攤面積,這樣戶型的房子是很大的,還要為這公攤面積支付鉅額的房價費用,還要每月支付物業費,辛辛苦苦掙得錢都花在這公攤面積上了,而這兩梯四戶的房子朝向還不好,而且噪音也很大,私密性差
4、查閱相關資料:不是所有的開發商都是比較靠譜的,現在有很多不靠譜的開發商在進行房屋的修建時,沒有經過購房者的同意,就擅自改變了樓盤的規劃,結果導致購房者的公攤面積大大增加了,所以大家在買房時有權自查或者聘請律師查詢所購房產的相關檔案,包括
「套內」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公攤面積的區別公攤就是把整幢樓為業主服務的公共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到每戶中
有專家也指出了取消公攤面積的一些弊端,比如取消公攤之後,開發商會盡可能縮減公共區域的面積,這可能會影響房子的居住體驗
2020年8月2日我回老家參加婚禮順道看房才得知,1701在裝修房子時將本屬於共有部分的樓道安裝了自家大門,粉色陰影部分為違法佔用的公攤面積,如圖所示:(一)17樓佔用後樓道實景圖(二)16樓未被侵佔樓道圖準備起訴材料2020年國慶,我坐飛
舉個栗子,你去買房子,開發商給的資料顯示這套房子建築面積是100平方米,那麼,這套房子自身建築的面積(套內面積)一般會只有80平方,另外的20平方是本棟建築的公用電梯、走廊、裝置間等等建築分攤到你這套房子的面積
很多的購房者在面對買房時都會遇見各種各樣的問題,特別是對於房子的面積這一塊,不進售樓部還好,進了售樓部後,聽售樓顧問一介紹,這個面積那個面積,本來就對房產知識不瞭解的人就會更加糊塗,像建築面積,公攤面積、贈送面積、使用面積、牆體面積、產權面
5%其實這個算出來的叫公攤率公攤率=公攤面積/建築面積售樓人員喜歡用公攤率來冒充公攤係數,是因為公攤率看起來要小一點公攤率更多的是計算小區總公攤面積/總建築面積我自己的,總32層,兩梯三戶,162,公攤29多,公攤係數約22%,在合理範圍內
2、如果電梯房是7層至12層的,則公攤面積普遍是在10%至15%
我們買第一套時,我媽挺喜歡隔壁小區的四期,單價低而且贈送入戶花園和半個餐廳加起來15平的樣子,再加陽臺什麼的,光贈送面積就打底20平了,但我堅持選了新盤一期,三年後升值換房賣出去,我家賣得比隔壁小區最高價都高50%這個你要看房產證,一般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