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是現場調解吧,沒有下達處罰決定書不會留下違法記錄
案 情 回 顧 李某系長春市綠園區林園街道一村民,2018年9月27日,長春市綠園區林園街道辦事處對李某作出《責令拆除決定書》,以李某建設的(構)築物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等合法手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1條等法律法
一般在發生強拆、強徵之前,相關部門通常會發下以下幾個檔案1、責令交出土地決定書責令交出土地這份檔案在土地徵收過程中很常見,如果被徵收人認為補償不合理而拒絕與徵收方簽訂補償協議時,那麼徵收方可能就會為了完成拆遷工作,對被徵收人作出責令交出土地
在實際工作中基本上卷宗裡面一份,被處罰人一份,如果作出拘留決定需要給拘留所一份,要是有侵害人且侵害人需要也可以給他一份
扣押你手機的時候,有沒有籤扣押決定書和扣押清單,如果簽了的,那說明確實是扣押了,你當時沒有向他們能索要扣押決定書(被扣押人聯)和扣押清單(被扣押人聯),現在去向他們要應該是會給你的,只是估計他們怕麻煩,但程式上是沒有問題的
沒想到幾天前,環保局送來了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為《監測報告》顯示小張的造紙廠涉嫌排放汙水,對環境造成了汙染,所以需要繳納罰款
注意:符合以上規定,稅務局稽查局依法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或者《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後,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沒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或者經行政複議或法院裁判對此案件最終確定效力後,將按《辦法》處理
目前,我國法律關於上訪問題只出臺了《信訪條例》,其中關於上訪問題只是具備簡單的概述性條款,沒有具體細則,由於《信訪條例》的內容不能得到具體實施,不能從根本上保護上訪當事人的權利,反而卻給權力機關更大的裁量自由權,這些裁量自由權在實踐中經常將
處罰決定上有寫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後果派出所是不能羈押那麼久的,罰金要由法院判決,公安機關只是協調退賠
勞動局不給報工傷的原因是什麼,讓勞動局出具證明
至於你關心的賠錢問題,拿到認定書之後去做鑑定,鑑定出來有傷殘等級的,按照等級標準賠償,現在你只說了骨折之類的,沒辦法判定你究竟是幾級,賠償的標準就無從瞭解
要他們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看看上面是什麼理由你最好把處罰決定書貼出來,要不然的話我只能認為你是在詆譭國家機關
如果錯過起訴期限,徵收人依據補償決定書強拆房屋是合法行為,到時再想爭取補償就很困難了
2019年10月24日,巴南區人社局作出巴南人社傷險《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王某於2018年6月11日受到的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之規定,不屬於工傷認定的情形,現決定不予認定為工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的規定,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這十類文書:(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網際網路公佈:(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之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
即使作出了行政決定,也不是可以輕易強拆的,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之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
今天我們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針對該拆遷戶的遭遇簡單為大家講解在拆遷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地方,希望可以透過我們的講解讓拆遷戶知道簽訂協議的底線以及沒有達到條件的應當拒絕簽字
今天我們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制度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針對該拆遷戶的遭遇簡單為大家講解在拆遷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地方,希望可以透過我們的講解讓拆遷戶知道簽訂協議的底線以及沒有達到條件的應當拒絕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