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解是當事人行使處分權的體現在民事案件審理活動中,人民法院對一些可以進行調解的案件,透過調解工作,消除當事人之間的誤解,化解其間的矛盾,及時解決糾紛,促進了當事人的團結,維護了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
民事調解書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應在法定二年時效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並在雙方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律師建議:如果當事人之間能夠達成一致,儘量去讓法院出具調解書,不要私下和解,因為如果到時候對方不履行,您還需要去起訴,增加不必要的麻煩
燕誠公司於2016年3月15日簽收破產管理人制作的有關債權人申報材料,其於2016年9月12日向福建省高階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撤銷(2003)閩民初字第2號民事調解書,未超過六個月的起訴期間,雖然燕誠公司時任總經理雷思遠於2003年7月就(
你自己覺得沒有過錯,不一定就沒有過錯,這種侵權案子,成年人對自身損害的發生多少都有責任,每個人都有保障自身安全的注意義務,但是工傷賠償的話,有沒有過錯即便是違章作業都是全賠償的,法官是為你好,你不知道執行有多難,並不是判了錢就到手,一分拿不
四、如果你的擔憂按照上述方式解決,你又願意做出讓步,減免金額,個人建議你接受調解,因為調解,速度快(當天都有可能領到調解書),對方主動還款的可能性大,順便還能修補一下你和對方的感情(儘管你不想再和對方來往,但見面了也不至於像仇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的規定,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這十類文書:(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法院認為:①《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
(3)關於實務上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調解書顯然是由當事人選擇的,因為調解協議沒有結案的效力,是否意味著,當事人不選擇調解書的情況下,需要別的制度來結束訴訟[例如原告撤訴]
如果籤的是協議離婚的調解筆錄,沒有領到調解書之前你可以反悔,不簽收調解書就行,你拒不簽收,調解書就不會生效,法院會重新判決
先執行異議、後案外人再審案外人對法院駁回其執行異議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調解書內容錯誤損害其合法權益的,應當根據民訴法規定申請再審,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手上的證據齊全,你可以拿著當時對方借款、你轉賬他收款的記錄證明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法院去提起訴訟申請,那麼法律中是有相關的條例能解決這類的民間借貸糾紛的
律協投訴,前提是別人律師真的有錯一、首先要確定自己有沒有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