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羽毛球比賽時,被意外擊中右眼,這個責任該如何劃分?
瀉藥
我有一個球友,他也是被球打到了右眼,還挺嚴重的,視網膜幾近脫落,差點失明。
當然我就舉個例子,因為我身邊也有這樣活生生的例子,所以我稍微有點發言權。
但是事情的經過是我那個球友(簡稱a)和打到他的球友(簡稱b)a站在網前b站在後場,b準備一箇中場抽球時可能出手慢了些,a心裡想怎麼這球還沒過去,回頭。注意是a回頭看了一眼,之後那個球就剛好抽到a的眼眶附近了。但是抽球,還是一位有點技術水平的青年男性,距離也很近,這個速度是根本反應不了,根本躲避不了的。所以後來才導致視網膜出現問題
題主沒說具體為什麼打到右眼,但是其實按正常人的反應速度,如果是對手,並非隊友的球打來,擊中您的眼睛,除非您在網前對面也在網前,然後因為上一個球質量不好給對面搶到機會快速回球您可能因為沒準備好,思想不集中或者站太前面了所以會打到眼睛。多半其實都是能躲得開的,球到眼睛畢竟還有段距離,但這個我認為對方得負大部分責任。而要是鑑於我舉例子,您隊友因為您回頭打到您,那其實這個百分之八十都是您的問題了,首先雙打中切忌切忌回頭看,球沒長眼睛,你的隊友也不可能保證每個球都打出很好的水平,指哪打哪,是人就有失誤,要是您不回頭,這球最多打到您後腦勺,不會有眼睛問題。所以打球,尤其是雙打,切記不能回頭看哦!
以後題主得長記性了哦!
記得及時到醫院檢查
可以和打您的球友合理協商,商量醫藥費問題
祝題主早日康復
法院判的話,沒有特殊情況的話,這種型別都是屬於自擔風險
相關的案例非常多,基本上你看完就知道怎麼判了
體育運動,自甘風險,責任自擔。以前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現在有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甘風險】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前幾天,看新聞北京有個類似案件,官方的說法是:認為原告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對抗性競技比賽,將自身置於潛在危險之中,應認定為自甘冒險的行為,且被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個人理解,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活動的成年人,應該在瞭解能存在的風險之後參加,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當然這不包括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另外提醒一句,上場前應該對雙方技術水平有個比較明確的判斷(即便是陌生球友,在賽前熱身時也能看出個一二),如果水平相當,當然要盡力去爭取每一分,如果懸殊較大,請儘量保持娛樂的精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如果大家正常打球,意外被擊中,一般都是自擔風險
但是如果是被蓄意擊中,那就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