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或者出讓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專案位置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十一、開發商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超過一年的,買受人有權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
二、按期協商簽約,法院判決開發商退還定金的判決書附《陸某與上海某公司商品房預約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部分內容:《認購書》約定原告首期20%房款的支付時間是2015年12月13日前,同時約定雙方簽署預售合同的時間也是在2015年12月13日
2.認購協議書商品房沒有看房確認書,二手房中則沒認購書,直接交定金籤合同,給購房人說不買還能退,但實際合同簽完就已經要承擔責任了——別說退房了,砍價都不行
最重要是是否綠本,如果是,千萬不能買,這種綠本是國土局備過案的,也屬於有房產證的(明文規定是禁止交易的)是遇上拆遷只賠原房主,無本的,帶原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興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書+歷史遺留回執+律師見證的最安全
《商品房認購書》屬於預約合同,認購定金實質是一種立約定金,認購書籤署後,合同雙方負有按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繼續進行誠信談判的擔保義務,如雙方在磋商過程中未能最終達成一致,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署,應當認為這是不能歸責與任何一方的事
簽訂認購書商品房期房正式銷售工作開始後,一般會設立售樓處,購房人在認可本專案後,可到售樓處簽訂認購書,並繳納訂金
可見,有產權證的動遷安置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是需要受到時間的限制
資料來源:《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專欄介紹】此專欄,重點以房產置業(買房買房租房)、房屋家居裝飾佈局、設計、安裝、改造、維修等方面知識點為核心,旨在幫助更多的房產家居朋友指引方向,成功置家
根據《住宅建築規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司法解釋)等相關法規,買房人遇到下列十二種情形之一時可依法拒絕收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1、未經竣
預售面積是指全部按建築設計圖上尺寸計算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它只供房地產預售時使用
五、拆遷安置房買賣有風險嗎
靜安區的商品房成交均價為111239元㎡,一躍成為上海最有錢的區
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8條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4、光明馬田A631-0115宅地建商品房,配建出售安居房,競70年自持租賃房,商品房最高售價4.53萬/平,安居房最高售價2.37萬/平該宅地基本資訊如下:本次出讓宗地建設普通商品住房,初始配建一定比例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採用“雙限雙競
小編建議在簽訂此類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寫明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和交房的具體時間或期限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法發[2004]5號)第十五條規定,下列房屋雖未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人民法院也可以進行預查封:“(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房地產開發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
深圳規劃局的人說,這次受益最大的就是工業用地持有人,以前深圳的工業用地基本上是沒可能轉為住宅用地的,但現在為了解決住房問題,政府只能想出這個辦法,讓他們參與進來,讓他們獲利,算是雙贏吧
根據《住宅建築規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為司法解釋)等相關法規,買房人遇到下列十二種情形之一時可依法拒絕收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1、未經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