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條成年人的社交“潛規則”,讀懂受益終身不討好,平等融洽,關係才長遠在朋友圈看見這樣一段話很扎心:和深深在意的人聯絡,倘若他遲遲不回訊息,我便會刪了那個對話方塊
我也贊同沒有愛的婚姻應該不要性,魯迅可以保持他的冰清玉潔,如果有選擇的話,誰又知道朱安一定想要和他上床咧
不過是一部分人想要苦中作樂,而魯迅是要在苦中嘗苦,並最終傾覆掉這層苦,讓生活回甘
魯迅也確實是人品高尚,換成一般所謂民國大師可能就不管朱安死活直接離婚了,反對包辦婚姻嘛我補充一點,這兩人結婚前面都沒見過,完全的陌生人,我相信絕大多數人是不願意給三觀不合的陌生人教書的,而且這個陌生人還不願意學習,哪怕名義上她是你的妻子教了
”“您是舊時代的人,沒有文化,不懂先生作品的價值
他把和許廣平OOXX記錄為洗腳
然而奇怪的是,自由之風吹拂的都市裡,還是存在各種各樣的新時代“朱安”——女生們會說:只想賺錢,不想戀愛
"這是魯迅提及妻子朱安時說的話
還有人說,魯迅不喜歡朱安沒有錯,可以離婚呀
魯迅時年45歲,許廣平27歲,朱安48歲
以下是原文答案部分(已編輯):懶得打字,但是要給魯迅正一正名,94年小妹妹寫的YY小說(《朱安,一生欠安》一文)不要拿出來擾亂視聽,也請多瞭解一下清末的紹興社會情況,或者中國傳統的習慣再來黑魯迅
連名義上的夫妻關係,魯迅都不願承認,他要去追求他的世界,他的愛情,而那個叫朱安的女人,只是老夫人的陪侍,只是魯宅的看門狗
(魯迅故居)朱安接受的家庭教育就是一切從夫,在聽說自己未來的丈夫喜歡大腳時,她在上花轎前,穿上了大幾號的鞋子,由於朱安個子矮小又瘦弱,在下花轎時,鞋子還掉了下來,一波三折的婚禮仍舊是完成了,只是婚禮在魯迅眼裡只是做給母親看的,新婚之夜,魯迅
魯迅在這裡住到1926年8月去南方任教,兩年多時間,想必遠離周作人一家,清淨不少,照顧老母,和朱安也算相敬如賓
朱安嫁入周家之後,雖然在家裡地位不高,但還是盡心盡力地照顧孝敬魯迅先生的母親,沒有絲毫懈怠和怨言(在這期間,許先生能說自己做得比朱安好嗎,盡孝更多嗎(當然許先生給魯迅先生生了一個孩子,但沒有孩子也並不是朱安的錯,他們夫妻並沒有真正同過房一天
1912年到1919年,魯迅和朱安一個在北京、一個在紹興,兩人兩地分居7年,七年中,魯迅也有家書,只不過不是給妻子,而是給母親和小弟,他甚至經常和弟媳婦的孃家人互通訊件,甚是熱絡
1906年7月26日,25歲的魯迅與29歲的朱安結婚了
魯迅逝世後,許廣平,二先生周作人,寄錢給魯老夫人和朱安養家
魯迅大半輩子都在和坑害朱安的“舊社會”“舊思想”“吃人的禮教”做鬥爭,卻一直被這樣的舊式婚姻籠罩,最後他毫不猶豫地接受了思想先進的許廣平,比朱安先一步得到了解脫
提到魯迅夫人,多數人只知道許廣平女士,卻不知在魯迅身後還有一個叫朱安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