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錯誤是法院調整的,案由錯誤和法律關係錯誤是兩回事,事實沒有變化,實際的法律關係也無太大變化的情況下,二審要想勝訴得看一審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是否存在問題(實體上)以及是否存在程式上的問題,至於被告找你這個事,就不好判斷是咋回事了
”“就業歧視是指沒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政治見解、民族、社會出身、學習方式、性別、戶籍、殘障或身體健康狀況、年齡、身高、語言等原因,採取區別對待、排斥或者給予優惠等任何違反平等權的措施侵害勞動者勞動權利的行為
你說的民法裡的公平正義原則不適用智慧財產權官司的
【案由基本結構】根據行政訴訟法和相關行政法律規範的規定,遵循簡潔、明確、規範、開放的原則,行政案件案由按照被訴行政行為確定,表述為“××(行政行為)”
提案內容——提案內容一般應包括兩個部分:(1)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據,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情況、有分析,實事求是,簡明扼要,切忌籠統、空泛
你所說的起訴美容院退換預付款的問題,你交錢給美容院是享受美容的服務,一個收錢提供服務,一個交錢享受美容服務,雙方就服務問題達成了一致,所以你起訴美容這個事情,屬於合同糾紛,案由可以填寫服務合同糾紛
說明:此婦自幼時,因跌倒傷及脊椎,乃至背駝一峰,身長難以再高,故幼時甚受無知友伴笑辱(當然,此乃此婦累世因緣之業報),但其人頗為善良,不但不計友伴之怨仇,反而時時幫助友伴,不使友伴受到危險,如有危險行為,她都會喝阻及注意,適時伸出援手,並且
很多人拿到一個案子還沒有搞清楚所有證據,就開始寫訴狀,等到當事人把訴狀簽字蓋完章準備起訴了,才開始發現訴狀中訴訟請求不對、被告有遺漏、事實與理由有瑕疵等問題,只能重新寫訴狀讓當事人重新簽字蓋章,這會給當事人留下不專業、不細緻的負面印象,因此
比如選擇不當得利返還糾紛,法院審理後認為,不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獲得財物,實際上是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但是我國法律規定不能假借婚姻索要財物,這種附結婚義務的贈與違反公序良俗,應該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後,獲得財物的應該返還不當得利
(有些地區法院要求提交證據目錄,還要求寫上證據內容,來源等,如果證據繁多的話可以做個證據目錄,不過其實在這邊寫明已經等同於證據目錄了)此致xx市xx區人民法院(另起一行,不要跟上面那個"此致“連在一起)起訴人:(手寫簽名,當然打字
(被告是單位的,寫明單位名稱、住所、聯絡電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及職務)訴訟請求:寫明具體的請求及數額,分項逐一列出
全抗辯,抗辯主要是法律適用的抗辯,在上述案由及事實確定的情況下,可以運用裁判文書網,這個巨大的資料庫,透過檢索關鍵詞,尋找最相類似的判例,總結對方的主要抗辯方向及法院最終裁判依據,包括最常出現的抗辯事由及法院認定意見,一般來說對於同一型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