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忠林案以逾197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創下國內冤假錯案精神損害賠償最高紀錄後,金哲宏案又抬高了這項賠償的“天花板”——9月6日上午,金哲宏前往吉林省高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他共計獲得國家賠償468萬元,屬同類案件中的國賠最高金額
因為在司法實踐當中,很多刑事被告人沒有那麼多錢,這必然導致死亡賠償金無法實際執行,所以如果法律上規定這一條的話,無疑會使法院的威嚴受損
等法院判吧,其他你就不用操心,當然,最後肯定是要出訴訟費啥的,不可能一分不出的,我們上半年也是跟你一樣同責的死人事故,最後出了精神撫慰金30000,還有5000的訴訟費你不用理會保險公司的說法,鑑定費根據保險法第64條,有保險公司承擔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謂的因果關係就是他們這麼猖狂的根本原因,醫學沒辦法證明,訴訟時間長流程複雜,所以他們的“解決方案”就是退學費,並象徵性的給2萬元撫慰金(注意,這裡還叫撫慰金),沒有認錯和任何大企業應有的擔當,如果幼教行業都是這樣,容錯率這麼高,出了事賠個
那麼20年就是:52379*20=1047580元再來算精神損害撫慰金:《關於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具體數額,原則上不超過依照國家賠償法第33條、第34
可以,不管是醫療還是交通事故,都損害了你的身體健康,侵害了生育權,精神上遭受極大的傷害,可以主張精神撫慰金
我們先假設事故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假定為50000元,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每月5000元建議我方可要求的主要賠償金大致如下:死亡賠償金1030000元(50000元*20年=1000000)+喪葬費30000元(5000元*6
比如未婚未育的女性骨盆處受傷,雖未達到畸形癒合的程度,不構成傷殘,但是可能會對以後生育產生影響,對於該情況可以作出說明,向法院主張多判精神撫慰金
國暉交通律師還提及到,雖然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時,賠償權利人是有權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的,但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是否獲得法院的支援,還得根據受害人的傷殘情況與案件受害人的過錯程度等因素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