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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學各時期都是怎麼解釋“親親相隱”的?君子究竟應不應該親親相隱?

作者:由 徐曉軼 發表于 詩詞時間:2015-10-23

中國這麼悠久的歷史,經歷的事情太多,所以經驗教訓方方面面的都有,任何事情基本上都能找出個反例出來。親親相隱和大義滅親相對,哪個有錯?要看先決條件,儒家講中庸,以中為用,就是在各種矛盾、約束中找平衡、找最優解、找滿意解。

儒學的問題就在於強調這個根據情況的不同來尋求當下的最優解,西方是依據外部公開標準由相對客觀的法官系統來進行裁決,當然儒學的最優解首先要符合整個社會意識形態的基礎解,但細節部分由於只能由充分佔有現場資訊的當事人才能進行判斷,所以這個最優解很有可能就是這個當事人自己所認為的最優解,如果這個當事人不夠客觀,不但不是最優解,還會導致未被公平對待的一方根本就無法提起申辯,因為其它監督者所掌握的資訊不夠,只能就大方向進行監督,細節部分是無法落實的。

所以儒家的治理體系對居中裁決者要求太高,這也是後世只能用法作為實際手段的原因。這和儒學誕生於農業、熟人社會有關,在當下社會基礎已經完全發生了變化的情況下,當然要做調整,向西方進行借鑑,但是否就完全引進,總還是要進行批判吸收的。

所以對君子是否要親親相隱,應該是自己根據情況在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進行判斷,問心無愧即可。

標簽: 最優  儒學  相隱  進行  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