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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的魔女審判的歷史是怎樣的?爆發的原因是什麼?

作者:由 清水五 發表于 動漫時間:2022-06-19

歐洲的魔女審判的歷史是怎樣的?爆發的原因是什麼?清水五2022-06-19 09:06:15

youtube 上耶魯大學公開課程裡有witchcraft and magic,課程裡把很多基本概念都介紹到了。

中世紀早期(476-1000),教會的主要鬥爭物件是異教,而女巫被認為是超自然力量的異教宗教解釋。教會當時的應對方式是試圖用“聖徒崇拜”的手段解釋有益的超自然力量;用“魔鬼作惡”的概念涵蓋有害的超自然力量。對於民間的基督徒來說,異教的超自然力量是值得恐懼的物件,需要消滅。所以當時有不少作為反異教鬥爭的獵殺女巫行為。但是對於教會官方來說,應當從根源上拒斥承認異教對超自然力量的擁有,所以paderborn公會議上查理曼斥責任何獵殺女巫的行為,因為“女巫根本就不存在”。

中世紀(1000-1300)教會壟斷了整個宗教市場,同時該時代也是中世紀極盛期。整個歐洲根本就沒有能與之競爭的宗教,這影響到了人們對待上帝的心態,即上帝的權威無所不能。這段時期,由於聖徒崇拜的解釋權在10世紀左右完全被收歸教廷,所以各地重新出現了對“有益”的超自然能力的需求,因此能夠用“草藥”等等教會之外的手段援助人們達到某種目的的女巫傳說開始出現。但是由於教會的權威性,使用“詛咒”等挑戰權威的手段女巫傳說尚不多見。

13世紀中葉之後,部分和經院神學的發展有關,部分和中世紀晚期神秘主義思潮有關,西歐出現了系統的惡魔學。從這一時期開始,出現了“被惡魔誘惑的女性”的傳說,但是教會並沒有把這種傳說當回事,因為這種說法缺乏系統性,根本不對主流宗教構成任何挑戰。相反地還補充了整個宗教體系。而宗教裁判在中世紀晚期常常將女巫和異端罪混同,“施行巫術”的罪名開始出現,但是主要是作為異端行為的附屬。

直到宗教改革時期,宗教市場的壟斷被打破,各種不同的宗教思潮興起,開始搶奪爭取信徒。各方都以“迫害女巫”為手段,宣誓自己宗教對超自然力量的權威。而異端罪和女巫罪這時候也完全分開。所以其實西班牙和葡萄牙女巫審判較少,遠不如三十年戰爭時期德意志地區興盛。歐洲女巫審判在1560-1630年間,在南德地區最頻繁。同時女巫罪作為一種迫害女性的口袋罪,從宗教進入了世俗法律的範疇,這點在政教合一傾向更加明顯的新教國家,尤其是英國和北美殖民地更為明顯。直到18世紀,女巫審判的熱潮才開始慢慢衰弱下去。

總之,女巫審判的核心是主流宗教宣誓對超自然力量的主權,宗教競爭越嚴重,宗教情緒越狂熱,女巫審判的土壤也就越肥沃。

標簽: 女巫  宗教  超自然  異教  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