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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慕孫何許人也?

作者:由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1-12-26

韓慕孫何許人也?匿名使用者2021-12-26 07:33:22

正如曹聚仁所說,”‘幽默’就怕碰上了‘老實人’,把正面文章看反了,又把反面文章看正了”(《<論語>與幽默》),《志摩與我》雖然表面上在講作者跟徐志摩的交往,其實目的是諷刺攀親道故自我吹噓的風氣呀。不過幽默到底是需要語境的,所以即使在當時也有讀者看不懂,“竟有人寫信給《論語》社,說不應該刊用這類文字”。除了上面說的這層意思,或許也有諷刺以”我的朋友胡適之“聞名的章衣萍的意思。

至於韓慕孫其人,雖在《論語》長期撰稿員之列,其實跟名單裡的宰予一樣,不過是個論語社同人共用的筆名。且看“他”發表過的三篇文章,分別是第一期的《書報介秋:政治工作大綱》、第二期的《書報春秋:人生之價值及意義》和第三期的《志摩與我》。前兩篇說是書評,不妨稱之為賣書廣告;第三期正文之後附有《韓君來函》和《編者覆函》,如果細細品讀應該能讀出雙簧的味道。然而斷然地說韓慕孫就是某某某,倒也太魯莽了,我看到曹聚仁也說記不清了。好在只是個諷刺小品,當作論語社的共同主張也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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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韓慕孫《志摩與我》

我今天收到《論語》半月刊的信,說無論如何九月六號以前一定要稿子,這樣一來倒把我難倒了。我原來想再寫一篇書評,但一來像李石岑先生的《人生價值和意義》和何容同志的《政治工作大綱》這一類的傑作實在不大多,二來書評要想寫得與所評的書一樣地有精彩實在並非易事。

同時要我寫諷刺政治的文章,《論語》的主編者應該知道我是不來的,因為我站在忠實同志的立場,決計不肯對於黨國有所非難或指摘。稿子總是要繳的——這又如何是好呢?有了,讓我就拿我的亡友徐志摩作題目!

志摩是去年十一月裡遭難的,所以我本想到了十一月再做文為他週年忌的紀念。但仔細一想,實在沒有什麼大關係。這篇文章命名為《志摩與我》。志摩雖然是十一月死的,但我可是十月生的。既如此,就現在動筆,又有何妨。

我生在前清光緒甲午年的廢歷九月,屈指一算,現在已是快到四十幾歲的人了。我這四十年當中,只有一個知己,不消說,就是志摩。但如今他竟棄我而逝,嗚呼痛哉!

我認識志摩是在北大。那時我已快畢業,志摩與我既是同鄉,又比我年幼,所以總是不時到我的宿舍請教這樣,請教那樣。他在學生時代雖是個聰明活潑的小孩,不過太喜歡聽戲,太愛修飾和打扮;因此我總是規勸他,叫他多讀蕭伯納,少塗雪花膏。所以到了後來,志摩見了我,總是口口聲聲說,當時要不是我,他必定會墮落得不成樣子。

大家都知道志摩是個新詩人,不過很少人知道他的新體詩頗得力於他早年舊詩的習作。我還記得他在北大的時候,作了詩詞,總是拿來就正於我。我不惟修改他的詩,並且他每次作國文總是讓我看過一遍,再交進去。他那種很誠懇,很虛心,而好學不倦的態度,現在想起來還歷歷如在目前。

志摩在北大不久,就去留學歐美了。我呢,因為生計所迫,所以畢業以前,就在北平任教。教書餘暇,我也寫了好一兩篇短篇創作小說及新詩,向XX雜誌及XX報文學副刊投稿。志摩在劍橋看見我那首“我的心絃在震動了!”的詩登載出來,曾寫了一封信給我說道:“效文(附註:這是我的號)兄,像你這種Lyrical的天才,西方只有雪萊能夠望你的項背。勉之哉!”志摩呀,志摩!你九泉有靈,應該知道我現在還是很感謝你的誇揚,並且對於詩的Lyrical興味一方面還是在不斷地努力。

民十二志摩回國以後,我們在北平差不多每個禮拜都要碰頭。每碰頭,他必定要朗誦他的新作,並且要問我:“效文哥,你看還有什麼音節不和諧,或者用字不妥帖的地方?……來,來,來,請你老實不客氣的告訴我!”

本黨北伐成功以後,我就南下到福建去作政治工作,同時因為事忙,三年以內,與志摩通訊不到十次。民二十的夏天,我重來滬上,才又與他聚首,那時,他就告訴我他下學期就要回北大去教英國文學,同時他說與邵洵美、孫大雨諸人要辦一個《詩刊》,叫我也來投稿。“效文哥,你近來為何不大發表你的著作?我希望你的自信心還是堅決如昔。我對於你十二萬分的信仰,我知道你要是肯努力,將來在中國語文學史的地位一定是不朽的!”志摩說這話時,伸出了他那巨靈似的手掌,使力地拍我的背脊,給我一種不可言喻的“煙士披裡純”——一種神秘得令我周身震盪的愉快和靈感!

我尤其記得的,就是去年十一月的一晚。志摩坐在我的書房裡,烤著火爐,一面吐菸圈,一面翻閱我尚未出版的詩集。我在旁邊,只見他點頭,只見他擊節。他的眼睛發出一種異樣的光輝,那種出神的情形,彷彿孔子在齊聞韶的樣子。

“效文哥,佩服,佩服,佩服之至。像你這個才是真正的詩!我那些比起來簡直是一錢不值。我……完了……唉!”志摩嘆了一口長氣。

“我……完了。’’一一料不到以後這便成了讖語!

志摩,你的確是我惟一的知己!

一九三二年十月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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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曹聚仁《志摩與我》

這一小題,並非我要寫我和志摩之間的交往,而是想到30年代刊在《論語》半月刊上一篇諷刺名文,題名《志摩與我》。當年,林語堂先生提倡“幽默”,主編《論語》半月刊,由邵洵美兄的《時代》半月刊刊行。這刊物,由邵洵美、李青崖、林語堂等十人組社編刊,十人之中,也有章衣萍在內,每人出大洋一百元作為股本。可是,《論語》社有十條戒律,一條是“不說自己的文章不好”,已經夠幽默了;另有一條是“不說‘我的朋友胡適之’”,這一條便刺痛了章衣萍的心病了,因此,《論語》刊行那麼久,章衣萍不曾寫過一篇文章,等於不是股東,不是社員了。我已記不起《志摩與我》是誰寫的,這文中並非寫志摩與他交往的事,只是用“我的朋友胡適之”的口吻在寫,對章衣萍嘲弄了一番,使他啼笑皆非的。

到了今天,未必有人願意再說“我的朋友胡適之”了,在30年代,胡適之可真赫赫有名呢!三十年前,我在衡陽,真的看見過一位刻著“蔣委員長舅父”署銜的名片,那時趙君勱兄任衡陽市長,正在敬而禮之。十五年前,我在奉化溪口,看見這位舅父,他在賣大餅為生,當然不再用那張名片了。志摩呢,在30年代也正如日中天,時人許之為歌德、拜倫,難怪“志摩與我”可作為諷刺題材的,昔有題銘旌的,大書“文華閣大學士府下廚子某某隔壁王婆之靈位”,這便是“我的朋友胡適之”的另一種諷刺語。章衣萍之為世人所譏刺的,不獨那部冒牌的《情書一束》呢。(《情書一束》中的情書,一半是我的同學葉天底兄寫給吳曙天小姐的信,跟衣萍毫不相干的。)

世代遷更,徐志摩早已為世人所淡忘了。臺北《傳記文學》社替他刊行了《徐志摩全集》,龐然六大輯,售價六十元,依我所知在香港的銷數,實在很差,浪淘沙去,沒人再寫《志摩與我》了。

標簽: 志摩  論語  章衣萍  胡適之  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