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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哲學史講演錄》-第一部希臘哲學-第三篇-第三期:新柏拉圖學派哲學-丙、亞歷山大里亞派—四普羅克洛—概述(42)

作者:由 純思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1-14

四普羅克洛

“另一個更重要的、晚期的新柏拉圖派分子,還必須提到的,是普羅克洛。普羅克洛於四一二年生於君士坦丁堡,於四八五年死於雅典,但大部分時間是同普魯泰克一起在雅典居住和研究。他的傳記是由馬裡奴寫的,其風格和上面所列舉的那些傳記相同。根據這個傳記,他的父母是出自克散陀——小亞細亞的呂其亞的一個地方;由於這裡崇奉阿波羅[按系日神]和明內娃[按即雅典娜,司智慧、戰事、藝術的女神]為這個城市的保護神,所以他也以感恩的心情崇拜這兩位神靈。據說這兩位神靈也器重他,把他當作他們的寵兒,特別照顧他並現身在他面前,據說,亞波羅曾由於撫摩了他的頭而醫好了他的病,而明內娃曾囑咐他要他到雅典去。他首先到亞力山大里亞研究修辭學和哲學,後來才到雅典從普魯泰克和柏拉圖派須裡安研究。在這裡他先研究亞里士多德哲學,後來研究柏拉圖哲學。主要地是普魯泰克的女兒阿斯克勒比格尼亞引導他進入了哲學的最內在的秘密,據馬裡奴肯定說,她是當時唯一儲存著從她的父親傳授給她的關於重要的神秘儀式和整套巫術的知識的人。普羅克洛學習了一切有關秘法的東西、奧爾斐的詩歌、黑梅斯的著作以及各式各樣的宗教社團:因此隨便他到哪裡,他對異教徒的崇拜儀式比那些專司儀式的祭司還知道得更清楚些。據說普羅克洛本人曾被導引進各種異教的秘法。他本人奉行最不相同的各個民族的一切宗教節日和儀式。他甚至知道埃及人的崇拜儀式,遵守埃及人的淨化儀式和禮拜節日,並且他還在某些日子絕食、祈禱和唱頌神詩。但是秘法(,在亞力山大里亞人那裡並沒有我們對這名詞所瞭解的那樣的意義,反之,這名詞在他們那裡一般是指思辨的哲學而言。同樣,秘法在基督教裡也只有對於理智才是不可理解的、才是秘法;但秘法乃是思辨的物件,是理性所可理解的,——秘法並不是什麼秘密,而是啟示的。普羅克洛曾經寫了很多頌神詩,至今還有幾首很美的遺留下來,這些詩都是獻給著名的神靈以及一些完全地方性的神靈的。關於他曾經信奉很多的宗教這一點,他自己也曾說過:“對於一個哲學家來說,光是為一個城的崇拜儀式或少數人的崇拜儀式服務,那是不適宜的,他應該普遍地作全世界的祭司。”認為奧爾斐是一切希臘神學的創始者;他特別認為奧爾斐和迦勒底的神諭具有很大的價值。他曾在雅典教學。自然,他的傳記作者馬裡奴還敘述他做出許多偉大的奇蹟,如他曾使天下雨,並曾使酷熱消減,如他曾使地震平靜、曾醫治很多疾病,並且曾經看見神靈的現身。”

普羅克洛是新柏拉圖派的最重要的人物。所以,黑格爾必須要好好討論。

就這個開始部分,黑格爾還是按照慣例討論了他的生平以及他的一些成就或者一些學習或者師承的東西。在這個部分,我們要著重把握如下的幾點:

1、他先研究了亞里士多德的哲學,後來研究柏拉圖哲學。

2、他也學習了一些秘法,對異教徒的崇拜儀式非常精通。

3、他寫過很多頌神詩,而這些是獻給地方性神靈的。

4、他有很多傳奇的故事。

“普羅克洛過著一種極其好學的生活;他是一個深刻的、思辨的人,並且掌握了極其廣博的知識。我們不禁感到這樣一個哲學家的見解和他的門人們後來在他的傳記中對他的描述之間有矛盾。他的傳記中所提到的神奇的事蹟,在他本人的著作中一點兒痕跡也找不到。普羅克洛遺留下很多著作,我們也還保有多種。還有幾種數學的著作,例如“論圓形”就是從他那裡得來的。他的哲學著作主要是一些對於柏拉圖的對話的註釋,對於不同的對話的註釋發表在不同的時間,特別著名的是對於“蒂邁歐篇的註釋。但有幾種只是手稿;古桑曾對這些手稿最全面地加以整理,並在巴黎出版。印成單行本的是他的”柏拉圖神學“和他的”神學要旨“,——這是普羅克洛的主要著作。後面這一種小書克羅依採爾曾重新印有新版,此外還刊行了幾種上面所提到的註釋。”

黑格爾還是按照慣例,在這個第二部分,討論他的著作。

就他的著作而言,是以註解柏拉圖而著名,而最為著名的註解是對“蒂邁歐篇”的註解。

還有就是出版的那個“柏拉圖神學”是作為他的主要著作。

“他同樣獻身於崇拜上帝、科學和新柏拉圖派的哲學。他的哲學的中心思想,很容易從他關於柏拉圖的神學的著作中認識清楚。他的著作也有著許多困難,因為裡面討論到異教的神靈,並從這些神靈裡推究出一些哲學的意義。他和柏羅丁卻很不相同,因為在他這裡新柏拉圖派哲學整個講來至少已經達到一個較系統的排列和較發展的形式。他的出色之點在於他對柏拉圖的辯證法有了較深刻的研究。他是很有趣味的,因為特別在“柏拉圖神學”裡(這書無疑地也是富於辯證法意味的),對於理念的範圍有較明確的進展和區分;而在柏羅丁那裡情形就不是這樣。在這一著作裡,他從事於對最敏銳的、最深刻的“一”的辯證法的研究。他感到有必要去證明多即是一、一即是多,並揭示出一所採取的各種形式。但是他的辯證法多少總是一種外在的論證,是非常令人厭倦的。不過有一點是不容誤認的,即普羅克洛哲學有深刻的意義,並曾獲得了較充分的發揮和明晰性以及科學的發展,而且大體上講來他的文章也是很好的。他的哲學,如同柏羅丁的哲學一樣,乃是採取對於柏拉圖的註釋的形式,“柏拉圖神學”一書從這一方面看來是他的最有趣味的著作。這是一個理智的體系。我們要看,如何才可以予以正確的闡述;我不是說,他的陳述是完全清楚的,其實也還有很多缺點。”

就普羅克洛的哲學而言,他的哲學是作為一種結合,是作為崇拜上帝和科學的一種新柏拉圖派的哲學,這個是他哲學的主要特色。

而就他哲學的這個特點而言,黑格爾指出,他的出色的地方就是“對柏拉圖的辯證法”有了較深刻的研究。

就這個辯證法而言,是深入研究“一”的辯證法。

而他的證明就是“一即是多”。

不過黑格爾認為,他的辯證法也是一種外在的論證。

就他的哲學特徵來看,並不是一個思辨的體系,而是一個理智的體系。這個是一個總的結論。

“在柏拉圖的“巴門尼德”篇中,他特別明白地看到絕對本質的性質是被認識到了。①柏拉圖的“巴門尼德”篇的結果,在討論柏拉圖時我們已經引證過了。②在柏拉圖本人那裡,這些純粹的概念出現得很自然,好象除了它們所具有的直接的意義外,沒有更進一步的意義似的。③“一、多、有”,等等,在這裡我們瞭解的是這直接的一、多。④我們把它們規定為我們思維中的普遍的概念;但在普羅克洛看來,它們有著較高的意義,它們是絕對本質的表現。⑤——於是他根據柏拉圖的辯證法來指明,一切規定,特別是“多”這一規定,如何會自己揚棄自己而回復到一。⑥從表象意識看來,這是一條主要的原理,即:有許多實體存在著,或者多(多個事物,每一個事物都是一,因此是一個實體)本身就具有真理性,——但是這一條主要的真理在他的辯證法裡卻失掉其真理性了。⑦其結論是,只有一才是本質、才是真的,所有別的規定只不過是在消逝中的量、只不過是一些環節,它們的存在只是象一個直接的思想那樣。⑧對於一個直接的思想,我們不承認它有實體性、有其獨特的存在。⑨所以一切都是規定,而一個事物的諸規定就是在思維中的這樣的環節。⑩對新柏拉圖派和普羅克洛,常常有這樣的反對意見不斷地提出來,即:對思維說來,誠然一切都回復到統一,但這只是思維的統一,並不能由此推論出一切現實的事物不是現實的實體,彼此各自不同,各有其獨立的原則,甚至各個不同的實體彼此互相分離,各有其自在自為的存在,——剛才所提到的只是邏輯的統一,而不是現實性的統一,從邏輯的統一得不出現實性的統一的結論。⑪這就是說,他們這個反駁永遠是把問題從頭重新開始一番。⑫他們說到現實性,認為現實性是某種自在地存在著的東西;當他們說到現實性是什麼時,則他們只能說,現實性是一個東西、一個實體、是一,簡言之,他們老是重新提出某種自在地存在著的東西,而這東西之必然要消逝及其無自在性,是業已指明的了。⑬”

①就柏拉圖的哲學而言,

——在柏拉圖的“巴門尼德”篇中,

——柏拉圖,他特別明白地看到絕對本質的性質是被認識到了。

黑格爾首先指出,就柏拉圖而言,他對絕對本質的性質是認識到了的。而這個認識是被表述在他所寫的那個巴門尼德篇中。

②而柏拉圖在那兒的表述而言,

——柏拉圖的巴門尼德篇的結果,在討論柏拉圖時我們已經引證過了。

③就柏拉圖的思想而言,

——在柏拉圖本人那裡,這些純粹的概念出現得很自然,

——好象除了它們所具有的直接的意義外,沒有更進一步的意義似的。

黑格爾認為,柏拉圖在“巴門尼德”篇中的討論,出現在柏拉圖文章中的那些純粹的概念,是非常自然地被引出的。而這樣的一種自然地被討論,就好像,這些純粹的概念只是具有那些直接的意義,而不具有更深刻的規定性。

④就柏拉圖本人的那些純粹概念而言,

——“一、多、有”等等,在這裡我們瞭解的是這直接的一、多。

就那些純粹的概念而言,是表現在“一、多、有”這些概念中。

而就這些概念而言,就是我們通常所討論的那個“一”和“多”。

——我們把它們規定為我們思維中的普遍的概念,

——但在普羅克洛看來,它們有著較高的意義,

——就這個較高的意義而言,它們這些純粹的概念是絕對本質的表現。

在我們看來,無論是一或是多,都是被我們規定為思維中的普遍的概念,或者說是作為一種純粹的思想。

不過,在當時的普羅克洛看來,它們就不只是作為純粹的思想,而還具有一些“較高的意義”。

就是說,無論是一還是多,都被普羅克洛賦予了一種“絕對本質”所表現出來的東西。

而就這個絕對本質而言,就是上帝。

就是說,上帝是以“一”或者“多”的方式是來表現自己的存在或規定性的。

⑥就普羅克洛的這種理解而言,

——於是,普羅克洛,他根據柏拉圖的辯證法來指明,

——一切規定,特別是“多”這一規定,如何會揚棄自己而回復到一。

在普羅克洛對這些概念的理解中,普羅克洛依據柏拉圖的辯證法,他就指明瞭如下的一種思想:多會揚棄自己回覆到“一”。

也就是說,就多和一的關係而言,一是作為更為本質的東西,是更為代表絕對本質的東西。

⑦就這個多回復到一而言,

——從表象意識看來,這是一條主要的原理,

——即:有許多實體存在著,或者多本身就具有真理性,

——就多而言,是指多個事物,每一個事物都是一,因此是一個實體。

——但是,這一條主要的真理在他的辯證法裡卻失掉其真理性了。

而就多回復到一這樣的一種否定運動而言,是作為一種表象意識,就是說,那個多是作為表象,而這個一,是作為這個表象背後的統一。

而這樣一來,這個多回復到一的這個規定性,它就是一條主要的原理,這個原理就是表象的原理。

而就這個表象的原理而言,就是承認,存在諸多的實體,作為實體,它們本身都具有真理性。這些實體,它們之所以是具有真理性,只是因為這些多,每一個都是“一”。

而這樣一來,就多而言,就被這個原理分解為諸多的“一”。

也就是說,一就把“多”給否定了,而這樣的一種回覆,恰恰表明的就是每一個多它自身都是一。而作為自身的一,就構成了這個回覆的根據所在。

而這樣一來,從前那個作為表象意識的主要原理就被否定了——就是說,每一個事物都是作為實體,或者說多本身就具有真理性這個原理就被否定了。

⑧就多被一所否定而言,

——就普羅克洛的結論而言,只有“一”才是本質,才是真的,

——所有別的規定只不過是在消逝中的量、只不過是一些環節,

——它們的存在只是象一個直接的思想那樣。

就普羅克洛的這種思想而言,一被理解為或者表述為本質,而相對於或者區別於這個一的多,就只能被理解為“量”,而這個量,是作為一些消逝中的量,是作為環節而存在的。

⑨這樣一來,

——對於一個直接的思想,我們不承認它有實體性,有其獨特的存在。

——所以一切都是規定,而一個事物的諸規定就是在思維中的這樣的環節。

因為本質只是一,而作為多的是作為非本質的,是作為一的一些環節。這樣一來,這些環節就被理解為是“規定”。

所以,一個直接的思想,它就不被理解為具有實體性的東西,就是說,它只是作為一個規定物,而作為這個事物的規定,因為是被包含在這個“一”中的。

所以,事物的諸多規定,是在思維中的,因為一,它就在思維中。

⑪就普羅克洛的這個“一”作為本質的思想而言,

——對新柏拉圖派和普羅克洛,常常有這樣的反對意見不斷地提出來,

——即:對思維說來,誠然一切都回復到統一,

——但這只是思維的統一,並不能由此推論出一切現實的事物不是現實的實體,

——彼此各自不同,各有其獨立的原則,甚至各個不同的實體彼此互相分離,

——各有其自在自為的存在,

——剛才所提到的那個思維的統一,它只是邏輯的統一,而不是現實性的統一,

——從邏輯的統一得不出現實性的統一的結論。

在這裡,我們首先說柏羅丁同普羅克洛的區別,柏羅丁所強調的是始基,這個始基後來被表述為太一,無論是始基還是太一,都是帶有更多自然哲學家色彩的。

而在這裡,普羅克洛,把始基替代為“一”,這個“一”的規定性,帶有更多的是對感性物的否定,在這個否定中走向思想,而這個思想所採取的形式,是以一箇中間性——數的形式出現的。

就是說,就普羅克洛而言,他還沒有徹底從感性物中超脫出來,走向徹底的精神,但是他已經比柏羅丁更進一步了。

就普羅克洛而言,他的多回復到一,這樣的一種回覆,黑格爾認為,這個只是思維的統一。所以,就這個思維的統一,世人就會對它提出非議:

思維的統一作為邏輯的統一,它得不出現實性的統一。就是說,世人會反駁普羅克洛說,你所說的僅僅只是主觀性,而不具有客觀性。

——這就是說,他們這個反駁永遠是把問題從頭重新開始一番。

在黑格爾看來,這樣的一種反駁,只不過是把問題重新開始:那個多是如何返回到“一”的?

——他們說到現實性,認為現實性是某種自在地存在著的東西,

——當他們說到現實性是什麼時,則他們只能說,現實性是一個東西、一個實體,是一,

——簡言之,他們老是重新提出某種自在地存在著的東西,

——而這東西之必然要消逝及其無自在性,是也已指明的了。

在黑格爾看來,這樣的一種反駁就意味著:

1、在這些反駁者看來,現實性是作為某種“自在自為性”的東西。

2、而這樣一來,所謂的現實性就被理解為是一個東西,或者是是作為一個實體意義上的現實性。

3、但是,這樣的一種現實性本身已經被證明為沒有“自在性”的,就是說,這樣的一種證明已經在前面已經指明瞭的。

“普羅克洛從一開始;他從一往前進展,但是他沒有立刻就達到心靈。①不過一切規定在他那裡都具有著具體得多的形式;而這個一的自我發展,在普羅克洛那裡也不復象在柏羅丁那裡那樣被認作概念。②我們必須一下子放棄這點,不要去尋求二元化的概念。③主要的東西是一、是太初。④“一本身是不可言說的和不可認知的;但是我們可以從它的自身展現和自身回覆的過程中去認識它。⑤”普羅克洛把這種自我二元化、自我分化的關係、一的最近的特性規定為一種產生、一種展現、活動、闡明、揭示。⑥一的產生的情況並不是超出自己之外;因為超出自身將會是一種變化,而變化是被設定為自己與自己不相等同的。⑦因此透過它的產生的過程,一也並不感受到任何虧欠或減少。⑧一是這樣一種思維,這思維並不由於產生了一個特定的思想而感受虧欠,而仍然保持原樣,那被產生的東西也保持在它自身之內。⑨”

①對普羅克洛而言,

——普羅克洛從一開始,

——他從一往前進展,但是他沒有立刻就達到心靈。

普羅克洛,他不同於柏羅丁的地方就在於,他並不滿足於多返回到一,而是把這個得到的“一”理解為是一個開端,從這個開端開始,它繼續前進。

——不過一切規定在他那裡都具有著具體得多的形式,

——而這個一的自我發展,

——在普羅克洛那裡也不復象柏羅丁那裡那樣被認作概念。

就普羅克洛的這種發展而言,並不是柏羅丁認為的那個概念的發展。

就是說,在柏羅丁那裡,那個太一,它是作為具有環節的具體的概念。

——我們必須一下子放棄這點,不要去尋求二元化的概念。

就是說,就普羅克洛而言,它的那個“一”,不會是具有環節的那個概念,不會是具有二元規定的“一”。

④就這個放棄而言,

——主要的東西是一、是太初。

既然對普羅克洛而言,那個一,沒有自身的環節,本身不具有二元規定,那麼,就其規定而言,它就是一個“一”,是作為“太初”意義上的“一”。

⑤就這個主要的一而言,

——一本身是不可言說的和不可認知的,

——但是我們可以從它的自身展開和自身回覆的過程中去認識它。

而作為太初的這個“一”,它就返回一種“不可言說和不可認識的”本身的一。

就是說,就這個一的本身而言,是不可認識的。

但就一而言,還是可以認識的,而這個被認識的是作為它的“自身展開”,或者說是想一本身的那種返回的“過程”中去認識它。

⑥而就這樣一來,這個一,作為自我,還是被二元化了,是被區分為一和一的本身。

——普羅克洛把這種自我二元化、自我分化的關係、

——一的最近的特性規定為一種產生、一種展現、活動、闡明、揭示。

就是說,在這裡,這個一,是被區分為不可認識的本身,以及可以認識的這個本身的展開以及這個展開向自身的返回過程。

而這樣的一種區別,就是自我的二元化或者自我分化。

而這樣的一種二元化或者自我分化的關係,是作為“一”的特性。

而這樣的一種特性,是被規定為是“產生”或“展現”,或者說,是一的活動,是一自身的一種闡明或揭示。

⑦就這種二元化、分化的關係而言,

——一的產生情況並不是超出自己之外,

——因為超出自身將會是一種變化,

——而變化是被設定為自己與自己不相等同的。

在這裡,這樣的一種“產生”是作為一種自我的產生,是不能超出自身的。

因為在這裡,超出自身就被規定為是“變化”,因為變化是被規定為自己與自己的不相等。

就是說,這樣的一種自我的產生是自己同自己的相等的產生。

——因此,透過它的產生的過程,一也並不感受到任何虧欠或減少。

就這樣的一種自身相等的產生而言,每一次的產生,並不會引起自我的虧欠或減少。

——一,它是這樣一種思維,這思維並不由於產生了一個特定的思想而感到虧欠,

——而仍然保持原樣,那被產生的東西也保持在它自身之內。

就是說,就“一”的這種自我的產生而言,它是作為這樣的一種自我感覺同一為前提的。

就是說,縱然是產生了區別,但是那個區別也被認為是無傷大雅的區別,是不能撼動自我存在的區別,而那個產生的東西是被認為是保持在它自身之內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