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也是精神病,一直想帶娃,理解她其實孤單可憐,所以很多時候能忍的我都忍了,有時候看她吃不好喝不好的時候還給她買營養品、但是每次她發病要帶孩子罵我祖先的時候我真的想告訴她現實情況,為什麼我這麼累
另外,雖然精神病人病發時具有“不可責性”,但監護人還是要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即便明知該人有精神病史,按照辦案程式也應鑑定,這樣才能確定該人作案時是否“發病”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又稱“精神病人的世界”本書以訪談錄的形式記載了生活在另一個角落的人群(精神病患者、心理障礙者等邊緣人)深刻、視角獨特的所思所想,讓人們可以瞭解到瘋子亦或是天才真正的內心世界
精神病人因為自己有精神病而逃脫刑事責任的例子有很許多,且不論他們真的有精神病還是假的,個人覺得於情,他們如果真的有精神病是應該給予同情和理解,但是於理,則說不過去了,畢竟他們對社會有造成很大的危害,並且不採取措施會潛在很多威脅
近現代對這一概念本身有所瞭解但對疾病和患者缺乏充分認識的情況下就出現了對精神病人的汙名化
也就是說,如果在人們的工作環境中,有一個表現出色的精神疾病患者,讓他們發現,原來精神疾病患者跟他們並沒有太大區別,會降低人們的病恥感
應聘女孩給這個故事一個很高的評價,但殯葬師說她油嘴滑舌
按時起床睡覺,正常飲食,搞好個人衛生,勤換衣服,勤洗刷,自己的物品放好整理好,這麼做醫生護士都會看在眼裡,交班開會的時候他們會討論你的具體表現
我國刑法第18條第1款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在一些影視劇中,很多精神上有疾病的人都喜歡和洋娃娃對話、作伴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三條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
只要從被認定的那一刻開始,你就沒辦法自證沒病
聽說是精神病人,希望監護人的賠償分文不少 高空拋物這種事情往大了說就是謀殺啊,請不要放過
1v1虐渣蘇爽文,極度缺乏安全感的財團總裁VS貧民窟女大佬,男主:厲天闕(què),女主:楚眠,期待您的閱讀
在原始社會毫無疑問會被幹掉,然而在現代社會不僅不能幹掉還要給予醫療和生存的必要保障,這就是文明代價,荒謬但卻合理就算不判死刑我覺得也會被強行送到精神病院並作為高攻擊性病人處理,說是話我覺的那種對待無疑是非常痛苦且殘酷的,題主可以百度下他們的
每個人都有得精神病的機率,精神病院的院長和醫生也不例外,但是他們得精神病的這種可能很少的,比普通大眾還要低很多,因為他們天天與精神病人打交道,當自己出現問題的時侯,往往早期就能自我覺察到問題,展開自救
謝邀沒有過因為心裡一直有不能放棄的底線和對自己對他人的尊重看《精神病人的世界》站在大眾的對立面的時候,原來習以為常認為是對的事,並不生來就是對的
為什麼邀請我啊喂 (iДi)精神病人很少有耐性跟蹤一個人,除非你女朋友是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