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記稱,牧民白某說的那塊地不是近百公頃,而是六十多公頃,是國有土地,所謂的賣也不對,出售的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到期後得收回或重新發包,權屬仍然是國有的,那塊地在格力吐村地界上的不到十公頃,而且那塊地也不是草原,屬於未利用地,由縣政府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