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限”的期限1、一審:(1)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如果是民事案件對判決不服的一般三個月審結,如果對裁定不服的三十日審結,只要在審期內開庭看法官的排班情況
所以一般情況下三個月吧二審的審限一般是三個月內審結,一般法官會根據案件的排期最好安排,差不多會在一個月到兩個多月會有開庭的傳票通知給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