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擬捨棄的數字,若為兩位以上數字時不得連續進行多次修約,應根據所擬捨棄的數字中左邊第一位數字的大小,按上述規則一次修約出結果:例,18
2 .檢驗結果的修約根據技術標準的指標要求,在原始記錄中,通常檢驗計算的結果應比標準規定的位數要多保留一位,但被多保留的一位數值,應該體現出修約的情況,或一步修約到位,但不能存在連續修約的現象
做過統計都知道關於保留幾位小數有好幾種方法,其中4舍6入5湊偶用的比較多,所以我就是sqlserver裡面實現了一個自定義函式定義對於位數很多的近似數,當位數確定後,其後面多餘的數字應該捨去,只保留有效數字最末一位,這種修約(舍入)規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