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賞賜時,曹操等人堅持賞必信的原則
在戚繼光身上得到示範作用後,張居正立馬將這種方法作用到各地,他提倡久任制,強調功績升職,在這樣的軍事政策下,極大調動了官兵的積極性,增強了軍事國力
當時府兵與民籍分開,不屬郡縣管轄,他們只管打仗,不負擔其它賦稅
雷海宗先生的著作《中國兵史》一書,聽上去似乎是一本描繪中國古代從上古到近代兵制的通史作品,然而實際上,這本書只詳細描述了自春秋至東漢三國的兵制轉變,就連他本人都在《無兵的文化》一篇中承認,自己“三國以下所講的未免過簡”,但他卻認為,中國自三
孫吳政權在意義上還是中央集權國家,兵權可以世襲,卻也經常讓孫權奪走再分配,陸遜、全琮、諸葛恪、陳表這幫能搞到兵源送給中央的將領還會得到記功,吳將沒有東晉諸侯那麼高的獨立性
東漢營兵已開始全由弛刑徒擔當,比方鄧訓如此建議應對羌亂(更多例子可參考黃今言先生等編著的《中國軍事通史》第六卷第四章第一節),軍人質素參差不齊且社會地位大幅下降,結果東漢兵制在黃巾之亂的衝擊下,已為時人應劭所非議,王朗更在上奏中,力陳漢虎賁
在戰時危機時刻,某些職業化軍隊和國家或仍會部分恢復義務兵制
’”各處流民湧入郡城,而當地勢力趁機“募兵”,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看出這些“募兵”,都是臨時招募的,雖然徵兵制度沒有完全廢除,但是這種經過“徵兵制”徵來的軍隊很不容易調動,要調動必須使用“虎符”很是麻煩,在三國時期制度崩壞,士兵不能退役慢慢也就
全書凡一卷,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學校》、《取士》、《建都》、《方鎮》、《田制》、《兵制》、《財計》、《胥吏》、《奄宦》等二十一篇,從政治體制、學校、土地制度、兵制、吏治、經濟等方面全面地提出了著者的政治主張和改革措施
明代的軍事制度研究,大致可以一分為三,第一個就是伴隨明代始終的衛所制,第二就是成祖以後逐漸形成並且屢加變革的京營兵制,第三則是明代中後期通行於京師以外的營兵制,贏兵是一個很大的概念,它包含著不同的軍隊組成部分我們可以對他進行一一介紹
這樣明朝的武官系統便分為與五府及都司衛所有關的武職官系統,跟鎮戍營兵制下總兵、副總兵、參將、遊擊、都司、守備、操守、千總、把總、提調、備禦等營伍及守城系統[12]
這就導致東漢的軍隊戰鬥力開始出現兩極分化,戍邊的西涼軍、幽州軍由於長久作戰,戰鬥力依舊保持西漢精銳軍隊的程度,而其他地區的州郡兵,要麼被廢除,要麼就是一群缺乏訓練度的農民毫無戰力
我們看《左氏》成公二年,記齊頃公鞍戰敗北逃回去的時候,“見保者曰:勉之,齊師敗矣,”可見其時正式的軍隊雖敗於外,各地方守禦之兵仍在
在北魏初期,奉行帶有遊牧色彩的“八部大夫”制,軍隊的徵調和管理,本身都是由這些原部落首領進行,這不僅不會出現前面說的“可汗大點兵,軍書十二卷,卷卷有爺名”,甚至戰爭結束,木蘭“歸來見天子”的情況也不會發生
府兵制也是一個“兵農合一”的兵制,其士兵平時種地,農閒訓練,戰時從軍打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