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黃浦江濱江公園保證金就是這麼一種為履行主合同的約定而設定的擔保
而守約方委託律師提起訴訟的費用系維權的必然支出和直接損失,且該收費標準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故應認定該律師費系違約損失,應由違約方負擔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該條款的意思是說,如果違約方違約的話,債權人也就說守約方他去法院訴訟或者為了維護他的一個合法的權利所聘請律師,以及去法院訴訟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那麼都是可以要求違約方來進行承擔的,否則的話如果沒有這種條款約定,律師費法院
起訴啊簽訂協議後,一方不履行協議內容的,守約方可以根據協議約定或相關法律規定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對守約方造成損失的可要求承擔賠償
二審【案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3)滬二中民二(民)終字第599號】本院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
晏豔律師表示,賠償損失不僅要包括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的現實的損失,即守約方現實的財產減少、喪失和費用的支出,還應當包括可得利益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