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而言,夏商周以降,古代中國的文字、軌距、度量衡、田畝乃至律令、衣冠、言語極有可能都是統一的
《天朝田畝制度》內容不僅僅包括眾所周知的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土地政策和生產資料分配原則,還包括配套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如職官選拔、宗教、民政(婚姻)、司法、財政管理(聖庫)
在這樣的制度下,農民可以自由在魯國開荒,沒人種的地就可以自行耕種,初稅畝在認可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憑藉國家政治權力向土地所有者徵收的稅賦,更接近於現代的稅收
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後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建設,並頒佈了天朝田畝制度,天朝田畝制度是最能體現太平天國社會理想和這次農民起義特色的綱領性檔案,它確立了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案,根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則,將土地按畝產高低劃分為9等,好壞搭配,按人口平均
夏秋兩季分別徵收錢幣與實物,不再按丁口徵稅,而是按資產和土地徵稅
兩稅法也是如此,在徵收方式上沿用“青苗錢”的夏秋兩徵之法,同時廢除租庸調和雜稅,但是“雖租庸調之名渾然不見,其實並庸(人頭稅)調(戶稅)而入於租(土地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