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1日對原上海友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王宗南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
雖然甲將20萬元分別用於非法活動與營利活動,但由於其行為只是使20萬元公款處於流失的危險之中,故只能認定為挪用公款2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既不可能認定其行為屬於想象競合,更不可能將挪用公款的數額認定為40萬元
(二)如何認定挪用公物歸個人使用,價值較大,且超過 3 個月未還的行為性質依照 1979 年刑法典和現行刑法典的規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物件只能限於公款和用於救災、搶險等特定物品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
挪用公款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從而構成的犯罪
記者從黑龍江省高階人民法院瞭解到,7月12日,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透過遠端影片系統,對哈爾濱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王沿民受賄、挪用公款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王沿民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百萬元
二、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標準有哪些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說明情況,可以與辦案機關溝通一下,因工作原因目前不方便過來,看是否有其他解決辦法,畢竟方法總比問題多,溝通很重要
三、裁判理由(一)對採取虛列支出手段進行平賬的犯罪事實,不宜直接推定被告人犯罪故意轉化為非法佔有目的採取虛假髮票等方式虛列支出是挪用公款罪轉化為貪汙罪的常見手段,《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以下簡稱《紀要》)中“挪用公款轉化
刑法 條文:第三百八十四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耿盛無視國家法律,利用其擔任關埠鎮中心衛生院財務人員的職務之便,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巨大不退還,侵犯公共財產的使用收益權,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
法院還認為,對於被告人楊某輝收受翔某公司3萬元的行為,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立法解釋已將謀取個人利益作為“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構成挪用公款罪的要件,故不再追究受賄罪的
03挪用公款量刑金額標準2021之判例湖南省龍山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21)湘3130刑初67號洛塔鄉人民政府於2018年開始實施增減掛鉤專案,2018年8月至10月,鄒某先後6次從洛塔鄉財務室借款用於支付該專案產生的小工工
美國賓夕法尼亞州一位父親,最近在Reddit上分享一個關於保護女兒和“復仇”的故事【請你不要拍打我女兒的屁股】在說這個故事前,這位匿名的父親交代了一些背景,他表示裡面使用的人名都是改過的這位父親曾經是一名壘球教練,他的女兒也是壘球隊的
《刑法》第 384 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