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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用“米家MIJIA”商標侵權?被判賠1200萬?小米:會上訴!

作者:由 知協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0-01-02

在2019年的最後兩天,小米公司遇到一件糟心事。

12月3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告杭州聯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簡稱聯安公司)、被告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進行宣判,認定小米公司構成侵權,需承擔1200萬元損害賠償責任,並承擔杭州聯安維權合理開支10。38萬元,共計1210。38萬元。

據瞭解,本次案件涉案商標是聯安公司在2011年10月申請的第10054096號“MIKA米家”商標,被核定使用在第9類的“網路通訊裝置,攝像機,錄影機,揚聲器音箱,擴音器喇叭,電線,防盜報警器,報警器,聲音警報器”等商品上,註冊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小米用“米家MIJIA”商標侵權?被判賠1200萬?小米:會上訴!

小米的粉絲應該熟悉,小米公司在2016年3月份釋出生態鏈品牌——MIJIA米家,銷售智慧家居產品。在產品的宣傳方面,小米公司就用到了“米家”、“MIJIA”以及“MIJIA米家”等商標。

據小米公司稱,其自2014年8月開始對“米家”商標進行佈局,並且從2015年5月開始,小米針對“MIJIA”、圓形及組合還進行了全類別的申請。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餘件“米家”相關商標,近140件“MIJIA”相關商標,覆蓋眾多品類。

但是由於“MIJIA米家”和涉案商標“MIKA米家”看起來十分近似,且小米公司也銷售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因而法院認定兩商標構成近似,

小米公司的大規模使用可能讓消費者誤認為聯安公司的商品來源於小米,即產生反向混淆。

在時間點上,聯安公司註冊商標的時間早於小米公司“MIJIA米家”品牌的推出時間,所以不存在搶注或惡意註冊。綜上,法院考慮了被控侵權商品的利潤率以及侵權行為對利潤的貢獻率,認為小米的利潤率不低於30%,最終確定了1200萬元的賠償金額。

對此結果,小米公司宣告,首先對消費者承諾,小米“米家”商標所保證的絕大部分權益均與訴訟無關,不影響小米對“米家”商標的使用;其次,小米提出本次訴訟結果僅為一審判決,還將提起上訴,雙方的商標爭議仍有待解決。最後,小米對於賠償金額也存在異議。

目前來看,小米將積極上訴,結局是否會有反轉呢?我們將繼續跟蹤報道。

標簽: 小米  米家  商標  MIJIA  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