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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紅牛品牌方天絲迴應50年協議:不影響判決法律效力

作者:由 IPRdaily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2-08-01

最新!紅牛品牌方天絲迴應50年協議:不影響判決法律效力

原標題:最新!紅牛品牌方天絲迴應50年協議:不影響判決法律效力

近日,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釋出宣告稱,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紅牛”商標權屬案的終審判決是依據事實和法律的有效判決,與所謂的“50年協議”無任何關聯。

近日IPRdaily獲悉,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天絲集團”)釋出宣告,針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北京紅牛”)2月23日發表的關於“50年協議”的宣告,天絲集團表示其與許氏家族是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在中國及全球的創始者和唯一合法持有者,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紅牛”系列商標權屬和北京紅牛的商標許可於2016年10月6日到期等事實作出終審生效判決,北京紅牛目前僅僅提出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不受其影響。自2016年10月7日起,北京紅牛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紅牛”商標,亦無權自己生產、銷售或委託第三方生產、銷售紅牛系列產品。

最新!紅牛品牌方天絲迴應50年協議:不影響判決法律效力

天絲集團還表示,

自2016年10月6日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後,北京紅牛在多個核心案件中反覆提交和撤回所謂的“50年協議”影印件和公證件,以達到拖延訴訟進展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紅牛”商標權屬案中明確認定無所謂的“50年協議”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紅牛”商標權屬案的終審判決是依據事實和法律的有效判決,與所謂的“50年協議”無任何關聯。

附:宣告文字版

天絲集團宣告:關於所謂“50年協議”的宣告

【2022 年 2月24日】針對2月23日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下文簡稱“北京紅牛”)發表的關於“50年協議”的宣告,天絲集團特此宣告:

1。天絲集團及許氏家族是紅牛品牌及“紅牛”商標在中國及全球的創始者和唯一合法持有者,最高人民法院已就“紅牛”系列商標權屬和北京紅牛的商標許可於2016年10月6日到期等事實作出終審生效判決,北京紅牛目前僅僅提出再審申請,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不受其影響。自2016年10月7日起,北京紅牛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紅牛”商標,亦無權自己生產、銷售或委託第三方生產、銷售紅牛系列產品。

2。北京紅牛的最新宣告,和以前所有的宣告一樣,只是企圖混淆視聽。另外,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的生效裁決和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公示,北京紅牛的經營期限已於2018年9月29日到期。儘管北京紅牛已停止營業多年,目前市面上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是由華彬集團生產銷售,必須指出的是與紅牛品牌或北京紅牛無任何關聯或權屬關係。

3。2016年10月6日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後,北京紅牛在多個核心案件中反覆提交和撤回所謂的“50年協議”影印件和公證件,以達到拖延訴訟進展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紅牛”商標權屬案中明確認定無所謂的“50年協議”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紅牛”商標權屬案的終審判決是依據事實和法律的有效判決,與所謂的“50年協議”無任何關聯。

4。儘管如此,北京紅牛曾利用所謂的“50年協議”影印本取得“‘50年協議’影印本與原本相符”的公證書,並基於訴訟目的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供。由於其提供的所謂的“50年協議”公證書存在違反《公證程式規則》的情形,2021年10月29日,北京市某公證處正式作出《撤銷公證決定書》,撤銷“50年協議影印本與原本相符”的四份公證書。

5。天絲集團關於所謂的“50年協議”的立場一直很明確。天絲集團始終相信中國的法律權威和司法公正,針對此次突然出現的所謂的“50年協議”,天絲集團已依法申請司法鑑定,並將依法追究所有妨害司法公正行為的人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6。華彬集團實際控制的北京紅牛及其關聯方罔顧曾經存在20年的合資關係和商標許可合同關係,多次意圖透過訴訟搶奪天絲集團擁有絕對所有權的“紅牛”商標和在北京紅牛中的股權,一再以所謂的“50年協議”混淆視聽,無視權威中國司法機關和仲裁機構作出的生效判決和裁決,侵犯和侵佔其他合作股東法定權益,公然在北京紅牛於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許可的公司經營期限屆滿後繼續違法生產、銷售侵權產品,是對中國法治體系的肆意踐踏。

7。對於上述違法行為和侵權方,天絲集團已依法於2016年提起訴訟,對違法行為追責到底。同時,對於有關責任人在管理北京紅牛期間存在的涉嫌職務侵佔、非法轉移公司重大資產等侵權和違法行為的法律程式也已經啟動。

天絲集團對中國的法律和司法體系充滿信心,堅信正義終將得到伸張。天絲集團始終全心致力於保持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的長期發展。天絲集團將繼續服務於中國市場,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合法的紅牛產品。同時天絲集團正在持續擴大在中國的投資,並致力於為中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貢獻更多力量。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標簽: 紅牛  50  天絲  協議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