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到底是不是太假,可以交割的要會員要限倉,不是會員的不能交割並也限倉連交割月都進不了,不假嗎?
1,世界上人類的全部事情只能相對來看,並且只能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
2,只有數學才有絕對值,所以不要把語文數學化。
商品期貨是國家認可的投資方式,有部分人會產生以上疑問,不過相信在深入瞭解了期貨市場的運作方式以及基本制度之後就會深刻理解期貨市場在發現價格、套期保值方面的意義了。
期貨市場的六項基本制度包括
保證金制度
、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
漲跌停板制度
、
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
、
強行平倉制度
和資訊披露制度。
上述六項基本制度都是為了保證期貨市場的正規、有序交易,降低大戶操作市場的風險,問題中提到的限倉也是降低風險的手段之一。
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只有相對。並且期貨是人為定的規則,只要符合大部分人的預期,或者說大部分人都能遵守那就可以了。就好比法律,雖然大方向肯定是向正的,但是有絕對嗎?沒有!至於說國際原油期貨可以-40美金,倫敦金屬鎳的交易可以作廢,俄外匯可以被凍結,持有黃金是犯法,這些不是說天天有,它是有特定的原因導致的。不必要糾結這些,如果是感覺假,不參與不就行了。既然來了,那就要遵守規則。別忘了,任何規則都有最終解釋權,你既然來了,就得遵守。
期貨本來的目的就是給公司及相關產品的企業做套期保值的。限制倉位是為了防止大機構裸空出現穿倉,比如青山裸空40噸鎳,無法實物交割。
還有如果散戶做空,到了交割月,沒有實物交割怎麼辦?
交割物品等級層次不齊怎麼劃分?
所以散戶不允許實物交割,需要資質!
個人一般是不能做交割業務的,一般進入交割月之前,散戶必須跟著主力合約換月,還在流通的前主力合約量減少,成交量劇減,這時候小散還持有合約的話可能會出現買賣不成交的情況。
而且越臨近交割月保證金比例就越高,對於投機的小散來說是非常的不合適,所以交易所規定了散戶不能進入交割月。期貨合約是有時間限制的,商品期貨到期實行實物交割。
如果持有到交割月,存在被動交割的風險,而自然人客戶是沒有現貨的,所以交易所對自然人客戶的持倉有要求。目前我國只有企業才可以期貨交割。
投機就投機,不要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