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為你瞭解綠本?未必!我來告訴你綠本是個什麼鬼!
不久我們有出過一篇文章深圳小產權房史上最簡單粗爆的乾貨,一貼在手,天下我有!,不是知道是不是說很不夠清楚。依舊有很多朋友搞不清楚,綠本是個什麼鬼。好吧,這次就把綠本這個問題拿出來單獨講,一次過清楚,講明白,閱完畢,即由小白變專家!
來吧,簡單粗暴,直接開講!
1、什麼是綠本?
綠本的真實名稱叫《房地產證》外表是綠本的;用於記載非市場商品地產。
相應的是的紅本《房地產證》用於記載市場商品房地產。
這個是1994年12月頒佈的《關於頒發【新房地產證】的通知》明確規定的。
《通知》也明確規定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產才能頒發綠本:
1、以行政劃撥方式獲得的土地使用權;
2、在行政劃撥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
3、透過協議方式並按協議地價標準支付地價款的土地使用權(以協議方式按市場地價標準支付地價款的除外);
4、在繳付協議地價款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
5、獲得減免地價的土地使用權;
6、在減免地價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產;
7、準成本商品房;
8、按“房改”取得的全成本(建築費用加室外工程配套費用)商品房;
9、微利商品住宅;
10、農村居民私人住宅;
11、房地產登記機關確認的其它非市場商品房地產;
同時也規定了,綠本《房地產證》一律不得買賣。需要抵押或出租的,還要報批!
2、綠本的產生及變遷
我們現在說的是主要是第十點:農村居民私人住宅(我們常說的農民房,下面就以農民房簡稱),其他的不在本次討論。
關於深圳農民房綠本出現的時間節點有三個:
2.1、1992年~1994.12(綠本的產生)
1992年深圳頒佈《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登記條例》,《條例》的出臺在我國房地產管理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將《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兩證合一,統一頒發《房地產證》。
此階段的綠本是硬皮綠本
。(如下圖)
2.2、1995.1~2004.6(綠本正式成形)
1994。12月,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關於頒發新《房地產證》的通知。通知對綠本頒發定義更加明確,細節上要求更加細緻(文章開頭的資料圖一,便是此通知內容)。
這個階段的綠本是軟皮綠本!(如圖)
2.3、2014.4~2015.3月《試點實施辦法》最後一批綠本!
2014年深圳市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動員大會”宣佈,深圳12個社群及1個街道列入試點區域,涉及要處理的違建21831棟,按照處理確認、臨時使用、拆除沒收等分類,在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處理。
《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進入試點範圍的部分歷史遺留違建可獲“確權”,辦理合法的產權登記。按照規定,原村民擁有3棟以內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可進行處理確認。其中一棟以“一戶一棟”處理原則,登記為商品房(紅本),另外兩棟透過補繳地價及罰款,
可登記為非商品性質房地產(俗稱綠本軟皮綠本)。
請注意:除了1992~2004年之前發過綠本及2014.4月~2015.3月補過綠本之外(且能補綠本的房子都必須在2009.6月以前建的,符合要求的,)其他時間都是沒有綠本出現的!
到此,你應該知道綠本是什麼東東了吧?
我知道你還想問我,村委、開發商的綠本又是個什麼鬼?
想知道,請接著看……
3、村委、開發商的綠本是個什麼鬼?
在說這個問題之前,咱們先看看,這個村委、開發商的綠本真身!
3。1、
村委綠本
3.2、開發商綠本
看看,能看出來有什麼區別了沒有?
村委所謂的綠本有可能是《樓房使用證》,有可能是《合作建房證書》、也有可能是《房屋使用證》……,還不一定是綠本的,耐心點,你可以湊齊12種色的村委“綠本”,哈哈!
開發商統建樓的證就更有意思,就是一個綠色的本,自己印的!或者說廣大業主逼著開發商去印的。(沒有辦法啊,不印這個小本本,房子賣不動啊,花個四五塊錢去印多這個小本本,一平多加一兩千,還大把人搶著買,怪誰咯?)
最後總結一下:
1、綠本《房地產證》的農民房不能買賣!
2、村委統建的那個“綠本”,不能說只是個心理安慰,作用要看專案,有的專案這個本本就是為了便於轉手追溯的(如寶湖新村的)。另一方面為物業登記提供方面。(不用什麼辦點什麼兒都要拿合同什麼的,直接拿個本本,這個更符合國人的辦事風格)
3、開發商的統建,這個純心理安慰而已了!沒什麼用,如用,那只是方便物業登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