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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魯:關於秦制與秦政的基本概念梳理

作者:由 周魯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3-13

關於秦制與秦政的基本概念梳理

周魯

對於秦制與秦政的基本概念理解,在中國傳統政治言說的語境當中,本來未有太大的異議。或者說,具備舊學根柢的學者,在討論與秦制與秦政相關的問題時,都有基本的學術共識,並在共識的基礎上展開討論。然而自從清季民初之大變局以來,特別是以“五四”為標誌的“新文化運動”之後,學者們對於秦制與秦政的概念理解與相關討論,已有極大之爭議,與之相伴的,則是現實政治中不同派別之間的激烈爭鬥。

那麼,什麼是秦制呢?

秦制的核心是與封建制相區別的郡縣制。在中國傳統的史學敘述語境中,自秦漢以來的基本政治制度是郡縣制,但郡縣制並不始於秦代,只是在秦代實現了普天下的大規模施行,這樣秦制就可以幾乎等同於郡縣制。

具體而言,郡縣制是相對於封建制而言,前者取代後者,主要是以流官而不是以世襲貴族實土分封的形式治理天下。秦統一中國後,進入了郡縣制的時代,天下從此有了新的大一統格局,與之相應的,是“車同軌、書同文”,法律、政令的統一與貨幣、度量衡的統一。二者相同的,則是天子(秦漢以後的尊號是皇帝)的尊貴與世襲。

雖說秦制的核心是郡縣制,但其三大要素,是帝制、郡縣制與大一統。秦漢以來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世襲皇帝與各級流官共治天下,而非周制的世襲天子與各級世襲諸侯共有天下。大一統是政治治理的目標、結果與體現,而帝制與郡縣制是大一統的前提、基礎與保證。作為秦制核心的郡縣制,其基礎與保證則是流官制與考試選舉制的相輔相成。

《詩·小雅·北山》雲: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張蔭麟《中國史綱》之第二章雲:

名義上這整個的帝國是“王土”,整個帝國裡的人都是“王臣”,但事實上週王所直接統屬的只是王畿之地。……王畿之外,周室先後至少封立了一百三十個以上(確數不可考)的諸侯國,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不過按期納貢朝覲,出兵助王征伐,及救濟畿內的災患而已。諸侯國的內政幾乎完全自主。而王室開國初年的武威過去以後,諸侯對王室的義務也成了具文,盡不盡聽憑諸侯的喜歡罷了。另一方面,周王在畿內,諸侯在國內,各把大部分的土地,分給許多小封君。每一小封君是其封區內政治上和經濟上的世襲主人,人民對他納租脫,服力役和兵役,聽憑他生殺予奪,不過他每年對諸侯或王室有納貢的義務。

按:與周代封建制相應的,是實土分封的世襲貴族的權力,周天子雖然是名義上的天下共主,然其權力實不能無遠弗界,“有土者皆謂之君”,天下之治權掌握在大大小小的世襲貴族手裡,這是封建制的一個基本特徵。素痴先生在民國時代編撰的教科書中,講的是一個基本的歷史常識。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雲:

丞相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於群臣,群臣皆以為便。廷尉李斯議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

又云:

維秦王兼有天下,立名為皇帝,乃撫東土,至於琅邪。……與議於海上。曰:“古之帝者,地不過千里,諸侯各守其封域,或朝或否,相侵暴亂,殘伐不止,猶刻金石,以自為紀。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遠方,實不稱名,故不久長。其身未歿,諸侯倍叛,法令不行。今皇帝並一海內,以為郡縣,天下和平。昭明宗廟,體道行德,尊號大成。群臣相與誦皇帝功德,刻於金石,以為表經。”

呂思勉《白話本國史》之第二篇第一章雲:

秦代以前的世界,是個封建之世;秦漢以後的世界,是個郡縣之世,其情形是迥然不同的:中國成一個統一的大國,實在是從秦朝起的。所以秦朝和中國,關係很大。郡縣之治,咱們現在看慣了,以為是當然的。然而在當時,實在是個創局。

錢穆《國史大綱》之第七章雲:

封建、郡縣兩政體之爭論,乃當時最要一大事。李斯學術上承荀卿,始皇亦本於息戰弭兵之見地,不復封建。(郡縣則天下為一家,可望永久和平,封建則依然列國並立,難免兵端。此實當時一種極純潔偉大之理想,所謂“平天下”是也。)秦君臣此番建樹,於中國史上政體之躍進有大功績。後人空以專制譏秦,殊欠平允。

按: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初,招群臣首議之事,乃其尊號問題,其次即為國家基本政治制度是採用封建制還是郡縣制的問題。丞相王綰與多數大臣的提議,是封建制,而廷尉李斯的提議與始皇最後的定奪,則是郡縣制,由此拉開了新的大一統時代普遍郡縣制政治的大幕。李斯與始皇之議,其關鍵則在於息戰弭兵、安寧天下。雖然自上世紀三十年代以來,“五段論”的歷史分期法甚囂塵上,但許多現代學者,如誠之先生與其弟子賓四先生,都曾經在其著作中反覆強調了郡縣制取代封建制乃中國歷史之一大事。

班固《漢書》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雲: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

范曄《後漢書》卷四十上《班彪傳》雲:

周之廢興,與漢殊異。昔周爵五等,諸侯從政,本根既微,枝葉強大,故其末流有從橫之事,勢數然也。漢承秦制,改立郡縣,主有專已之威,臣無百年之柄。

《雷海宗文集》載《中國文化的兩週》一文雲:

西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創了自古未有的新局。前此無論名義如何,實際總是分裂的。自此以後,二千年間統一是常態,分裂是變局。……秦始皇立名號,普遍的設立郡縣,統一度量,同文,同軌。一般講來,這都是此後歷朝所謹守的遺產。

按:通常所謂的“漢承秦制”,是指漢王朝以後,雖有具體的法律、政令與官制之變通,但郡縣制度大的基本原則並無根本性之改易。

顧炎武《亭林文集》卷一《郡縣論一》雲:

封建之廢,固自周衰之日而不自於秦也。封建之廢,非一日之故也,雖聖人起,亦將變而為郡縣。

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二之“郡縣”條雲:

傳稱禹會諸侯,執玉帛者萬國,至周武王僅千八百國,春秋時見於經傳者百四十餘國,又並而為十二諸侯,又並而為七國,此固其勢之所必至。秦雖欲復古之制,一一而封之,亦有所不能。而謂罷侯置守之始於秦,則儒生不通古今之見也。

王夫之《讀通鑑論》卷一之“秦始皇”條雲:

郡縣之法,已在秦先。秦之所滅者六國耳,非盡滅三代之所封也。

按:明季清初亭林先生與船山先生的意思,是封建之廢與郡縣之興,起自周王朝衰弱之時,郡縣制取代封建制,乃是歷史發展的大勢所趨。易言之,李斯的提議與始皇的定奪,是順應了歷史發展的大勢。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雲:

秦取天下多暴,然世異變,成功大。傳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學者牽於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悲夫!

《日知錄》卷十三之“秦紀會稽山刻石”條雲:

漢興以來,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世之儒者言及於秦,即以為亡國之法,亦未之深考乎?

呂思勉《秦漢史》之第二章雲:

始皇之政,皆有大一統之規模,亦不能謂其不切於時務。論者舉而笑之,皆史公所謂耳食者流。

錢穆《秦漢史》之第一章雲:

按實而論,秦人初創中國統一之新局,其所努力,亦均為當時事勢所需,實未可一一深非也。

按:漢初的太史公、明季清初的亭林、船山先生與民國時代的誠之、賓四先生,雖皆抨擊秦政,然亦以為秦之歷史功績,不應完全否定。太史公一方面稱“舉而笑秦”之人為“耳食者”,一方面又長篇引述賈誼先生的“過秦”之論,說“善哉乎賈生之推言”,這與後世儒者是秦制而非秦政的觀念是一致的。

柳宗元《柳河東集》卷三《封建論》雲:

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讀通鑑論》卷一之“秦始皇”條雲:

郡縣者,非天子之利也,國祚所以不長也;而為天下計,則害不如封建之滋也多矣。嗚呼!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存乎神者之不測,有如是夫!

按:唐代子厚先生與明季清初船山先生的意思,皆以為秦人以其私心而罷侯置守,成就了天下之大公。

馬端臨《文獻通考》卷二百六十五《封建考六》雲:

自是諸儒之論封建、郡縣者,歷千百年而未有定說,其論之最精者,如 陸士衡、曹元首則主綰者也,李百藥、柳宗元則主斯者也。二說互相排詆,而其所發明者,不過公與私而已。

《讀通鑑論》卷一之“秦始皇”條又云:

兩端爭勝,而徒為無益之論者,辨封建者是也。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

按:宋季元初貴與先生的意思,是丞相王綰與廷尉李斯兩種觀點的爭議,在後世並沒有平息。而明季清初船山先生的意思,則認為這種爭議是“無益之論”。因為在船山先生所處之時代,絕大多數的儒者都已經承認郡縣制是歷史發展的大勢所趨,至於其中的言政而有識者,主要討論的是郡縣制大前提下的政治改革與社會改良問題。

《柳河東集》卷三《封建論》又云:

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之理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

蘇軾《東坡志林》卷五之“秦廢封建”條雲:

宗元之論出,而諸子之論廢矣,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論,當為萬世法。

《朱子語類》卷一百八載朱熹之言云:

封建實是不可行。

又云:

封建只是歷代循襲,勢不容已,柳子厚亦說得是。

又云:

因論封建,曰:“此亦難行。使膏粱之子弟不學而居士民上,其為害豈有涯哉!且以漢諸王觀之,其荒縱淫虐如此,豈可以治民!故主父偃勸武帝分王子弟,而使吏治其國,故禍不及民。所以後來諸王也都善弱,蓋漸染使然。……”

《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四載朱熹之言云:

封建世臣,賢者無頓身處。

按:宋代子瞻先生的意思,是唐代子厚先生在《封建論》一文中的議論一出,諸子之論皆廢,萬世皆當效法李斯與秦始皇所議定實施的郡縣制。雖然子瞻先生的說法略有誇大,但唐宋以來,或者說柳子發論之後,主張郡縣制的觀點的確比之前更佔上風,同時在現實政治中,封建制因素的遺留也比之前更少。晦庵先生是宋元以來影響最大的儒者,他的意見也極具代表性,其“封建世臣,賢者無頓身處”的想法與子厚先生“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繼世而理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的想法,本質上是相同的。

《柳河東集》卷三《封建論》又云:

周之事蹟,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於制,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蹟,亦斷可見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萬人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制,秦事然也。

按:子厚先生的意思,是周之失在制,而不在政;秦之失在政,而不在制。這種贊同秦制而又反對秦政的觀點,在唐宋以後極有代表性和影響力,業已成為儒者主流性的意見。同時,子厚先生在《封建論》一文中為“秦制”與“秦政”設立了一個清晰的“概念模板”,並提出了得到後世大多數儒者贊同的明確觀點,這也就意味著其論很難被後世研究中國本土政治問題的學者繞過。

《舊唐書》卷六十五《長孫無忌傳》雲:

無忌等……乃與房玄齡上表曰:……違時易務,曲樹私恩,謀及庶僚,義非僉允。方招史冊之誚,有紊聖代之綱。此其不可一也。又臣等智效罕施,器識庸陋。或情緣右戚,遂陟臺階;或顧想披荊,便蒙夜拜。直當今日,猶愧非才,重裂山河,愈彰濫賞。此其不可二也。又且孩童嗣職,義乖師儉之方,任以褰帷,寧無傷錦之弊?上幹天憲,彝典既有常科,下擾生民,必致餘殃於後,一掛刑網,自取誅夷。陛下深仁,務延其世,翻令剿絕,誠有可哀。此其不可三也。當今聖歷欽明,求賢分政,古稱良守,寄在共理。此道之目,為日滋久,因緣臣等,或有改張。封植兒曹,失於求瘼,百姓不幸,將焉用之?此其不可四也。

按:子厚先生為中唐之人,當其作《封建論》一文時,當知初唐時太宗皇帝雖屢次欲封建諸侯而不得成功之故事。太宗之“封建大業”雖有多次動議,然遭遇眾臣與群儒之一致反對,最終歸於失敗,可見當時之人心,已與漢初“人情猶狃於故見”時迥異,又與魏晉南北朝時代以曹元首《六代論》、陸士衡《五等論》為代表的主張迴歸封建制的觀點不同。故柳子所言,非為唐世一人之觀點,實為眾多儒者皆以為封建之不可復行。唐代的儒者,多數已經成為郡縣制的贊成者和維護者,柳子即為其中一代表性人物,然而在“文革”後期“批林批孔”與“評法批儒”的政治運動中,當局者卻因為他反對封建制而將其劃歸為“法家”人物,並大加吹捧,同時對於同樣反對封建制的其他儒家學者則大加撻伐,這就充分暴露了“文革”時代的當局者對於本國曆史的無知。

《文獻通考》卷二百七十七《封建考十八》雲:

諸侯王與列侯,皆以其嫡子嫡孫世襲。其所受之封爵,自非有罪者與無後者,則爵不奪而國不除,此法漢以來未之有改也。至唐則臣下之封公侯者,始止其身而無以子襲封者,然親王則子孫襲封如故。雖所謂茅土食邑多為虛名,然始受封之國與爵,則父歿子繼,世世相承。如吳王恪、曹王明,俱太宗之子,受封於貞觀時,中更武氏、祿山之禍,皇族殲夷陵替之餘,然其苗裔苟存,則嗣吳王、嗣曹王尚見於肅、代、德、順之間。至宋則皇子之為王者,封爵僅止其身,而子孫無問嫡庶,不過承蔭入仕為環衛官,廉車節鉞以序,而遷如庶姓貴官蔭子入仕之例,必須歷任年深,齒德稍尊,方特封以王爵,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則不襲也。

按:貴與先生的這段文字,簡要地概括了唐宋兩代遺留性封建制度的變遷,由此可見,唐宋兩代政治中的封建制因素,的確在不斷降低。這種封建制因素的不斷降低,顯然與儒者“公天下”的理想與“修齊治平”的努力有關。

範祖禹《唐鑑》卷四雲:

三代封建,後世郡縣,時也;因時制宜,以便其民,順也。古之法不可用於今,猶今之法不可用於古也。

《四庫全書總目》之《凡例》雲:

聖賢之學,主於明體以達用,凡不可見諸實事者,皆屬卮言。儒生著書,務為高論,陰陽太極,累牘連篇,斯已不切人事矣。至於論九河則欲修禹跡,考六典則欲復《周官》、封建、井田,動稱三代,而不揆時勢之不可行。

《清史稿》卷三百〇六《曹一士傳》雲:

井田、封建,不過迂儒之常談。

按:北宋時代參撰《資治通鑑》的史臣淳甫先生,言簡意賅地論述了郡縣制對於封建制的取代,而清代四庫館臣反對封建制的意見,也很有時代的代表性,其為首者曉嵐先生,甚至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借仙鬼故事以譏諷欲復封建、井田者。諤廷先生作為清廷有學問的大吏,在勸諫乾隆帝不要將“文字獄”擴大化的時候,也說少數主張封建制的儒者不過是迂腐的學究,沒有必要追究他們的言論責任。這種所謂的“迂”,就是四庫館臣所說的“不揆時勢之不可行”。

綜上所述,在中國古代,贊成郡縣制或者說秦制的儒者,基本上都要著眼一個“勢”字,大家不要與“勢”相違,同時又著眼一個“公”字,認為郡縣制或者說秦制是代表了“公天下”的歷史發展方向。至於那些少數堅持主張迴歸封建制的儒者,不但在現實當中看不到什麼希望,甚至還要在儒者群體中被譏為“迂儒”。

贊成郡縣制或者說秦制,逐漸成為舊時儒者的主流性意見,反對秦制則成為非主流性意見,同時,反對秦政則是兩漢以來以正統自居的儒者們的一致性意見。

那麼,什麼是秦政呢?

秦政的表現,就是苛法與暴政,其實早在西漢賈誼先生那裡,秦政的本質就被精闢地概括為四個字:“仁義不施”!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雲: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剛毅戾深,事皆決於法,刻削毋仁恩和義,然後合五德之數。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又云:

善哉乎賈生之推言也!曰:……及至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殺豪傑;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

又云:

始皇既沒,……一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又云:

秦王懷貪鄙之心,行自奮之智,不信功臣,不親士民,廢王道而立私愛,焚文書而酷刑法,先詐力而後仁義,以暴虐為天下始。夫兼併者高詐力,安危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

又云:

二世不行此術,而重以無道:壞宗廟與民,更始作阿房之宮;繁刑嚴誅,吏治刻深;賞罰不當,賦斂無度。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百姓困窮,而主不收恤。然後奸偽並起,而上下相遁;蒙罪者眾,刑戮相望於道,而天下苦之。自群卿以下至於眾庶,人懷自危之心,親處窮苦之實,鹹不安其位,故易動也。是以陳涉不用湯、武之賢,不借公侯之尊,奮臂於大澤,而天下響應者,其民危也。

《漢書》卷四十八《賈誼傳》雲:

班固贊曰:劉向稱“賈誼言三代與秦治亂之意,其論甚美。通達國體,雖古之伊、管未能遠過也。……”

按:西漢以來的正統儒家士大夫,大體上仍舊延續漢初賈誼、賈山、陸賈與董仲舒等人對於秦政的嚴厲批判態度,連綿不絕以至於明清時代,這種批判,實際上是由傳統儒家學術的基本性質決定的,而絕不僅僅是漢初諸儒那些擲地有聲、流傳千載的文字引發的。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雲:

始皇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

僕射周青臣進頌曰:“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悅。

博士齊人淳于越進曰:“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始皇下其議。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今陛下創大業,建萬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闢禁。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

《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四《經籍考一》雲:

始皇既非聲教不通之編夷而驟有中華,李斯亦非椎樸少文之俗物而盲處高位,今乃以焚滅經籍、坑戮儒生為經國之遠猷者,其說有二:曰愧,曰畏。愧則愧其議己也,畏則畏其害己也。……李斯亦以說客進身者也,故韓非入秦,以策幹始皇,則忌而誅之。天下豈無尚如非者欲睨其後乎?蓋李斯之所愧而畏者此也。《詩》、《書》、百家語之在人間者焚之,其在博士官者存之,蓋亦知其本不可廢也。罷侯置守者,私其土地於己也;焚書而獨存博士官者,又欲私其經術於己也。主相之心,務欲滅經籍以愚天下,峻法律以威天下,而使之“莫予毒”,以為鞏固不拔之計。

按:秦王朝二世而亡後,其罷侯置守之舉措,二千餘來一直被後世王朝延續,後世學者也沒有一致性的反對,反而贊成者頗多,然秦政之惡在文化政策上的體現,是焚《詩》《書》、除舊典、滅私學,這在後世就幾乎招致一致性的譴責。貴與先生更是點明其舉事之心機,在愧、畏二字。

《漢書》卷五十六《董仲舒傳》雲:

仲舒對曰:……《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為政而任刑,不順於天,故先王莫之肯為也。今廢先王德教之官,而獨任執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與!孔子曰:“不教而誅謂之虐。”虐政用於下,而欲德教之被四海,故難成也。

又云:

仲舒對曰:……至周之末世,大為亡道,以失天下。秦繼其後,獨不能改,又益甚之,重禁文學,不得挾書,棄捐禮誼而惡聞之,其心欲盡滅先王之道,而專為自恣苟簡之治。故立為天子十四歲而國破亡矣。自古以來,未嘗有以亂濟亂,大敗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遺毒餘烈,至今未滅,使習俗薄惡,人民囂頑,抵冒殊扞,孰爛如此之甚者也。

又云:

至秦則不然。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憎帝王之道,以貪狼為俗,非有文德以教訓於下也。誅名而不察實,為善者不必免,而犯惡者未必刑也。是以百官皆飾虛辭而不顧實,外有事君之禮,內有背上之心;造偽飾詐,趣利無恥;又好用憯酷之吏,賦斂亡度,竭民財力,百姓散亡,不得從耕織之業,群盜並起。是以刑者甚眾,死者相望,而奸不息,俗化使然也。故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此之謂也。

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之第八章雲:

法家思想為秦政之礎石。其術大行於商鞅,其學大成於韓非。至李斯則盛極而衰,法家之政治遂隨秦以共亡。

按:當漢初之世,董子在其著名的“天人三策”中,已經指明瞭秦政之失的根源,在“師申商之法,行韓非之說”,任刑罰而不施德教。後人亦當由秦之速亡,而可知單一法家思想主導之政治,雖可奏效於一時,然終不可行也。

秦隋皆二世而亡,為後人提供了慘痛而深刻的前車之鑑,後世帝王即使難免私心貪念,也不會輕易步趨胡亥與楊廣的後塵,整個國家的治理,亦不可全然採用秦政與法家的模式。以統治者自身的視角觀之,全然採用“商君之法、申韓之術”的秦政與法家治理模式,不僅統治成本極為高昂,轉嫁到農業與手工業社會的編戶齊民頭上,也是難以承受的負擔,況且對於統治者自身而言,亦有“水能覆舟”與“二世而亡”的巨大風險。再以歷史發展的視角觀之,世易時移,人心不古,郡縣制時代的編戶齊民,也不可能完全採用“純任德教”的模式治理。概括而言,郡縣制時代的政治治理,是按照一種統合的模式,而非許多現代學者習慣所說的“儒表法裡”或者說“外儒內法”。因為無論王朝政治的指導思想還是治理實踐,都不可能把儒家的一整套系統作為“虛文”而僅僅起到偽飾的作用,更何況儒法兩家在政治治理的主張上又有一致性之一面。易言之,既然“仁義不施”的秦政失敗教訓在前,主張仁政與法治統一的儒家政治思想也就不可能不得到實質性的重視。

洪邁《容齋續筆》卷五之“秦隋之惡”條雲:

自三代訖於五季,為天下君而得罪於民,為萬世所麾斥者,莫若秦與隋,豈二氏之惡浮於桀、紂哉?蓋秦之後即為漢,隋之後即為唐,皆享國久長。一時論議之臣,指引前世,必首及之,信而有徵,是以其事暴白於方來,彌遠彌彰而不可蓋也。嘗試裒舉之。

張耳曰:“秦為亂政虐刑,殘滅天下,北為長城之役,南有五嶺之戍,外內騷動,頭會箕斂,重以苛法,使父子不相聊。”張良曰:“秦為無道,故沛公得入關,為天下除殘去賊。”陸賈曰:“秦任刑法不變,卒滅贏氏。”王衛尉曰:“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張釋之曰:“秦任刀筆之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以故不聞其過,陵夷至於二世,天下土崩。”……凡漢人之論秦惡者如此。

唐高祖曰:“隋氏以主驕臣諂亡天下。”孫伏伽曰:“隋以惡聞其過亡天下。”《薛收傳》:“秦王平洛陽,觀隋宮室,嘆曰:‘煬帝無道,殫人力以事誇侈。’收曰:‘後主奢虐是矜,死一夫之手,為後世笑。’”張元素曰:“自古未有如隋亂者,得非君自專、法日亂乎?造乾陽殿,伐木於豫章,一材之費,已數十萬工。乾陽畢功,隋人解體。”魏徵曰:“煬帝信虞世基,賊遍天下而不得聞。”又曰:“隋唯責不獻食,或供奉不精,為此無限,而至於亡。方其未亂,自謂必無亂,未亡,自謂必不亡。所以甲兵亟動,徭役不息。”……凡唐人之論隋惡者如此。

按:宋代景盧先生列舉了二十餘位漢人論秦之惡與十餘位唐人論隋之惡的言論,正說明了在秦以後二千餘年的郡縣時代,包括通常所說的“漢唐盛世”,其政治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對秦政的批判與反思基礎上而得以展開。

儒家士大夫對於秦政的嚴厲批判,實際上是在對歷史經驗的不斷分析、總結與借鑑的基礎之上。這樣做的一個結果,就是秦以後二千餘年的中國政治,總體上來說不可能都像秦政十幾年間那麼糟糕,歷代帝王只要不是極其昏愚者,也不可能都像秦二世那樣“殺雞取卵”,必然有所收斂,所以若干朝代都號稱過海內治平、天下乂安,實際上是以上下苟且相安的狀態延續了百年以上的時間,而秦王朝只不過是十幾年的時間就走入了土崩瓦解、天下紛爭的狀態。

雖然後世儒家對於秦政的批判起到了效果,但並不意味著秦政的完全絕跡,只是不同時間段內在不同程度上自我收斂或者說得到遏制而已,以至於儒家對於秦政的批判一直延續。同時,儒者對於秦政的批判在現實政治中的大部分時間內都能夠被容忍,從而延續二千餘年之久,這也就意味著後世政治與“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的秦代政治就總體上而言是有所區別的。

張蔭麟《中國史綱》之第七章雲:

在這幅員和組織都是空前的大帝國裡,怎樣永久維持皇室的統治權力,這是始皇滅六國後面對的空前大問題,且看他如何解答。

按:素痴先生“且看他如何解答”一語,實意味深長!中國傳統政治的一大特點,就是中央政權的政治治理很早就必須面臨“廣土眾民、異族殊俗”之局面。這與中國文明的早熟有關,也與中國文明所處的地理環境有關。封建之世的治理原則,與郡縣之世的治理原則,必然不同。秦以一軍國取天下之術而馭天下,不旋踵而敗亡,為郡縣之世的天下治理提供了深刻的歷史教訓。

《讀通鑑論》卷三《武帝十》雲:

分藩國推恩封王之子弟為列侯,決於主父偃,而始於賈誼。誼之說至是而始讎,時為之也。當誼之時,侯王強,天下初定,吳、楚皆深鷙驕悍而不聽天子之裁製,未能遽行也。武帝承七國敗亡之餘,諸侯之氣已熸,偃單車臨齊而齊王自殺,則諸王救過不遑,而以分封子弟為安榮,偃之說乃以乘時而有功。因此而知封建之必革而不可復也,勢已積而俟之一朝也。

高帝之大封同姓,成周之餘波也。武帝之眾建王侯而小之,唐、宋之先聲也。一主父偃安能為哉!天假之,人習之,浸衰浸微以盡泯。治天下者,以天下之祿位公天下之賢者,何遽非先王之遺意乎?司馬氏懲曹魏之孤,欲反古而召五胡之亂,豈其智不如偃哉?不明於時故也。

《讀通鑑論》卷二十二《玄宗十》雲:

漢之太守,去古諸侯也無幾。闢除賞罰兵刑賦役皆得以專制,而縣令聽命如其臣,故宣帝詔曰:“與我共天下者,其二千石乎?”太守之權重,則縣令之任輕,故天子詳於二千石之予奪,而治道畢舉矣。

按:漢王朝的統治,一開始出於種種原因,並未採取秦王朝過度中央集權的手段,但漢初分封制迅速導致的內亂,使得漢武帝最終採用了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策略。這是“漢承秦制”而又“頗有所改”的重要一環。同時,漢世諸侯封土而不治民,太守之權不容小覷,以至於船山先生有言“漢之太守,去古諸侯也無幾”,這也就構成了漢制與狹義的秦制相區別的地方,當然,漢制仍然屬於廣義秦制的範疇之內。宋以後的一些儒家學者稱美漢制,並不是沒有道理的,而且顯然與宋以後的中央集權政治過度強化而儒者對此不滿有關。

《朱子語類》卷一百一十載朱熹之言云:

今州郡無兵無權。先王之制,內有六鄉、六遂、都鄙之兵,外有方伯、連帥之兵,內外相維,緩急相制。

《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八載朱熹之言云:

本朝鑑五代藩鎮之弊,遂盡奪藩鎮之權,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過,莫不潰散。

《日知錄》卷九之“守令”條雲:

元吳淵穎《歐陽氏急就章解後序》曰:“今之世,每以三歲為守令滿秩,曾未足以新一郡之耳目而已去,又況用人不得專闢,臨事不得專議,錢糧悉拘於官而不得專用,軍卒弗出於民而不得與聞。蓋古之治郡者,自闢令丞,唐世之大藩,亦多自闢幕府僚屬。是故守主一郡之事,或司金谷,或按刑獄,各有分職,守不煩而政自治。……夫闢官、蒞政,理財、治軍,,郡縣之四權也,而今皆不得以專之。……是以言蒞事,而事權不在於郡縣;言興利,而利權不在於郡縣;言治兵,而兵權不在於郡縣,尚何以復論其富國裕民之道哉!必也,復四者之權一歸於郡縣,則守令必稱其職,國可富,民可裕,而兵、農各得其業矣。”

《亭林文集》卷一《郡縣論一》雲:

方今郡縣之敝已極,而無聖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貧,中國之所以日弱而益趨於亂也。何則?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古之聖人,以公心待天下之人,胙之土而分之國;今之君人者,盡四海之內為我郡縣猶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科條文簿日多於一日,而又設之監司,設之督撫,以為如此,守令不得以殘害其民矣。不知有司之官,凜凜焉救過之不給,以得代為幸,而無肯為其民興一日之利者,民烏得而不窮,國烏得而不弱?率此不變,雖千百年,而吾知其與亂同事,日甚一日者矣。

按:宋代晦庵先生、元代淵穎先生與明末清初亭林先生的言論,可以說是在宋元明清時代極具代表性的政治言論。前文所述唐太宗“封建大業”之失敗,無疑與“貞觀之治”與“開元盛世”的成功有關,然而玄宗朝後期“內輕外重”的歷史性錯誤,卻種下了中晚唐及五季持續性藩鎮之亂的禍根,宋藝祖有鑑於此,其“矯枉”之策略又導致後世“內重外輕”之弊病。到了後來滿清入主中原,雖有所謂“勵精圖治”,其文治武功亦不可謂一無是處,然其“部族政權”之私心,又使得中央政治與地方政治“內重外輕”的問題更加嚴重。嚴重的“內重外輕”,必然影響社會發展與思想創作的活力,以至於在所謂的“康乾盛世”之後,生活在嘉道兩朝的定庵先生就發出了“病梅”與“萬馬齊喑”的感嘆,這與亭林先生所云“郡縣之敝已極”的呼聲是一致的。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經筵留身面陳四事札子》雲:

至於朝廷綱紀,尤所當嚴,上自人主,以下至於百執事,各有職業,不可相侵。蓋君雖以制命為職,然必謀之大臣,參之給、舍,使之熟議,以求公議之所在,然後揚於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嚴,命令詳審,雖有不當,天下亦皆曉然,知其謬之出於某人,而人主不至獨任其責。臣下欲議之者,亦得以極意盡言,而無所憚。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

同書卷三十六《答陳同甫》雲:

若以其能建立國家,傳世久遠,便謂其得天理之正,此正是以成敗論是非,但取其獲禽之多而不羞其詭遇之不出於正也。千五百年之間,正坐為此,所以只是架漏牽補過了時日。其間雖或不無小康,而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嘗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

《亭林文集》卷一《郡縣論一》雲:

知封建之所以變而為郡縣,則知郡縣之敝而將復變。然則將復變而為封建乎?曰,不能,有聖人起,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而天下治矣。……所謂寓封建之意於郡縣之中,而二千年以來之敝可以復振。後之君苟欲厚民生,強國勢,則必用吾言矣。

按:晦庵先生與亭林先生,是宋元明清時代最有代表性的大儒。他們對於郡縣時代的政治弊病有著清醒的認識,而且也有著對於分權制衡的明確政治主張。分權制衡在當時,雖然有區域性行之不為無效的制度設計,如封駁、諫議之制,然而在總體上,是不可能完全實現的。在晦庵先生看來,郡縣時代的千五百年,雖然期間“雖或不無小康”,然大體上只是“架漏牽補”,儒家的政治理想從未真正成功;在亭林先生看來,郡縣時代的歷史發展,基本杜絕了世襲分封貴族“其專在下”的政治弊病,然而,中央集權的愈演愈烈與皇權過尊又成為郡縣時代“其專在上”的政治弊病,從而造成了所謂“二千年以來之敝”。

雖然唐代柳子厚先生“秦之失在政而不在制”的觀點極有代表性,然而後世許多儒者在大體贊成秦制基本原則的同時,也對唐宋以後的具體制度設計頗為不滿,在歷代諸多議論的積累之上,這種不滿最終在儒者對於明王朝滅亡的一系列反思中達到了第一個高峰,後來則是在晚清“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時達到了第二個高峰。

明季清初顧亭林先生所總結的“封建之失,其專在下;郡縣之失,其專在上”,其歷史視野的寬度與理論思維之高度,已在柳子之上,而其“寓封建之意在郡縣之中”的觀點,實際上已給後世的政治體制變革指明瞭大的方向,無怪乎在呂誠之先生看來,顧亭林先生的《郡縣論》九篇,乃宋學之最高成就。

黃宗羲《明夷待訪錄》之《原君》雲:

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嗚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

同書之《原臣》雲:

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為天下,非為君也;為萬民,非為一姓也。吾以天下萬民起見,非其道,即君以形聲強我,未之敢從也,況於無形無聲乎!……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是故桀、紂之亡,乃所以為治也:秦政、蒙古之興,乃所以為亂也;晉、宋、齊、梁之興亡,無與於治亂者也。為臣者輕視斯民之水火,即能輔君而興,從君而亡,其於臣道固末嘗不背也。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嗟乎!後世驕君自恣,不以天下萬民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過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應於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一時免於寒餓、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復計其禮之備與不備,躋之僕妾之間而以為當然。

《讀通鑑論》卷十三之“明帝”條雲:

夫古之天子,未嘗任獨斷也,虛靜以慎守前王之法,雖聰明神武,若無有焉,此之謂無為而治。守典章以使百工各欽其職,非不為而固無為也。誠無為矣,則有天子而若無;有天子而若無,則無天子而若有;主雖幼,百尹皆贊治之人,而惡用標輔政之名以疑天下哉?

是以三代之聖王,定家法朝章於天下初定之日,而行之百世,主少國疑之變,皆已豫持之矣。故三代千八百年,非無沖人踐阼,而大臣無獨攬之威福。若夫周公之輔政,則在六官未建、宗禮未定之日,武王末受命而不遑,不得已而使公獨任之也。雖然,讀《鴟鴞》之詩,而周之危、公之難,亦可見矣。有聖主興,慮後世不能必長君令嗣之承統也,豫定奕世之規,置天子於有無之外,以虛靜而統天下,則不恃有貴戚舊臣以夾輔。既無竇、梁擅國之禍而亦不如庾亮之避其名而啟群爭。不然,主幼而國無所受裁,雖欲無輔政者,不可得也。

按:雖然宋以後的儒者多數大體贊成秦制,但秦制之下的君臣、君民與官民關係並不能使之普遍滿意。明季清初的南雷先生極言君之大害,這樣的議論在清季被反對帝制的人們當作思想武器而被重新拾起,然而南雷先生文字的重點,在於批判秦漢以來之君臣與君民關係,認為其並不符合於儒者所推崇的“三代之道”,同時代的船山先生言說的重點,也是認為後世的王朝政治應當確立符合“三代之道”的“家法朝章”或稱“奕世之規”,以“置天子於有無之外,以虛靜而統天下”,這樣就與清季民初“虛君立憲”或者說“君主立憲”的變革思想同出一脈。

需要說明是,一些後世儒者對於郡縣制或者說秦制的批評,並非是想全面回到世襲貴族實土分封的老路,也不是主張廢除帝制,而是針對郡縣時代若干嚴重政治弊病的批判,其中就包括對君臣、君民與官民關係之不滿,對宋以後王朝政治中過度中央集權之不滿。這種批判,是以“道統”自居的儒者對於三代以下“治統”的糾正性努力,其核心則在於規範與限制君權,調整與理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權力與財稅關係。

大體上贊同秦制,更準確地說是郡縣制,一致性反對秦政,這是兩漢乃至明清正統儒家士大夫的總體性政治思想趨向。同時,贊同秦制還有緊密相伴的原則,那就是擁護帝制與維護大一統。

王國維《觀堂集林》卷十之《殷周制度論》雲:

尊尊親親賢賢,此三者治天下之通義也。周人以尊尊親親二義,上治祖禰,下治子孫,旁治昆弟,而以賢賢之義治官。故天子諸侯世,而天子諸侯之卿大夫士皆不世。蓋天子諸侯者,有土之君也。有土之君,不傳子不立嫡,則無以弭天下之爭。卿大夫士者,圖事之臣也,不任賢,無以治天下之事。

《呂思勉論學叢稿》載《中國文化診斷一說》一文雲:

苟非極昏愚之人,未有願殺雞取卵者,所以君主的作用,實能在官僚與人民之間,保持其平衡,張(君勱)先生說,君主是個壞東西,然在統一上有其需要,所以昔人不欲去之,其實即已統一之後,君主仍自有其需要,數千年來,中國的政治家,都不想推翻君主者以此。

按:在清末反帝制的思潮興起之前,數千年間中國言“無君”者,確實寥寥無幾。君主之害,在南雷先生《君害論》一文問世之前,就有大量的論述,說明古人並不是認識不到君主制的嚴重問題,但他們同樣也認識到“無君”很可能會帶來更嚴重的問題。君主之利,不僅是呂思勉先生所說的“在官僚與人民之間,保持其平衡”,而且是王國維先生所說的“弭天下之爭”和張君勱先生所說的“統一上有其需要”,也就是說,君主世襲的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弭天下之爭鬥,有利於國家之統一,因為爭鬥往往會帶來非常慘重的後果,其中就包括了國家的分裂與社會的失序。

《禮記·禮運》之鄭玄注云:

公猶共也。禪位授聖,不家之。

《禮記·禮運》之孔穎達疏雲:

“天下為公”,謂天子位也。為公,謂揖讓而授聖德,不私傳子孫,即廢朱、均而用舜、禹是也。“選賢與能”者,嚮明不私傳天位,此明不世諸侯也。國不傳世,唯選賢與能也,黜四凶、舉十六相之類是也。鄭玄《鄉大夫》雲:“賢者,有德行者;能者,有道藝者。”

錢穆《國史新論》之《中國傳統政治》雲:

中國傳統政治,既主選賢與能,為何不想出一種皇帝公選的制度來呢?這亦有它外在客觀條件之限制。在貴族政治下,皇位容易公選,小國寡民城市國家的皇帝,也易公選。中國自秦以後,卻是一個大一統的國家,社會上又沒有特權貴族存在,散漫的一千幾百個縣行政單位,居民多數在農村,皇帝公選無法推行。有一個舉國共戴長期世襲的元首,國家易趨安定。只求他不太作惡,利害兩權,而容許一個世襲皇室之存在,這不能說是全由於皇帝方面之壓力,也不能說是全由於人民方面之奴性。這儘可有一個較近光明的看法,較近情理的說法。

按:漢代的康成先生與唐代的衝遠先生對於《禮記》之《禮運》一篇的權威性解釋,說明在儒家正統的政治理念中,國家最高領導人的權位來源是要透過民選而非世襲。在中國古代,各級流官權位來源的非世襲性已經基本得到解決和落實,然而在現實政治中,全民公選的客觀技術條件並不具備,郡縣時代的皇帝世襲只能無奈地延續了二千餘年之久,這無疑是廣土眾民的國情與缺乏中間結構組織的社會性質決定的。易言之,皇位的世襲,與大一統格局的穩定,是緊密聯絡的。既然國情與社會性質未有根本性質的改變,辛亥革命對於帝制的推翻,必然引發慘烈的天下紛爭,而重歸大一統的格局並保持延續,整個社會與全體國民也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從大體上贊同秦制這一方面來看,過去的儒者是同時贊同帝制、郡縣制與大一統意義上的秦制,同時附帶改良性的意見,如限制君權、整飭吏治、重視德教、規範君臣“職分”、理順中央與地方的關係等等。後來到了清季民初,持政治變革意見的人,便有兩種不同的路徑,一種是主張君主立憲、虛君共和,一種是主張徹底廢除帝制。最終的結果,則是帝制與滿清異族統治的同時終結。在這一大變局當中,反對傳統王朝政治的人們,一般最多也只能是反對帝制意義上的秦制,而不太可能是全盤否定郡縣制與大一統意義上的秦制,無論其自身能否清醒地意識到這一點,而批判秦政同時又不贊成廢除帝制的儒者,就更不可能全盤否定秦制了。

譚嗣同《仁學》卷二十九雲:

二千年來之政,秦政也,皆大盜也;二千年之學,荀學也,皆鄉愿也。惟大盜利用鄉愿,惟鄉愿工媚大盜。二者交相資,而罔不託之於孔。被託者之大盜鄉愿,而責所託之孔,又烏能知孔哉!

《李大釗全集》第一卷《民彝與政治》雲:

蓋自有周之衰,暴秦踵起,用商鞅、李斯之術,焚書坑儒,銷兵鑄鐻,墮名城,徙豪傑,生民之厄,極於此時。漢興,更承其緒,專崇儒術,定於一尊。為利一姓之私,不恤舉一群智勇辯力之淵源,斵喪於無形。由是中國無學術也,有之則李斯之學也;中國無政治也,有之則贏秦之政也。學以造鄉愿,政以畜大盜,大盜與鄉愿交為狼狽,深為盤結,而民命且不堪矣。

按:在清王朝後期的統治者應對內憂外患有諸般不順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人已經對王朝政治與滿清異族統治表現出強烈的失望與不滿,激進派學者們也在對南雷先生“君害論”斷章取義的基礎上,對傳統王朝政治與傳統政治思想有了全面的批判和否定,發展到後來,又受到外來思潮的影響,開始主張廢除帝制,辛亥革命因此而爆發,秦漢以來二千餘年來的皇帝制度與滿清二百六十餘年的異族統治也同時歸於終結。

復生先生在《仁學》一書中的激進反傳統言論,很能反映清季民初那個時代的情緒,他在沒有明確區分秦制與秦政的前提下,又將秦政與荀學確立為“大盜”與“鄉愿”的並生相依關係,一併大加撻伐,但尚未將矛戈直指孔子,且其在私人書信中的議論,其言辭表達並沒有像在《仁學》一書中那麼激進,然而覆水難收,其在公開著述中的激憤言論,已經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繼之而起者,踵事增華,已將矛戈直接指向孔子。這種將秦政與儒家捆綁在一起而加以否定的觀念,在“五四”時代的“《新青年》派”那裡,達到了一個高潮。當時那些史學功底極不牢靠的青年意見領袖,已經把譚嗣同等人的激憤言論推向了更為激憤的境地,併產生了極大的破壞性影響。

要知道,辛亥革命推翻的是帝制,而不是郡縣制意義上的秦制,郡縣制是在國家統一的基礎上以流官制代替世襲貴族實土分封制,這不但是辛亥革命後的民國無法廢除的,反而應該是在不斷改良中延續的。通觀所謂通常意義上的現代國家,其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在國家統一基礎上的流官制而非世襲貴族的實土分封制。所以說,郡縣制意義上的秦制,本身就包含“現代性”的因素,邏輯上是不能被主張“現代性”的現代政治理論家全盤否定的。

反觀所謂通常意義上的現代國家,一種是以聯合王國為典型,為虛君世襲下的各級流官制;一種是以美國為典型,為民選總統不斷換屆的各級流官制。前者有極少數的“封建貴族”享受了一些特權,但無實土分封;後者只是民選總統在位時和下野後享受了一些超出普通國民的待遇。這兩類國家的流官制度,或者說文官選拔任用制度,其起源無疑與古代中國的選舉制度有關。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傳統政治的“現代性”因素更不應該被否定。

柳詒徵《柳詒徵史學論文集》載《與青年論讀史》一文雲:

震民國之維新,則謂正史為廿四朝帝王家譜,《資治通鑑》為帝王教科書,俱可不讀。不知正史之中包括一切社會演進事蹟,豈惟記帝王支系。又凡帝王所宜鑑戒者,今之人詎不須知。徒謂其書臚列宗室、外戚、權臣、藩鎮、佞幸、閹寺、方士、伶人、義兒、黨錮諸事,似都緣帝制而來;苟非帝王世及,則種種秕政惡因皆不復作。斯實皮相之談。苟一細按,則知名異而實同者不可列舉。有古有是事而今人襲之而不自覺者,亦有古已垂為大戒,今人明知而故蹈之,且諱其失而飾之者。蓋物質演進而人情大抵相同,讀史者能察其同異而通其郵,始為真善讀書。

按:翼謀先生之論,一針見血地指出了“共和時代”的大批國人在政治思維上的幼稚。這種幼稚,主要體現在因不願讀史、不會讀史,即不能認知中國傳統政治的真正問題所在,也就無從究其癥結,從而醫治其種種弊病,甚至傳統的病症反而因人們對於以史為鑑的放棄而被放大。

孫文《建國方略》之《自序》雲:

夫去一滿洲之專制,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於是而民愈不聊生矣!

羅振玉《集蓼編》雲:

古者建國立君,所以為民也。故民為邦本,經有明訓。自辛亥革命改君主為共和,定民為主體,宜若可得國利民福矣!乃二十年來,爭奪相仍,內戰不已,死亡枕籍,不可數計。復刮民脂膏以充兵費。哀哉!吾民何以堪此?民既無以自存,國將何以為國?復提倡排外,構禍鄰邦,勢必將我黃農子孫殄無遺育而後已。……今推求禍始,稽之古訓,唯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自君位改為民主,人人皆有總統之望。於是競存不奪不厭之心,名分不存,人慾日肆,於是總統制復變為委員制矣!委員制不能人人得權利,於是共產之邪說興矣!乃知暴民專制之害,遠過於君主獨裁。……在昔光宣之間,雖政治衰弱,然有苛稅百出、不恤民命如今者否?有徵繕不已、千里暴骨如今者否?有倫紀頹廢、人禽不別如今者否?有官吏黷貨、積資千萬如今者否?有盜賊橫行、道路不通如今者否?凡是之類,三尺童子亦能知之。

按:中山先生與雪堂先生雖然分屬不同的政治陣營,持有不同的政治理念,但是他們對於推翻帝制後的民初政治,同樣感到極度的失望。

與筆者基於歷史和邏輯的學理分析不同,清季民初以來的激進派人士傾向於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政治,以展示確立其所謂“現代性”,然其學識之淺薄、思維之混亂與觀念之荒謬,使得其理論在政治實踐中的運用帶來了極為慘烈的後果,甚至造成了二千餘年來儒者不斷批判的秦政模式在二十世紀的全面復活,而不是在以往二千餘年之政中有所收斂和受到一定程度遏制的模式。

以“五四”時代“《新青年》派”為代表的激進派人士既然傾向於全盤否定中國傳統政治,同時傾向於全盤否定以儒家為主流的傳統政治思想,這樣一來,他們對於二千餘年來正統儒家對於秦政的批判也就不能深入理解,最關鍵的問題在於,他們這種破壞性的思維,對於傳統政治的理亂興衰與典章制度,不能有真正的瞭解與批判,更談不上分析、總結和借鑑。激進派人士既然只會高呼“打倒封建”、“反對專制”的口號,不能真正做到以史為鑑,自然就會墜入“棄道任術、懲周之失、自矜其得”的狀態,其建立之新政,必然是秦政模式的“現代版”,其間必然夾雜了封建與郡縣兩種制度弊端的極度放大。

在“五四”時代的“《新青年》派”極大地擾亂國人的歷史認知之後,自上世紀三十年代以來,以斯大林為首的第三國際炮製的歷史發展“五段論”說(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在中國逐漸盛行,併成為極“左”意識形態的基礎性歷史觀念。極“左”意識形態在後期的主要批判物件,是所謂的“封(封建主義)、資(資本主義)、修(修正主義)”,其中對於中國歷史發展階段的定義,秦漢至明清被稱為“封建社會”,也就是應當被批判的。極“左”意識形態既然已將“封建主義”與“封建社會”作為首要的批判物件,然而到了“文革”後期“批林批孔”與“評法批儒”的政治運動中,其發起者反而吹捧起他們認為開啟了所謂“封建社會”的秦始皇及其贊成秦制的所謂“法家”人物,同時又批判起他們認為是“開歷史倒車”的儒家,這樣一來,也就透過所謂的“評法批儒”而炮製了虛假的“儒法鬥爭”史。在虛假的“儒法鬥爭”史中,一些贊成郡縣制反對封建制的儒家人物被當作“法家”來吹捧,而另一些同樣贊成郡縣制反對封建制的儒家人物卻被批判,這種荒唐的吹捧與批判,歪曲了歷史、踐踏了典籍、違背了邏輯,毀滅了學術、欺騙了群眾,造成了巨大的思想混亂與現實危害,流毒直至於今日。

“五四”時代“《新青年》派”的不良學風與“文革”十年的文化浩劫,對於中國的人文學術造成了非常嚴重的破壞,以至於到了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依然有許多評論中國傳統政治的學界人士,在理解秦制與秦政這種基本概念時陷入嚴重的思維混亂,繼而在對中國傳統政治制度與政治思想的認知上走入理論的誤區。

時至今日,有些學者依舊延續列寧主義的“階級鬥爭”分析法與斯大林主義的歷史發展“五段論”說,將“蘇俄”的理論教條強加於中國歷史研究之上,進而對傳統政治與儒家思想展開“貼標籤”式的批判;還有一些學者,雖然已對極“左”意識形態深為不滿,但“教學者如扶醉人,扶得東來西又倒”,居然又將似懂非懂、似是而非的西洋名詞與理論牽強附會於中國歷史之研究,同時依舊不能擺脫極“左”意識形態“以論帶史”甚至是“以論代史”的敘述模式,真正能夠沉潛舊籍、會通中西的學者,則並不多見。一些號稱批判“秦制”的當代學者,其典型錯誤,往往是混淆秦制與秦政,不清楚周制與周政,一方面離開傳統的經學而胡言史學,一方面又在與諸子百家相關的學術問題上“東拉西扯”、“呼盧喝雉”。

《禮記·大學》雲:

古之慾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禮記·禮運》雲: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

按:《小戴禮記》之《大學》、《禮運》二篇,自古在昔之村塾童子亦多有能熟讀背誦者,影響於中國文化,可謂至深至遠矣。儒家“修齊治平”之根本,是在個人與家族在修身、齊家的基礎上進而追求大一統國家“公天下”的良好政治秩序。儒家“修齊治平”之追求,雖重“溫情脈脈”的親族倫理,但絕不僅限於此,而是強調仁政與法治的統一、教化與刑罰的互補,具體在秦漢以後,一個重要的表現,就是絕大多數儒家學者在贊成大一統國家的郡縣制或者說秦制的同時,又一致性地譴責違反仁義原則的秦政。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當代著名學者,由於深受“《新青年》派”不良學風與“文革”時代“批林批孔”、“評法批儒”之類“大批判運動”的影響,只看到了儒家重視親族倫理的一面,卻無視儒家在“修身齊家”基礎上“治國平天下”的道德理想、制度設計與政治實踐。由於不願意或者沒有能力閱讀原典,有的學者居然將儒家定義為“小共同體本位”取向而加以批評,又將秦制定義為“大共同體本位”取向而加以完全否定,一方面無視歷史上大多數儒家學者贊成郡縣制或者說秦制的史實,一方面又籠統地說清季的所謂“反法之儒”是反對秦制,這說明他們對秦制與秦政以及儒家與法家的基本概念都沒有了解,是一種缺乏史學基礎素養的表現。

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之《總論》雲:

中央政府有逐步集權的傾向。這從某一方面講是好的,一個國家該要有一個凝固的中央。政治進步,政權自然集中,任何國家都走這條路。開始是封建,四分五裂,慢慢地就統一集中。然而自漢迄唐,就已有過於集權之勢。到宋、明、清三朝,尤其是逐步集權,結果使地方政治一天天地衰落。直到今天,成為中國政治上極大一問題。這問題孫中山先生也提到,對於新的縣政,我們該如何建設,舊的省區制度,又該如何改進,實在值得我們再細來研究。當知中國政治上的中央集權,地方沒落,已經有它顯著的歷史趨勢,而且為期已不短。地方官一天天沒有地位,地方政治也一天天沒有起色,全部政治歸屬到中央,這不是一好現象。固然民國以來數十年的中央始終沒有能達成圓滿穩固的統一,國家統一是我們政治上應該絕對正取得。但如何使國家統一而不要太偏於中央集權,能多注意地方政治的改進,這是我們值得努力之第一事。

又云:

今天我們的政治,已經走上一新路,似乎以前歷史上的往事,可以一切不問了。其實這觀念還是錯誤的。傳統政治的積弊,雖是歷史,同時也還是現實。外貌變了,實質仍未變,如何能不仔細研究呢?正如我們誤認了以往政治傳統一切該打倒,而且也真的一切被打倒了。同時我們對一切傳統和習慣,也失去了共尊共信心。幾千年的皇帝打倒了,政治變了新花樣,但無論如何,不得不先求國家之統一。要求統一,便要中央集權。但中央威信如何能建立,這就成為辛亥以來政治上一個大問題。我們若拿不出一個為全國人民共尊共信的東西來,這工作自會感覺到困難。而且建立中央,同時又須顧及地方,這不是更困難了嗎?

按:自清季民初而至今的不良學風,在針對中國傳統政治的問題上,往往只停留在“貼標籤”、“喊口號”和“鬧打倒”的層面上。對於一個廣土眾民、異族殊俗的國家的新時代而言,舊的利弊得失如何總結,新的共尊共信如何建立,人民的自由與社會的活力如何在大一統郡縣制的穩定格局前提下得以煥發,正如賓四先生所云,是一個極大的難題,

古人云:“滅人治國、先去其史”,又云:“其表在政,其裡在學”。在面向中國歷史的學術研究中,梳理原典舊籍中的基本概念,是擺脫理論誤區與克服思想混亂的首要前提。筆者在此的論述,嚴格地來說,只能是一篇梳理基本概念的通俗“科普”性文章,若干相關的重要問題也只是大致“帶過”而沒有展開全面而深入的論述,甚至限於篇幅而沒有涉及。之所以“科普”性質的文章在現時代仍有寫作的必要與存在的價值,是因為在“胡、魯亂學”與“文革滅學”之後,學術上的正本清源與撥亂反正還有極為艱難漫長的路程要走。只有在基本概念的清晰化與條理化基礎上,人文學術的研究才能逐漸迴歸正軌,廣大國人才能真正看到民族文化復興與國家政治改革的希望。

——作於西曆二〇二一年五月至六月

標簽: 天下  秦政  政治  秦制  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