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人員的工資是工資還是勞務費?如何區分?
作者:由 查悅個稅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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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麼是臨時工
通常我們提到的臨時工大多是指短期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簡單的說就是臨時崗位上工作的勞動者。
對於臨時工而言,其收入所得也須依法納稅,那麼臨時工的工資如何繳納個稅呢?
2.臨時工工資如何納稅
首先判斷臨時工與公司是否存在“僱傭關係”,提供的勞務是否具有獨立性:
如果存在僱傭關係,臨時工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個稅;
例如甲公司臨時僱傭張三為安保員,並簽署了勞動合同,按月定期支付報酬,每月報酬6000元;
因為存在僱傭與被僱傭關係,所以張三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扣繳個稅。
如果不存在勞動關係,臨時工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算個稅;
例如乙公司因業務拓展需要一名程式設計師,僱了李四來做,時間為20天,每天300元,未簽訂勞動合同,一次性支付報酬6000元;
因為提供獨立的勞務,所以李四的所得應按勞務報酬所得扣繳個稅。
3.個稅改革後的變化
個稅改革前,勞動報酬和工資薪金雖然都是勞動性收入,但適用的稅率不同,個稅的計算方法也不同,稅負有較大差異。
個稅改革後,勞務報酬和工資薪金一樣按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60000元及其他扣除的餘額徵稅。
所以,只要每年度支付的臨時工工資不超過6萬元,也就免交個稅了!
只不過,新個稅法下,臨時工收入按照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後,需要進行年度彙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