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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札記|施蒂納(未寫完)

作者:由 神聖邪惡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5-13

施蒂納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是一本哲學史,然而是一本對“固定觀念”進行解構的哲學史。施蒂納否認一切超驗的永恆真理,在這個意義上他是一個懷疑論者;是對獨斷論(Dogmatismus)的絕對否定。

他並不從主體、自我意識或者類出發,而僅僅從自我的獨特性出發,這種具有絕對獨特性的存在物被他稱之為唯一者。這種自我不是主體意義上的自我,施蒂納說:“只有處在自身解體之中的自我,從未存在的自我一有限的 自我才真正是自我。費希特談到了“絕對的”自我,而我則說我自己、消逝的自我。”一切固化的東西都在那裡被施蒂納的辯證法擊碎了,但是這並非施蒂納的主觀妄想,而是理性自身的一個結果。如果我們仔細考察激進黑格爾主義的發展,實際上這一段歷史正是在把黑格爾的工作進行到底,當然其實這也是康德的工作、是批判哲學的事業,這就是說,本質上屬於啟蒙精神的事業。

當知性為諸現象設定了界限時,知性是立法職能,在知性的思維中不允許有任何僭越的行為(這是康德批判的基本原則),一切差別已經被設定起來,非此即彼。但黑格爾卻無恥的不斷行使理性的非法權利,他是要破壞理性的秩序嗎?當然不是,恰恰相反,黑格爾要求一種無預設的思維模式,他指出康德批判的不徹底性,那就是考察人類理性的那種理性依然沒有收到審查。黑格爾質問到:康德憑藉什麼來審判人類理性?正如我們對認識的前提條件的考察時,已經是一種認識了,因此理性的程序應當看作這樣的過程,在這種思維活動中思維自身考察自身,因此黑格爾說理性就是把知性所設立的僵化東西松動一下——-在這個意義上康德的理性的概念依然還是知性——-思維在認識的同時檢查自己的前提,這就是意識經驗的科學,也叫做“現象學”,或是用通俗的黑格爾語句來表達,這就是辯證法。

青年黑格爾派,無論大衛•施特勞斯的實體、B•鮑威爾的自我意識、最後還有費爾巴哈的人本學的人(甚至還包括青年馬克思的);統統都是對黑格爾哲學中的辯證理性之延續,具體就體現在這些人對宗教的批判之中。黑格爾的邏輯學區分了理性的三個階段α。知性的、和抽象的;β辯證的、否定的;γ思辨的、肯定的,這種區分的重要性就在於揭示了辯證法運作的一般形式,是它的原理。但是青年黑格爾派只抓住了否定的那一階段,至於第三個自身和解的階段,他們是從來不提的,因此青年黑格爾主義者並沒有超越黑格爾,他們也不願意超越,只有這樣才能保留辯證法的激進。當然我們在這裡要注重討論施蒂納,因此不會詳盡的討論具體的每個流派。既然我們的主題是「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那麼自然就要從費爾巴哈開始。

費爾巴哈指控黑格爾的哲學本質上是思辨神學,他是對的。費爾巴哈的任務是要把哲學從天上拉回人間,他首先提出了感性-物件性的原則,在費爾巴哈看來黑格爾的“絕對”是“無對”,它是一個沒有物件的空洞能指,因而並不能滿足費爾巴哈的現實性要求,這一論述後來在馬克思那裡表述為“非物件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Unwesen)”。對宗教的批判,對神學的批判是唯物主義對唯心主義的批判,上帝的本質不過是人性的反映、神是異化的人等等。因此,類學的批判揭開了上帝的神秘面紗,神的本質無非就是人的本質、基督教說人是愛,我們說愛是神,但是問題就這樣被簡單解決了嗎?施蒂納質問到,如果說神學把人物件化,把人的本質變成了一個彼岸,難道這樣宗教上的異化就結束了嗎?沒有。在施蒂納看來,費爾巴哈充其量不過是把主詞和謂詞顛倒,他無非就是把世俗的真理物件化、彼岸化。類學自詡為唯物主義者,但是他卻依然在使用觀念論的表述,他無論是神還是人,都是一種自我異化和自我否定。

施蒂納最大的功績正是在於指出費爾巴哈的人依然是異化的(鮑威爾的自我意識亦是如此),這些德國哲學家不多不少的都採取了觀念論的形式,費爾巴哈的類再現了柏拉圖的理念、鮑威爾無非就是費希特的翻版,如此等等。馬克思在他的「德意志意識形態」裡嘲諷了費爾巴哈這一點,他說“當費爾巴哈說到人的時候,他實際上說的只是德國人。”不管是費爾巴哈還是鮑威爾,還是大衛施特勞斯,他們雖然宣稱自己已經擺脫了黑格爾哲學的體系,他們也真真實實的批判了基督教,但是在觀念論這方面卻豪不吝嗇的把德國人的特點展現了出來,他們都是“德意志意識形態”。

至今為止的一切革命都是用一個新的政府取代舊的政府,而哲學上的情況也是如此,用一個彼岸反對另一個彼岸。而彼岸恰恰是施蒂納所批判的物件,一切彼岸的設定都在於透過一個非我來限制自我,斯賓諾莎說:一種否定是一種限定,反過來說,一種限定也是一種否定。因此施蒂納詛咒了費希特的同一哲學,詛咒了一切給他那唯一者和自我施加條件的東西,他說:

“我是從這樣一個前提出發的:他把我作為前提;然而我的前提並不象“努力於他的完成的人”那樣致力於自己的完成,而是為我服務:享用它和消受它。我恰恰只消耗我的前提,我僅僅存在於:我享用它。然而這樣一來,那個前提恰恰就不。是什麼前提;因為這樣我就是唯一者,這樣我就根本不知何謂提出前提和作為前提的我(一個“不完全”和“完全的”自我或人)的二元性”

施蒂納反對任何對唯一者進行概念上的規定,自我是不可被符號化/概念化的,如果這樣做,必然會取消“我”的獨特性、多樣性,這樣一來“我”就不是唯一的了。因此他才會如此強烈的反對形而上學家給他的唯一者貼標籤的行為,那是一種自我否定。“我即不是神也不是人,兩者對我而言都是毫無意義的!”那麼唯一者是什麼呢?如果是施蒂納的話,他不會這麼問,而是問“誰是唯一者?”,“哪一個唯一者?”這又回到了我們上面所討論的辯證法思想。而辯證法的傳統是對事物本質(Wesen)的追問,就是說,對“是什麼”(Was)的追問蘇格拉底不問哪一個具體的東西是美,他要問美本身是什麼、善本身是什麼,後來的柏拉圖進一步把這些東西規定為理念。作為西方哲學的奠基者,往後的哲學往往都在延續柏拉圖的工作,因此哲學的歷史是一部普遍性壓迫個性的歷史,一部超感性壓迫感性的歷史,施蒂納毫不留情的向我們揭示了這一點,並且提出現實存在的個體,也就是唯一者來反駁柏拉圖和普遍主義。唯一者的哲學和柏拉圖及傳統形而上學的分道揚鑣之處在於它並非一個普遍性的理念,它直接指向個體的實存(Existent),正如「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是從個人發展的境遇開始的,這種哲學與其說它是黑格爾派思辨哲學,倒不如說他是一位實存主義/存在主義者,他顛倒了實存和本質的問題,這個意義上他是現代哲學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