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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輩犯罪是否應該連累子孫?

作者:由 金不換回憶錄 發表于 文化時間:2022-03-20

你支援父母犯罪,不應該再給子孫添麻煩嗎?請共同探討前科消滅制度。請關注評論區評論。我國目前對未成年人有類似的前科消滅制度,2013年實行的未滿18歲的有期徒刑5年以下未成年人服刑人員的前科記錄封存,不影響公安系統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對於成年人來說,中國目前沒有這個規則,但很多發達國家都有類似的體系,我國也隨著時代的發展和進步,這個政策現在也得到越來越多的人的認可和支援,但一個法律的出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實現的,需要長期的論證,也需要強大的民意認可基礎。

這個話題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一個人有前科,不能影響子女和親屬。這裡主要是直系親屬有前科,孩子考大學會影響軍校、警察學校、公務員和其他十幾個職業的選擇。政審這一關是過不去的,以前影響三代,現在第三代的影響不是很大。對於這部分,目前社會上大部分人還是持同意意見的。

第二部分是有前科的本人。我國有前科報告制度。有前科的人就業入伍時要求主動向相關機構報告。而且,很多大企業對申請者進行個人調查。大多數企業和行業排除了有前科的人,連搬運工都做不了。只有農林牧魚才有一些對前科人員的包容。所以現在的法律給有前科的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差異,使他們不能很好地重返社會,不能融入社會。

也有不少人反對這部分,支援的人相對第一部分就少一些了。主要是根據自己的正義感,認為目前的法律可以對想要犯罪的人產生震懾的效果。因為一旦犯罪,就會影響一生,伴隨著子女。這些人的看法也是對的,但他們標記了所有的犯罪都認為是殺人放火、殺戮掠奪的犯罪。大家都這麼惡毒。我們要知道,還有一些輕微犯罪、被動犯罪、過失犯罪,例如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肇事等過失犯罪。如果這種輕罪不是故意犯罪,將被法院處罰。他已經被判刑,5年或10年沒有犯罪,是不是應該寬容一些?給予他們同樣的生存空間?

如果社會還達不到這種共識,前科會不會做一些分類,輕罪、被動犯罪、過失犯罪?減輕一些刑罰帶來的附隨影響。輕罪重罪一刀切,是不是有一些不公平?

父輩犯罪是否應該連累子孫?

金不換回憶錄

:以案釋法,警示後人,關注特殊群體的生存現狀。共同呼籲出臺(輕微罪)前科消滅制度(前科消除制度)(消除案底),給刑滿釋放人員一條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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