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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犯罪記錄 就該一輩子來揹著嗎?

作者:由 八戒不戒酒 發表于 遊戲時間:2021-12-28

最近生活特別拮据 像頭老牛一樣 苟延殘喘 沒有高學歷 從創業的圈子裡退出來之後 想做一份靠自己體力 時間 服務他人 來換取生活 想去開網約車 發現自己的賬號 被永久凍結 終身監禁啊 去各大網路平臺 做個送餐員 跑個腿 以上傳身份資訊 也被告知 賬戶人員涉嫌違規 ……

簡單說一下我的個人情況 就從這萬惡到影響我一生的 所謂的犯罪記錄 俗稱 危險的前科人員【這是有關部門給與的稱呼】對這個稱呼 我不想罵人……2008年 我因與人發生衝突 動手至別人輕傷 無奈我的人際關係沒這麼通天 賠償對方三萬八千元【這個好像在地方都有明碼標價的】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現在事隔十二年了 我還是被認定為 危險的前科人員 我不想為自己解釋什麼 因為當年我就已經為我的行為 買過單了 而且還是刑事附帶民事 對公對私 我都不在虧欠任何人 我只想問一下 做為一個男孩演變成男人的階段 乃至於一個成熟冷靜的中年男子 有沒打過架的嗎????但凡是一個心智成熟 身邊有至親 有至愛的男人 就沒有被別人侵犯過底線 動過手嗎???我自認為自己不是一個十惡不赦的人 我沒有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 我這些年來遵紀守法 我不曾忘記當初那六個月服刑的日子 我也一直在衝動前 剋制自己 前幾年 跟隨國家熱風潮 一頭鑽進支援自主創業的風浪中 很遺憾 我失敗了 這個原因在我 就像打仗 敗者為寇 我認了 現在我負債 迴歸單身 所有的一切都沒了 我只身 流落在一個都市裡面 我不曾埋怨 這就是失敗的後果 我可以 也必須接受 我現在就是想活著 等待機會這樣的夢 我也不允許自己去做了 我面臨的就是養活我自己 我沒有什麼特殊的技能 也不奢求要一份體面的工作 我只是想和普通大眾一樣 用自己的辛苦來換取自己的口糧 當今社會 對工作任職條件沒有限制的就是 網約車 代駕 外賣 跑腿 可笑的是 這幾個最常見的 要求最低的 也是現如今可以養活我自己的工作 就因為我在2008年 打了一次架 全部給我定義為終身不得錄用……

我要去抗麻袋了 我要去工地搬磚了 我要去一天累死累活 掙出來的血汗錢 還要被所謂的領頭人 抽成的日子了 因為這是規定 這是中國的特色 掌權即是掌錢嗎?

我會特別努力的 壓制著 內心邪惡的一面 我還不想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的罪犯 但前提是 我能解決我的一餐一宿 要求並不高 能有個讓我伸直雙腿的棲身之地 能讓我在一天內 吃上一頓飽飯 足矣……。

標簽: 我要  自己  2008  前科  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