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收藏

讀《哲學科學全書綱要》-第一部分 邏輯學-第三篇 概念論-主觀概念-推理-質的推理-183-189(54)(第二部分)

作者:由 純思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6-17

§.186.

在這一形式內這一推理被歸與絕對的正確性,這裡(由於經驗的重要性)作為這種推理的缺點而已被指出的東西在推理的繼續規定中則不能不自動地消除自己。①如同在判斷內一樣,這裡在概念領域之內對立的規定性不惟是自在地現成存在的,而也是被設定了起來的。②而如此一來對於推理的繼續規定,所需要的也只是接受透過推理本身每次被設定起來的東西。③

①就質的推論而言,

在質的推理形式內,這一推理是被認為是絕對的正確性,

而這種絕對正確性觀點,是出於對經驗的重要性的強調而做出的——因為作為中項的特殊性的規定,是來自經驗的規定,是源於經驗的感性認識。

而這種推理的缺點已經在上面被指出了——不是作為本質的規定性而僅僅是作為物件自身的一種“具有”,是作為一種特性,而這個特性本身是需要證明的東西。

而這樣一種推理自身的缺點是繼續應用這個推理規定中能自行消除的——這樣的一種證明會導致無限的進展,要求對兩個前提自身進行一種論證。

②而就推理自身的這種矛盾或者缺陷而言,

這種推理的缺點,如同在判斷內是一樣的,

在推理這裡,概念領域之內對立的規定性不惟是自在地現成存在的,而也是被設定起來的東西。

③而如此一來,對於推理的繼續規定來說,

所需要的也只是接受透過推理本身每次被設定起來的東西。

就是說,透過這樣的一種推理,只是證明了,那些所找到的規定性不但是事物自身所具有的規定性,同時也是推理自身所設定出來的東西。

而這樣一來,我們透過推理所做出的證明,無非是對我們自己所設定出來的東西進行證明而已。

透過直接的推理E[個別性]-B[特殊性]-A[普遍性],個別性的東西已與普遍性的東西發生中介關係,並在這一推理結論中被設定為普遍性的東西。①因此個別性的東西[作為]主詞現在於是作為普遍性的東西,本身就是兩個極項的統一性和進行中介的東西。②這即是給出推理第二格的東西,即2)A[普遍性]-E[個別性]-B[特殊性]。③這個格表現出第一個格的真性狀,即中介在此是在個別性內發生的,因而是某種偶然的東西。④

①就這個質的推理而言,

透過直接的推理,即:個別性——特殊性——普遍性。

個別性的東西,它就已經與普遍性的東西發生中介關係,

而在這個結論中,個別性的東西是被設定為普遍性的東西。

②就這個推理的設定而言,

因此,個別性的東西,它作為主詞,現在是作為普遍性的東西,

個別性的東西,它作為普遍性的東西,它本身就意味著是一個統一性,而正是這個統一性,作為中介,把這兩個對立的規定性聯結起來。

③就是說,就這個直接推理的結論而言,

在這裡,個別性的東西,它就被普遍性的東西所替代,就是說,主詞它就被變化為普遍性。

而就這個普遍性的東西而言,它本身就包含著個別性以及這個個別性所具有的規定性——特殊性。

而這樣的一種關係,就進展到

第二格

普遍性——個別性——特殊性

而就這種進展而言,它是發生在主詞中。是作為主詞自身的聯結的建立。

首先說明的是,就《哲學全書》的這個第二格的表達而言,它是區別於《邏輯學》的。

在《邏輯學》中,

第二格

的形式是:

特殊性——個別性——普遍性

而就這個變化而言,就預示著,如果黑格爾有機會修改《邏輯學》下卷的話,該部分的內容要重新修改了。

④在黑格爾看來,這個第二格,它的意義是表達出來第一個格的“真性狀”。

就是說,就這個質的推理而言的那種統一性。在這種統一性中,中介,它是作為這個個別性和普遍性統一的這個物件自身,就是說,作為中介的特殊性,它是以普遍性和個別性的統一為前提的。

就這個格而言,是這樣的一種形式:(普遍性—+—個別性)=統一性(這個統一性它轉化為中介)→中介=特殊性

就是說,中介,它在此是在個別性內發生的,因而,這個作為中介的特殊性,它是某種偶然的東西。

或者說,這個中介,只是因為這個統一而被設定出來的。

而就這個意義而言,全書這裡的這個第二格,它就等於《邏輯學》中的第二格:特殊性-個別性-普遍性。

§.187.

2)第二個格把普遍性的東西(普遍東西作為抽象的或直接的詞項是從前一種結論中透過個別性加以規定而來到這裡的,以此現在佔得了直接主詞的位置)和特殊性的東西聯結起來,①這樣,普遍性的東西透過這裡的結論就被設定為特殊性的東西,即設定為兩極項的中介物,②兩極項的位置現在為其他極項所佔據,這就成了推理的第三個格:3)B[特殊性]-A[普遍性]-[個別性]E。③

①在這一節中,黑格爾開始討論這個第二格。

就這個第二格而言,它把普遍性的東西和特殊性的東西聯結起來。

而在這種聯結中,普遍東西,它作為抽象的或直接的詞項是從前一種結論中透過個別性加以規定而來到這裡的。

或者說,從前是作為賓詞的普遍性,因為這樣的一種聯結,它就被加諸到主詞的位置上,和主詞予以重合。

既然是和主詞的重合,它就取代了從前的那個個別性,是作為可以被討論的主詞了。

②就是說,就第二格而言,它的規定性是這樣的:

普遍性的東西,透過第一格的結論,現在就被設定為特殊性的東西,即設定為兩個極項的中介物。

就是說,在這個第二格中,即表達出這樣的一種結論:普遍性→特殊性。

③而就這個普遍性它轉化為特殊性這個中介而言,

兩個極項的位置現在就又發生了一種變化,特殊性是作為主詞,對立的極端就是個別性,在這種對立中,普遍性,它是作為中介。

這樣的一種變化,它就造成了第三格:

特殊性——普遍性——個別性。

而這個第三格的規定性就是:(特殊性=普遍性)← →個別性

在這種對立中,是規定性的質同現實性的物件之間的對立。

再次指出,就《邏輯學》而言,它的

第三格

的形式是:

個別——普遍——特殊

就這個區別而言,邏輯學中第三格是把對立的兩個端項予以調整,它把個別性放在主詞的位置上,而在《哲學全書中》是把特殊性這個規定性放在了主詞的位置上。

或者說,就《哲學全書》而言,它的三個格,分別就是主詞位置上三個環節的變化,首先出現的是“個別性”,其次是“普遍性”,最後是“特殊性”。

而就普遍性取代個別性的邏輯只是在於統一性,這個是作為推理的結果。

而就特殊性取代普遍性,只是因為二者是作為一種等同的關係,這種等同性就讓特殊性取代普遍性,變化成為第三格。

就是說,就質的推理而言,就是說最後的第三格,推理出來的是特殊性的質的規定性,它是作為被設定的普遍性,而這個被設定的普遍性是區別於個別性的質,或者說,就這個設定而言,它是被反思到的質的質——作為普遍性的質。

推理的所謂的格(亞里士多德把它們合理地鑑別為只有三個;第四個格是近代人作的一種多餘的、甚至乏味的附加)在有關它們的通常的研究中被並列起來,而很少去想到指明它們的必然性,更很少想到要指明它們的意義和價值。①因此當這些格後來被作為一種空洞的形式結構加以處理,就絲毫不足為怪了。②但是它們卻具有一種很為根本的含義,這種含義基於一種必然性:每一環節作為概念規定,本身會變為整體和變為進行中介的根據。③但此外至於為了在不同的格里作出一個正確的推理,各項命題應該是什麼樣的規定,它們是否可以是周延的或否定的等等,這乃是一種機械的研究,④由於其無概念的機械性與其內在的無意義性,這種的研究已正當地落入遺忘。⑤對於說明這類研究和一般知性推理的重要性,人們很少能訴諸亞里士多德。⑥亞里士多德誠然曾描述過這些形式,適如他也曾描述過精神和自然的其他無數的形式,並探尋和論述了它們的規定性,⑦可是無論在他的形而上學概念上,還是在有關自然東西和精神東西的概念上,他都遠遠不曾是意欲使知性—推理形式成為基礎和標準,⑧以致我們甚至可以說,假如他真曾屈從於知性規律的話,那這些概念也就將很可能沒有一個會出現或被留下來。⑨儘管亞里士多德以他的方式大力傳授的許多描述性的和知性的方面,在他那裡佔統治方面的始終是思辨的概念,他曾首先如此確定地陳述了那種知性推理,而不允它轉踏進這個領域之內來。⑩

①在這個部分,黑格爾開始討論的是第四格以及關於格的歷史和價值所在。

黑格爾認為,就推理的所謂的格而言,亞里士多德認為只有三個,這是合理的,

而近代人從邏輯上又推理出來一個第四格,這個是近代人的一種多餘的,甚至乏味的附加。

而就對格的研究而言,人們通常只是把它們並列起來,而很少有人指出這些格之間的必然關係。

更很少人想要去指明它們的意義和價值。

②所以,對推理的格而言,

這些格後來被作為一種空洞的形式結構加以處理,也就絲毫不足為怪了。

③但是,在黑格爾看來,事情並不是這樣,

在他看來,這些格,卻具有一種很為根本的含義,

就是說,這些含義基於一種必然性,就這種必然性而言,每一個環節作為概念規定,本身會變為整體和變為進行中介的根據。

就是說,這些格的變換,事實上就是概念的三個環節,作為主詞的規定性,而它們作為概念的主詞,就意味著它這個規定性是被提升到整體性。而這樣的一種整體性,它自身就會變成中介,而作為這個中介的,是這個整體的規定性。

而這個時候,這個中介,它就變成了整體自身的根據。

④但是,

此外,至於為了在不同的格里作出一個正確的推理,各項命題應該是什麼樣的規定,

它們是否可以是周延的或否定的等等,這些乃是一種機械的研究。

⑤就這些機械的研究而言,

正是因為它的機械性,而不包含真正的價值,所以,也是這些研究被人遺忘的理由所在。

⑥就真正格的研究而言,

對於說明這類研究和一般知性推理的重要性,

人們很少能訴諸亞里士多德。

⑦因為亞里士多德,它曾經描述過這些形式,

而他的這種對格的形式的表述,也曾和許多他進行的工作——對精神和自然的無數的形式一樣,並探尋和論述了它們的規定性。

⑧可是,

對亞里士多德來說,無論是在他的形而上學概念上,還是在有關自然東西和精神東西的概念上,他都遠遠不曾是意欲使知性—推理這種形成成為基礎和標準。

⑨就是說,在黑格爾看來,亞里士多德,他從來沒有滿足過這些格的形式,

以致於我們甚至可以說,

假如他真曾屈從於知性規律的話,

那這些概念也就將可能沒有一個會出現或被留下來。

就是說,在黑格爾看來,亞里士多德從來沒有把這些知性的形式作為最終的真理,而只是把這些形式看作是通向真理的一些階梯,所以,在未達到真理之前,這些知性—推理的形式作為通向真理的階梯就一直被保留下來了。

⑩在黑格爾看來,

儘管亞里士多德,他以他的方式大力傳授的許多描述性的和知性的方面,

在他那裡,佔統治方面的始終是思辨的概念。

就是說,他曾經首先如此確定地陳述了那種知性推理,

但是,亞里士多德,他作為思辨的思維,卻不允許這些知性推理踏入到他的思辨概念的領域中來。

§.188.

既然每個環節都已經過了中項與兩極項的位置,它們彼此相對立的特定的區別就已揚棄了自己,①而推理在自己各個環節的這種無區別性形式內,首先就取得了外在的知性同一性、即等同性,作為自己的關聯,這就是量的或數學的推理。②當兩個事物是和某一第三個事物等同的,則它們在自己間就是等同的。③

①黑格爾在這個小節中的內容,事實上就是對第四格規定性的討論。

在他看來,既然每個環節,都已經來到了中項的位置或者說都來到了兩個極項的位置,

那麼從前的各個環節,彼此相對立的特定的區別,就因為這樣格的變化就被揚棄了。

②而就格的變化所引起的概念的各個部分區別的揚棄而言,

推理,它在自己各個環節的這種無區別性形式內,

首先就取得了外在的知性同一性,即等同性,

而就這種等同性而言,是作為自己的關聯,而這種自身的關聯,就是量的或數學的推理。

這個量的或數學的推理,在《邏輯學》中是作為第四格,其形式:

普遍——普遍——普遍。

③在黑格爾看來,就這個量的或數學的推理而言,

它是這樣的一種等同性:當兩個事物,是和某一第三個事物等同的,

則它們在自己間就是等同的。

就是說,這個第三個事物,是被理解為這兩個事物的自身。

§.189.

由此從形式方面首先已達到的是,1)每一環節都已經得到中項的規定和位置,因而得到了一般整體的規定與位置,以此就已自在地丟棄了自己的抽象的片面性(§.182.與§.184.);中介(§.185.)已經被完成,①同樣也只是自在地,亦即只是作為相互地把它們自己設為前提的幾個中介所具有的一個圓圈。②在第一個格E[個別性]-B[特殊性]-A[普遍性]內,E[個別性]-B[特殊性]和B[特殊性]-A[普遍性]這兩個前提還未得到中介,前者是在第三格內得到中介,後者則是在第二格內。③但是這兩個格中的每一個格為了使它們的前提得到中介,同樣也以自己其他兩個格為前提。④

①而就這個量的或數學的推理而言,或者從四個格的過渡而言,

由此,從形式方面,首先已經達到的是,

1),每一環節,都已經得到中項的規定和位置,因而得到了一般整體的規定與位置,而這樣的一種位置的變化,就自在地丟棄了自己的抽象的片面性。

而這個時候,中介就已經在這種揚棄抽象的片面中被完成。

②而就中介的這種完成而言,

同樣地,也只是自在地,亦即只是作為相互地把它們自己設為前提的幾個中介所具有的一個圓圈。

③就是說,

在第一格:個別性——特殊性——普遍性裡面,

事實上是存在兩個前提的:分別是個別性——特殊性,以及特殊性——普遍性。

它們分別是作為小前提和大前提。

而就這兩個前提而言,它們還沒有得到中介,

而就第一個前提:個別性——特殊性而言,它是在第三格內得到中介的。

第三格的規定性就是:(特殊性=普遍性)← →個別性

而就第二個前提,特殊性——普遍性而言,它是在第二格內得到中介的。

而第二格的規定性是:(普遍性—+—個別性)← →特殊性

④但是,

在這兩個格中的每一個格,為了使它們的前提得到中介,同樣也以自己其他的兩個格為前提。

據此概念的得到中介的統一性就須不再被僅僅設定為抽象的特殊性,①而是須設定為個別性與普遍性間發展了的統一性,更好地說,首先設定為這些規定的反映了的統一性;②個別性也同時被規定為普遍性。這樣的中項給出反映推理。③

①既然都是互為前提,

那麼,據此,概念的得到中介的統一性,它就必須不再被僅僅設定為抽象的特殊性,

②就是說,這個統一性,它就必須設定為個別性與普遍性之間發展了的統一性,

更好地說,這個發展了的統一性,它首先被設定為這些規定的反思了的統一性。

③而就統一性,是被設定為反思了的統一性而言,

個別性,它同時也被規定為普遍性。

這樣的中項,所給出的推理,它就是反映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