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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三:車輛貶值費大部分情況不賠,其他合理費用基本可賠

作者:由 勇說車險保險<em>理賠&l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0-03-14

判例三:車輛貶值費大部分情況不賠,其他合理費用基本可賠

作者:勇說車險

該判例的意義為:車輛貶值損失法院一般不支援。但鑑定費、評估費,以及合理範圍內稍高的施救費等,根據保險法和合同約定,都是可以正常理賠的。這裡,為防止後續爭議,可有法院委託進行評估和鑑定,這樣,後續就避免了這方面的糾紛。另外,對保險公司超出法定理賠時效的,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提出額外的損失,如債務利息、營運車輛的停運損失費、代步費等。

判例三:車輛貶值費大部分情況不賠,其他合理費用基本可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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