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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哪些條件下是無效的?

作者:由 知乎使用者 發表于 收藏時間:2022-02-24

房屋買賣合同哪些條件下是無效的?知乎使用者2022-02-24 17:00:35

眾所周知,房屋買賣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籤合同,如果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沒有法律效力的話,那就等於做了無用功。那麼房屋買賣合同在哪些條件下是無效的呢?

1、因惡意串通而轉讓商品房的合同無效。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房屋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那麼出賣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我國《民法典》第14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那麼哪些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呢?依據《民法典》第20條、第21條規定,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八週歲以上但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因此,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應注意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適格。

3、商品房預售違法的合同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出售的商品房如不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買受人可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該買賣無效。依據《民法典》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因此,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以上就是冠領律師分享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如有更多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問題請聯絡律師事務所進行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