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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奴隸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區別?平民可以擁有奴隸嗎?

作者:由 豆子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8-04-16

在中國古代,奴隸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區別?平民可以擁有奴隸嗎?

朱元璋禁止平民擁有奴隸,要從元朝江南富豪家豢養的奴僕被割屌說起。

江南富豪家,何以要將奴僕的屌割掉呢?

因為他們家大業大,住著深宅大院,幾房姨太太在後院,總需要有人幫襯照應。為防僕人與後院的妻妾做那事,於是紛紛仿效皇宮制度,將奴僕淨身,可確保後院無虞。明朝以前的富人家,奴僕可以達到數百甚至數千,他們為什麼能擁有那麼多奴僕呢?

需知,旱、澇、兵變等導致的災荒,百姓流離失所,不得已賣身為奴。每逢災害,農民顆粒無收,土地的價格也賤得出奇。譬如一片地,平時可以賣10兩,到了大災荒時,只能賣1兩。而中產之家則可藉此發家,事實上歷朝歷代農村中忽然發達起來的地主,多半是趁此機會抄底的。等到豐年,返聘無地農民給自己種,坐收漁翁之利。

所以說,平民很容易變成奴隸,二百年內一五十年有嚴重災荒的某朝,平民更容易破產。很多時候,河南村落或城市街巷上,大批大批的饑民把自己賣了。不賣身,可借債,但是荒年借債都是高利貸。高利貸滾上一年,借錢的田也沒了,房也沒了,兒女就得賣了還債,自己也去給人家當奴隸。

這在古代,叫“逼良為賤”。

你想,當奴的日子,會比當貧農的時候好過嗎?

賣身為奴,則相當於這輩子就得聽候主人差遣,不敢有絲毫違拗。奴僕罵主,是要打板子的。奴僕毆打主人,是要丟命的。在外面和普通人比,身為奴僕者犯事,懲罰上總要重一等,對對方的懲罰卻要減一等。這是法律規定,所以在民間,普通的奴僕,往往不被人們看成是一個“人”,而更像牲口。主人對奴僕好不好,要看主人人品和心情,很多主人喜歡凌虐奴僕,即便主人不凌虐,主人的親朋子女,也可能凌虐。

在中國古代,奴隸的生活和平民相比有何區別?平民可以擁有奴隸嗎?

張伯苓言

到明朝,朱元璋下令非功勳貴臣不得豢養奴僕,甚至一品不得超過二十人,二品不得超過十二人,三品不得超過八人。就是因為元朝賣身為奴的太多了,普通人家只要是沒破產的,就可能擁有一個奴僕,而大臣家可能擁有成千上百的奴。明朝初期,庶民若是豢養奴僕,是要挨板子的,因為管得嚴,幾乎無人敢犯禁。

平民賣身為奴的情況,與土地兼併的程度高度相關。所以到明朝中後期,隨著土地兼併的加重,中產及以上家庭,又開始豢養大批奴僕,出現了嚴重的僭越行為。法律有規定非功勳不得買奴,人家就管買奴叫“認義子”,男奴叫“義男”,女奴叫“義婦”。

清朝人口買賣更嚴重,平民中,只要是有錢,願意買個奴的,就可以買。奴的價格,要根據市場行情來定。災荒時滿大街都是,有的甚至不要錢,只要管口飯就行。平時的時候,則從二兩到幾十兩不等。注意,二兩是京城工人家庭的月入。你買了人當奴,這人就等於是你家的了,讓他幹啥他幹啥,但你是要管飯的,也是要給住處的。所以所謂的“庶民蓄養奴僕”,實際應是庶民中的中產及以上家庭蓄養奴僕。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說陶淵明這麼窮,怎麼還會有僕人?

陶淵明雖然窮過,但只要願意當官,好歹就是彭澤縣令,不當官的時候亦有朋友接濟。縣令給家裡的官地有三頃(三百畝),這已經很闊了。即便是以前貧困,也不妨礙他有僕人。陶淵明那個僕人,多半就是家裡有錢的時候收的,抑或是個世僕。也就是他祖上富貴時收的奴僕,奴僕生了孩子以後繼續為奴僕,這就叫“世僕”。

僕人作為主人的家庭成員,可能會在主人家庭遭遇經濟危機的時候被遣散,但只要是主人不徹底淪為赤貧者,且不趕人或出賣,老僕就不會走。

襲人、晴雯,那叫高等奴婢。

總有同學說:古人太爽了,能有這麼漂亮的丫鬟服侍,悔不該生在當下啊!

拜託……

人家賈寶玉是什麼家庭,你是什麼家庭?

人家親爺爺是國公,奶奶家是侯爺,親爸爸是員外郎,親姐姐是皇妃。同學你應認真想一下一個現實問題,那就是你們那片的街道辦主任願不願意正眼看你。

好吧。

苛刻了。

再說奴隸可否實現階層跨越,答案是可以。只要你賺夠錢贖身,你就可以當良民。江南一些高等奴僕,管事的,透過搞業務發家以後,便可以砸重金脫離奴僕地位,另立門戶生活。但是,即便脫離奴僕的地位,成為良民,預設也還是不如原先的主家尊貴。但出現這種情況的機率很低,通常就是生生世世永不得脫離賤籍,不能參加科舉考試,也不能從事什麼正常的職業,只能給人幹苦力討生活,因此無從上升。

明朝,朱元璋強令社會上不得蓄養奴僕,違令者杖一百,許多百姓得以脫離賤籍。但後期土地兼併,流離失所的百姓不得已再度成為賤民。這就又陷入了一個死迴圈,無論是金錢、土地,還是人身、享受,都會向少部分人聚集,少部分人極力阻斷下層上升渠道,直至另外一場平均地權的革命爆發。

標簽: 奴僕  主人  賣身  為奴  豢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