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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準則案例分析: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2)

作者:由 freecity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0-07-10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新《收入》準則,我們會有一個系列的案例分析,內容涵蓋準則的方方面面。如果大家感興趣,記得星標這個號“行走的審計汪”,不要錯過。

01

知識點回顧

合同的持續評估:

新收入準則案例分析:識別與客戶訂立的合同(2)

針對不追溯的情況,可見下述案例。

02

案例內容

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將一項專利技術授權給乙公司使用,並按其使用情況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甲公司評估認為,該合同在

合同開始日

滿足本準則第五條規定的五項條件。

該專利技術在合同開始日即授權給乙公司使用。在合同開始日後的第一年內,乙公司每季度向甲公司提供該專利技術的使用情況報告,並在約定的期間內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在合同開始日後的第二年內,乙公司繼續使用該專利技術,但是,

乙公司的財務狀況下滑,融資能力下降,可用資金不足,因此,乙公司僅按合同支付了當年第一季度的特許權使用費,而後三個季度僅按象徵性金額付款。

在合同開始日後的第三年內,乙公司繼續使用甲公司的專利技術。但是,甲公司得知,

乙公司已經完全喪失了融資能力,且流失了大部分客戶,因此,乙公司的付款能力進一步惡化,信用風險顯著升高。

03

指南分析

本例中,該合同在合同開始日滿足本準則第五條規定的五項條件,因此,甲公司在乙公司使用該專利技術的行為發生時,按照約定的特許權使用費確認收入。

合同開始後的第二年,由於乙公司的信用風險升高,甲公司在確認收入的同時,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要求對乙公司的應收款項進行減值測試。

合同開始日後的第三年,由於乙公司的財務狀況惡化,信用風險顯著升高,曱公司對該合同進行了重新評估,

認為不再滿足“企業因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取得的對價很可能收回”這一條件

,因此,甲公司不再確認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同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現有應收款項是否發生減值繼續進行評估。

04

汪汪的指北分析

合同的持續評估,我們可能不一定會經常遇到,但必須要保持這種意識,就是

每個審計節點,都重新判斷公司的合同是否符合條件,相應的收入確認是否符合條件,這也意味著我們需要去了解重要客戶的財資情況。

如何確認客戶的財資情況?首先,根據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條款,識別有沒有未到期付款的跡象。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要注重賬齡分析並和信用期匹配核對的原因。

如果識別到有客戶未到期付款,那麼一般有兩種原因:

客戶無付款能力或者無付款意願。

無付款能力可以理解,就是客戶的財資情況惡化,現金流不行了,付不出錢了;無付款意願,一般來說是基於合理原因的,比如交易中存在糾紛,產品質量有不合格的地方等,客戶因為沒有獲得滿意的服務而不想付錢了。

同時,我們對重要客戶進行函證,函證是看對方認不認這個交易發生額和餘額。

但由於資訊不對稱的存在,回函相符不一定說明客戶有付款能力和付款意願

。我們仍要進行上述的識別和分析程式,必要時進行訪談。雖然很多異常,公司都會進行解釋,但是事實仍能說明很多的東西。

越反常識的事實,背後越需強有力的證據支撐,不能侷限於“空口白話”。

最後我們也發現,公司在第二年仍確認收入的,是在第三年才開始不確認收入。這和我們之前說到的“很可能”的理解有關聯。50%-95%這個區間很大,依賴於會計估計,而會計估計具有尺度,因此第二年可以確認也可不確認。但第三年描述的情況,是必須不能確認了。

好了,今天的案例分析就到這裡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標簽: 合同  付款  公司  確認  專利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