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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瓶梅》看明代人口買賣

作者:由 dc秋石榴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0-11-19

潘金蓮和春梅倆人和西門慶女婿陳敬濟通姦,被月娘趕出西門家。月娘讓薛嫂賣掉春梅,讓王婆賣掉潘金蓮。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人口的買賣越來越受到限制,成為社會打擊的物件,解救被拐者,懲處人牙子,成為人們的共識。秦漢之後對拐賣人口的人往往施以極刑重典,《紅樓夢》中拐賣英蓮的柺子被處死了。

當王朝更

替、戰爭頻仍時期,或發生災荒年月,人口買賣就猖狂有加,買賣婦女更為猖獗。《金瓶梅》寫的是北宋(北宋政和年間到北宋滅亡)承平時期之事,本不該有公然的人口買賣,但書中寫的買賣人口猶如買鹽賣米那樣普遍。那些人牙子、老虔婆到處打聽,從中說和,兩頭賺錢,被賣的人像破物件一樣被人糟蹋,失去尊嚴。如潘金蓮小時候被潘姥姥賣給王招宣,王招宣死後,潘姥姥又把金蓮買回來,再轉手賣給張大戶,張大戶老婆又把金蓮白送給武大郎。金蓮不就是一件商品嗎?

由潘姥姥生產出來,作為原材料第一次賣出,在王招宣府裡進行了深加工,不久又被潘姥姥招回,再處理。這期間潘金蓮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力,別說她值多少銀子,就賣多少銀子,她一個子也摸不著。

吳月娘要十六兩銀子賣春梅。春梅到了人牙子薛嫂家之後,薛嫂沒有趕快出手,而依奇貨居著。陳敬濟聽說春梅被趕到薛嫂家,就跑到她薛嫂家和春梅偷情,薛嫂藉此敲陳敬濟竹槓子,賺陳敬濟的銀子。這讓月娘知曉,月娘催薛嫂儘快賣了春梅。薛嫂藉此又跟月娘大大地打了折,說月娘要價太高了,春梅不是黃花姑娘,不值這麼多銀子,沒人要,十二兩也沒人要,經過計價還價,和月娘敲定十三銀子的價。最後春梅被周守備五十兩銀子買走。薛嫂給月娘十三兩銀子,又要五錢銀子的中介費。

賣一春梅,薛嫂淨賺三十七兩五錢銀子

潘金蓮被攆到王婆家,陳敬濟找到王婆家。王婆借陳敬濟要和潘金蓮見面的機會,狠狠地訛詐了陳敬濟。陳敬濟一心想娶他的丈母孃潘金蓮,王婆見有機可乘,就高高要上價兒,說月娘一口不倒價一百兩銀子。陳敬濟滿口答應,並許給她五兩銀子的謝禮,便去東京籌錢去了。

頂了西門慶的缺的張二官,由西門慶的鐵桿哥們應伯爵介紹,得知潘金蓮在王婆家待賣,想買家來,但只出價八十兩銀子,王婆不吐口。後來張二官打聽潘金蓮曾害死武大郎,偷情小廝等事,就不要了。買春梅的周守備在春梅的請求纏磨下要買回金蓮,先還價到八十兩銀子,王婆不倒口,說西門慶家要一百兩,少一個子也不賣,後又漲到九十兩,王婆還不松價兒。這時,武松來了,沒有打站,痛快給了王婆一百兩銀子,買嫂子金蓮回家,殺了祭兄。

王婆得銀子立即去西門家和月娘交割,只給月娘二十兩銀子,她自己賺了八十兩!

“十個九個媒人,都是如此賺錢養家。”這是作者的一句評語,點出了人牙子慘絕人性的本性。

《金瓶梅》寫了許多買賣婦女的事情,我只舉說了兩次。就在薛嫂賣春梅時,薛嫂家裡還有兩個待賣的女娃。

標簽: 銀子  春梅  陳敬濟  薛嫂  潘金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