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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與樹形哲學之說“無慾”

作者:由 竹酒醉千杯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19-02-05

第三章老子說“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為也”。

“無知”是百姓無需知,亦能分辨清楚事的利害程度。

那麼何為“無慾”?

“無慾”說得是百姓不會想要做損人利己的事。

那麼為什麼百姓不欲做損人利己的事?人性趨利,既然能利己,何以不為?難道是改易人性了麼?物性為道,人性為人身之道,又怎麼會改變呢?

使民無知,是因為君王用法標明清楚了事情的利害程度。使民無慾,也是因為“法”。

老子說君王用法懲罰損人利己的事,如此就相當於在損人利己這事之外添加了額外的害,算上律法施與的懲罰,整件事做下來可能害甚於利,故而人不欲為也。

非是人不趨利,而是害大於利,故使民不欲為也。故言使民無慾。

道德經第三章專門說聖人之治,老子說“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起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智者不敢違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使民無知”靠得是法;“使民無慾”靠得是法。本篇開篇,“不尚賢”、“不見可欲”說的還是法。“為無為”亦是說法。

故而聖人之治唯法。故而慎到專攻黃老之學,而後卻成為法家創始人,實在是“法”是黃老之學的必然組成部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