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言和論證的區別是什麼?
作者:由 王尼怕 發表于 書法時間:2022-05-25
僅就詞義而言,如果某個圈子沒有自己約定俗成普遍認同的定義,這兩個概念不構成互斥矛盾。
斷言可能基於論證,也可能沒有經過論證。
斷言其實就是下結論的過程,或者結論本身。
論點,是指作者表明的主張或觀點。
所以斷言其實是類似論點的。
論證可能得不到結論,也可能發生錯誤。
缺少論證的結論不一定是錯的,論證過程複雜精巧的結論不一定是對的。
將斷言視作過程或態度,強調詞意中“十分肯定”這個特點,也與論證不構成什麼衝突,論證時也需要“十分肯定”的態度,以包容為特點的是傾聽和討論,不是論證。
需要區分的是雄辯和武斷。
引經據典,旁徵博引,抽絲剝繭,循序漸進,滴水不漏,毋庸置疑之所以含有褒義是因為實事求是,而不是“論證”,脫離實事求是的論證,一樣用信口雌黃,顛倒黑白,詭辯,指鹿為馬之類的貶義詞。
妄下結論、輕易斷言、草率定論、妄下斷言這些與斷言相關的貶義詞,其貶義源自“妄”這類修飾限定詞,而不是“斷”。一語道破,一針見血,一語中的,不出所料,斷事如神之類的詞同樣是褒義的。
實事求是的正確才是重點。
經過論證的論點和未風先雨的論點區別在於“易被他人理解和接受”,提供了素材,可以提高取信的“可靠度”,但是否真的可靠,是否真的正確,取決於論證本身。
根據詳情描述,這個問題應該問作,如何開展論證,或者如何豐富論證過程,如何論證看似不證自明的道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