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犯罪人數最多的十大罪名出爐!如何避免被定罪?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
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資料,資料顯示,
起訴人數排在前10位的罪名分別是:
1。危險駕駛罪322041人,佔17。7%;
2。盜竊罪249301人,佔13。7%;
3。詐騙罪119383人,佔6。6%;
4。尋釁滋事罪113850人,佔6。3%;
5。故意傷害罪111509人,佔6。1%;
6。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79937人,佔4。4%;
7。交通肇事罪71133人,佔3。9%;
8。開設賭場罪70093人,佔3。9%;
9。聚眾鬥毆罪34789人,佔1。9%;
10。強姦罪27070人,佔1。5%。
這十大罪名的確比較常見,除排名第一的危險駕駛之外,其餘罪名的最高刑期都不低,也是我們刑事辯護律師經常接觸到的案件罪名。
那麼,要
如何避免犯這十大高發罪名
?這裡給您做一句話簡要總結:
1。危險駕駛罪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心存僥倖!
2。盜竊罪
勿起貪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3。詐騙罪
其實詐騙罪是刑事案件中無罪率較高的罪名之一,因為
刑事詐騙
與
民事欺詐
難以區分,實踐中錯誤立案的情形較一般刑事案件要多。以詐騙立案的刑事案件中,一些案件在偵查階段就做了撤案處理,檢察院階段做了不起訴處理。
詐騙罪的成立要求主觀上有騙取的故意,所以行為人要抓住重點進行辯解,區分刑事詐騙與民事欺詐。
4。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臭名昭著的口袋罪。別的罪名套不上的,往往就用尋釁滋事罪定罪。
例如故意傷害沒有達到輕傷以上傷情的,就很有可能就被定性為尋釁滋事罪。要避免此罪還是規勸大家不要隨意動手。
5。故意傷害罪
下手輕點,別造成對方輕傷以上傷情。
已經造成輕傷以上傷情:積極賠償、和解,輕傷案件公安階段達成和解的,可以不立案。
已經立案的,不想坐牢、想判緩刑,被害人諒解往往是緩刑的前提條件;賠償不起的,做好坐牢的準備。
6。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7。交通肇事罪
遵守交通規則。 沒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即使存在傷亡也是不構成犯罪的。
8。開設賭場罪
近幾年網路賭場增多,網路上開設賭場也能構成犯罪,注意不要鑽法律空子。
9。聚眾鬥毆罪
只有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才能構成聚眾鬥毆罪主體。本罪一般不處罰一般參加者。還要注意不要持械聚眾鬥毆,持械將導致刑罰上調一檔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強姦罪
不要
強迫
女性發生性關係!強姦名之為“強”,要求採取了暴力、脅迫手段,如果女性自願發生性關係,則不成立強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