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由於撤資、減資等原因而從被投資企業返還的資產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不確認股息收入,則應將其完全確認為財產轉讓收入
而對於實質減資,公司淨資產流向股東,那麼,對於自然人股東而言,如果流入的淨資產大於最初的投資成本,則就產生了相應的納稅義務
03補充說明此外,《公司法》182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透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5)中介機構核查意見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經核查認為:本次減資簽署的相關協議真實、有效,減資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式,依法完成了股份登出登記,不存在抽逃註冊資本的情形,不存在糾紛、潛在糾紛或其他應披露未披露事項:本次投資者退出的定價依據是減
如果公司減資未按照法律規定通知債權人,減資行為對該等債權人不發生法律效力,公司股東應當在其減少出資的範圍內就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對債權人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答覆二:針對該公司這種情況,減資不分配利潤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隨即增資的行為就相當於該公司股東將股權轉讓給了第三方,是一種以其他方式實現的股權轉移行為,稅務部門對此要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