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路人角度看劉浩存
雖說是路人角度,但也絕不客觀。
我沒辦法對吃著人血饅頭的“小花”客觀。
不太關注娛樂圈,但是也被“劉浩存”這三個字反覆刷屏。
看見有人吐槽她情商低,看見有人吐槽她說話尬。我始終沒關心。
這是個人的事,只要我不去看就膈應不到我。直到偶然間看見她和她媽的那些事。
劉浩存的母親呂淑娟開辦了一所舞蹈學校:
新東曉舞蹈藝術學校
。
2012年一個小姑娘在這裡學舞蹈,時年六歲,劉浩存的母親呂淑娟指導不當,小姑娘下肢完全癱瘓,構成一級傷殘。
法院判決賠償總計1137089。50元。
直到2018年賠償金才真正付清。
誰來賠償原告一家六年的夾縫光陰?!
而劉浩存在幹什麼,她在不知羞愧地參加殘健融合春節晚會。
她在朗誦《芬芳誓言》。
《芬芳誓言》節選
多諷刺。
關於這件事,是非對錯各自內心自有分辨。
我最憤怒的是都2022年了依然可以看到以下這種評論!
父母過錯不應牽扯子女?
劉浩存被她的父母拖累了?
大錯特錯!
享受了父母手裡的人血饅頭,就應該承擔後果!
拒絕賠償多次上訴又多次維持原判或被駁回,劉浩存一家是家境窘迫嗎?
這六年她在幹什麼呢?她圍著四千的圍巾在北京上舞蹈學校。
劉浩存從來沒被她的父母拖累。是她父母昧著良心用別人的血淚把她送到這一步的。
劉浩存被噴是因為她太優秀?
嫉妒心在作怪?
錯的離譜!
她被罵是因為群眾良心未泯!
我們看見她星途璀璨更看見她德不配位,所以想抵制失格藝人。
但我們更關心的是當年那個受害者小姑娘一家情況如何了?!中國到底還有多少個“劉浩存”!我們要怎樣才能杜絕類似的慘劇!
都是父母的掌心珍寶,不應該一個在陽光下燦爛美好,一個在陰影裡被迫沉默!
還有一點關於法律與道德的思考
這是在一個關於劉浩存的影片底下的評論截圖
以下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法律是決不能觸碰的底線。
只有法律不足以支援我們日常生活的有序和諧。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一個人對所有人都惡言相向,包括這個人的朋友家人老師。違法嗎?不違法。但是道德要求我們要和睦親人,禮待友人,尊敬師長。
這時候你就能很明顯體會到,只有法律,真的不夠。
法律是
最低標準
。
如果一個人的三觀建立支點只有法律,那這個人的道德感有很大機率是薄弱的。
那些連法律都不能遵守的人更別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