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蘇金生的犯罪事實如下:2006年至2010年,被告人蘇金生利用擔任資訊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工業和資訊化部電信管理局局長、總工程師職務上的便利,為北京藝華通電信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無限訊奇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傑瑞八達廣告傳媒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