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文 唐憲宗元和元年九月至元和二年十月 唐憲宗元和元年九月,以劍南東川節度使、渤海郡王高崇文檢校司空、成都尹兼御史大夫、充劍南西川節度觀察處置押近界諸蠻西山八國雲南安撫等使,改封南平郡王
馮道、劉晌,皆拜中書侍郎、刑部尚書、同平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