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2010年11月,土豆網準備在美國上市的前夕,王微的前妻楊蕾一紙訴狀將王微告上了法庭,在訴訟要求中要求王微將38%土豆網的股份都分割給自己
B:我覺得他們震驚了,因為這麼多年來,只要我去電影公司說“我們去中國拍電影吧”或是“我們去中國做合拍片,發行電影吧”,他們都會說拉倒吧,賺不到錢的
於是,投資界就此吸取教訓,在前期專案考察時,把創始人的夫妻關係也列為了考察因素之一,並在投資協議中增加條款,要求所投公司的創始人結婚或者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批准
情到濃時情轉薄,企業家的婚姻,較之常人,往往更受關注,而與他們離婚相關的種種故事,也常常引人唏噓
王微與楊蕾2007年結婚,婚姻存續期間土豆網成立了「上海全土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用來獲取國內影片業務牌照,王微在該公司持有大量股份
這次由創始人股東婚姻糾紛引起的股權事件給創始人股東、公司、投資人各方都帶來了很大影響,尤其是投資人,好不容易孵化了公司,可就在公司羽翼豐滿準備上市套現時,創始人股東突然後院起火,導致上市擱淺,眼看到手的投資收益也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