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在2010年11月,土豆網準備在美國上市的前夕,王微的前妻楊蕾一紙訴狀將王微告上了法庭,在訴訟要求中要求王微將38%土豆網的股份都分割給自己
名字很土,人若將來有所成就,大家也會覺得好,你也會從難受到習慣到喜歡,即使叫“土豆“也沒關係,你看土豆網是不是覺得很順眼順口特親民,回頭想想,如果土豆網只是個無人知曉的小網站,你會不會冒出一句“起這麼個名字,小家孑氣“
2、接踵而來的,是財產的分割眾所周知,咪蒙曾經有過一次創業失敗,這之後又東山再起,假如沒有特別的財產協議,則她目前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在離婚過程中都需要分割
於是,投資界就此吸取教訓,在前期專案考察時,把創始人的夫妻關係也列為了考察因素之一,並在投資協議中增加條款,要求所投公司的創始人結婚或者離婚必須經過董事會批准
情到濃時情轉薄,企業家的婚姻,較之常人,往往更受關注,而與他們離婚相關的種種故事,也常常引人唏噓
王微與楊蕾2007年結婚,婚姻存續期間土豆網成立了「上海全土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用來獲取國內影片業務牌照,王微在該公司持有大量股份
這次由創始人股東婚姻糾紛引起的股權事件給創始人股東、公司、投資人各方都帶來了很大影響,尤其是投資人,好不容易孵化了公司,可就在公司羽翼豐滿準備上市套現時,創始人股東突然後院起火,導致上市擱淺,眼看到手的投資收益也煙消雲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