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根據:見《歐幾里得115》
音樂原理中所講的「音程」、「全音」、「半音」等基礎概念,本質上都是某種特定的頻比關係
另外,我認為盡字的[dzjɨnʔ]、[tsjɨnʔ]兩音對應的是先秦的形態,是用聲母的同部位清濁交替來體現詞義變化
音、程、音程:見《貝多芬80》
而實際上全音和半音,是為了便於衡量自然的七聲音階上,相鄰兩音級之間的音高差,而概括出的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