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的定義確實有爭議,但題目裡沒碰到(“生殖隔離”造成的物種要求是不能產生可育的後代,這就算是種間交配也沒噴出到這,比如,馬和驢能騾子,某些人會強姦羊)
兩個近緣物種的後代最可能處在“部分可育”的狀態,然而我們仍舊稱其父母物種為兩個不同的物種(很大一部分物種處在這個狀態,所以物種的定義在很大程度上沒有實際意義)
定義很明確,就是以生殖隔離來定義物種的其中包括生殖前隔離:因為地理位置,出沒活動時間,生殖器官不匹配,無法受精等因素無法產生可育後代以及生殖後隔離:產生的後代不可育,例如騾子狗和狐狸染色體和基因差距太大了 連前者都無法滿足 更何況後者呢表達
“跨界”這麼大的距離,這麼多蛋白編碼基因和相關的調控序列,一下子從一個種跑到另一個種裡面,在沒有看到支援性的文獻之前,總我感覺怪怪的 = =以下是基於經驗的不靠譜猜想:親緣關係差異很大的不同物種中,很多序列其實都可能是高度同源甚至於保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