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承包荒山,哪個檔案有相關規定?
作者:由 薛磊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18-10-30
這問題是打算設套嗎?……
不可以。從法律上看,承包土地,荒山,灘塗,林地等應是企業行為,必須是企業及法人才有資格。比如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合作社等都可承包經營。從國家對公務員及其相關部門人員的需求看,個人沒有資格承包, 如果承包了,合同是無效的。從廉政需求上,是違規違紀行為。作為國家幹部,有區域性政策,你可以先辭職後承包。沒有任何檔案會規定可以承包或不可以承包,因為這是法律法規問題。
只要不是林業局,森林公安,等相關行業的公務員,且向組織報備是可以的
你可以租,但是不能有經營行為,不能用它賺錢。
按正常程式承包是可以的,利用職權干涉就不行。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八條規定,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的,應當對承包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承包合同。
第六十一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利用職權干涉農村土地承包,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或者強迫、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等侵害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情節嚴重的,由上級機關或者所在單位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