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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律師費這件事

作者:由 張康兄律師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18-06-08

遺產繼承官司律師費怎麼收

生活中,難免遇到各種問題,想要諮詢律師,或者委託律師打官司。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下訴訟那些事,做到心中有數。

一、律師費並不包含訴訟費、保全費等費用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律師費是交給律師代理案件的費用,至於法院的受理費(也就是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承擔的,與律師費無關。訴訟費本應由當事人自己去法院繳納,考慮到對當事人來說,請假去法院一趟也不是一件易事,而且對於一生只會打一次官司的當事人來說,怎麼繳費也不太清楚,有些律師會在立案時替當事人直接繳訴訟費,所以,當遇到律師問你要訴訟費、保全費時,不要認為這個律師在額外收費,他/她是一個默默做好事、不計較的好律師而已。保全費是案件需要保全時才會交給法院的,並不是每個案子都需要保全。律師會根據具體案件,告知當事人保全的必要性,由當事人選擇是否需要保全對方的財產。

此外,律師費並不包括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這些在委託合同中一般都會有約定。差旅費是在需要去外地出差辦案時才會產生的,本地案件一般不會有差旅費。對於需要調查取證的,律師也會提前告知當事人,費用是多少。一般律師都不願意收取律師費後,再跟當事人要這個費用那個費用,顯得律師不地道,當事人也不樂意。

至關重要的一點,律師費是按階段收費。訴訟階段分為一審、二審、執行等階段。律師收費一般只收一個階段。因為一審之後,有可能雙方都不上訴,進入執行階段,這時候才會產生執行階段的律師費。但是如果任何一方上訴了,那就會產生二審的費用,而不會有執行階段的律師費。很多當事人以為交了一次律師費,律師就會一直服務到底,一審、二審、執行全包,這是不對的。

通俗地說,拿到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這個階段的律師服務就結束了。

律師再幫你做其他,也只是人情而已。

律師費能退嗎?答案是不能。律師代理合同當中也會約定,因當事人一方原因解除合同的,律師費不退。因當事人與對方和解或者撤訴的,律師費也不退。為什麼?一是因為契約應被信守,二是因為律師提供的服務遠遠物超所值。

二、委託律師後,律師會做些什麼?

律師服務不同於一般的商品或者服務,是當事人和律師之間建立信任之後才會建立的委託關係,因此產生律師費。

第一,建立信任之前,律師其實已經用自己的智慧成果幫當事人分析了整個案件,對案件的走向有了全面的預測,對當事人的諮詢付出了勞動。

第二,寫訴狀和證據目錄,律師已經全面查閱了案例、法律規定,對於本案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管轄法院都已經分析和反覆論證直至確認,需要提交的證據也都準備好了不止三份,當事人無法提供的證據,律師也已經前期進行了調查取證,有些證據比如工商內檔、身份資訊是律師利用關係網從外地調取的,這其中律師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律師並不會大聲說出來。甚至對方當事人會在庭審時如何抗辯,都已經做了預測和分析。所以,當事人看到的只是一份簡單的訴狀,對於律師,可能是熬了幾個白天黑夜才出來的結果。

第三,立案是律師在前述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的最重要的一步操作,立案後當事人看到的只是一張受理通知書或者訴訟費收據,但是這其中的艱辛,當事人並不知道。律師是如何說服法官成功立案的,又是如何一遍一遍修改訴狀直到達到立案庭法官要求的(有些訴狀本身是符合立案標準的,只是沒辦法而已),律師也不會說出來。

第四,開庭是對整個案件最終的展現,當事人看到的,只是律師說了幾句話,但是當事人看到的,僅僅是一小部分,律師所付出的,大部分都是無形的。

三、關於開庭的一些感慨

這裡說一點題外話,開庭不是表演。所謂的表演,就是和對方你一句我一句,好像辯論賽一樣,爭個沒完沒了,當事人可能喜歡這樣的律師,好像律師盡到職責,在氣勢上壓倒了對方,吵架吵贏了。開完庭,當事人緊握律師的手,謝謝律師,你真是個好律師,我們想說的每一句話,你都說了。那麼,法官想聽的話,律師是否說了呢?對於案件起關鍵作用的話,是否記錄在庭審筆錄當中呢?一個正經的律師,不該說的,一句話都不會多說,因為打官司不是吵架,爭辯再激烈又有何用?每一份能證明的事實的證據都提交了,舉證質證意見、辯論意見也表達清楚了,多餘的話,提交一份清晰明瞭的代理詞或答辯狀,法官自有決斷。

開庭,法官和律師都希望對方來的是律師而不是當事人。因為大部分當事人不懂庭審的程式,只能令庭審陷入膠著,本來一個小時就能開完的庭,因為當事人反反覆覆說同樣的話,重複自己的觀點,嚴重拖慢了庭審的節奏。有些當事人,把本應放在最後講的話都提前講,法官釋明後,當事人反倒不理解,認為法官在偏袒對方,和對方有利益關係。真是沒必要的誤會。

四、關於私人法律顧問及律師收費標準

在西方國家,很多人都會擁有自己的私人律師。

據不完全統計,在美國,平均每300人有一位私人律師。在中國,平均每10000人才有一位私人律師。

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所以,擁有自己的私人法律顧問,是很重要的事情。簽訂合同之前,問問律師的意見,比你因為簽訂了一份挖了坑的合同陷入糾紛,再請律師打官司要划算的多。

總的來說,律師收費是按照當地的律師收費標準收取的,目前北京等地已經逐漸開放律師收費,由市場自由調節,而不再執行政府指導價。但是政府指導價依然有一定的參考作用。市場化以後,律師費只能更高,而不會降低。

我列舉的這個收費標準,是參照遼寧省律師收費標準簡單列舉的,供大家參考。

一、民商事案件:

1。法律諮詢:300元/小時

2。代寫文書:500元-1000元/份

3。起草、審查、修改合同:4000元/一份

4。代理不涉及財產的案件,5000元-30000元/一審,不包括二審和執行

5。代理涉及財產的案件,按訴訟標的(涉案財產總額)的8%-10%計算,也可以下載律師費計算器計算

6。風險代理,訴訟標的30%以內

7。法律顧問:50000元-100000元/年

二、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8000元-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8000元-10000元

3。審判階段:8000元-10000元

除非特別鐵的關係或者有委託意向,律師一般真的沒時間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有的當事人,跟律師都沒見過面,網上搜到律師的電話,一個電話進來,就說我要諮詢點事。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同樣的道理,誰的時間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律師為什麼要給你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律師最大的成本就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