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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大家對臺灣企業沒有好印象?

作者:由 林永青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12-05-02

我有很多親友都是臺幹或是老闆,我來提提從臺灣人角度的看法吧;很赤裸卻真實。

首先,臺灣的企業文化深受日、美影響甚鉅。老一輩的企業家多效法日本企業的師徒制、終身僱用制,講究輩分倫理或是前輩指導照顧的情分,而不完全是以階級為唯一依據。很多親友遇到大陸員工謀職、學習時恭謹,等到技術、know how上手後反過來指責上司「你算哪根蔥」的前恭後倨模樣;也碰過公司辛苦把一個人技術培養起來後,對方就高薪跳槽到競爭公司,或離職自立門戶,毫無對公司忠誠可言。因此,在臺灣幾乎都有的教育訓練、在職進修、人才培養計畫,在大陸就打了很大的折扣,公司得先確認某人的確值得投資再說。

日本企業講究信用、不說空話,同樣臺灣上司對於下屬也是相當信任的。然而,這樣的職場文化搬到大陸就行不通了;往往一個大陸員工對狀況還不上手,也不願意讓人知道他的困惑,卻回報「沒問題」,到了該交成果時才雙手一攤說「沒辦法」;而說「完成了」的背後卻是上司要幫他收拾殘局,造成單位更大的負擔。在臺灣,工作若有不明白之處就發問,上司同事都很樂意協助,並不會因此而看輕你這個人;但或許是大陸人從小就身處高度競爭的環境,也或許是講究面子不願示弱的緣故,多數臺企裡的大陸員工硬是不肯向人學習求援。於是,在多年的經驗累積後,臺幹對於大陸員工產生戒心(被視為不信任)、更仔細查核工作進度(被視為刁難),因此大陸員工也視臺幹極難相處。

也還有另一種信任問題。早先大陸禁止外國人獨資,所有公司必須由大陸人掛名負責人,陸資至少51%以上股份,於是所有的外企,一開始都是採合資方式在大陸投資。相較其它歐美日韓外資,由於他們對中國環境不熟悉,於是合資時都非常審慎地推敲合約內容;但臺灣人自恃同文同種,加上華人做生意講究「關係」而不是合約條文,最後有許多臺資公司被大陸合夥人吞掉公司經營權(例:北京的新光天地百貨)。

再來是責任制的問題。責任制是從日本人對於工作追求完美、確認事情獲得解決而來,因此臺灣企業流行「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必須把當天的工作進度或問題處理完成才下班(2010年臺灣人年均工作時數2176小時,世界第一)。同時美國企管精神裡很重要的「cost down」在臺灣也演變成「用盡一切方法減少成本」,特別對於中小型企業(50人以下)發達的臺灣老闆而言,一個員工擁有多面向的能力是最理想的;譬如一個會計職務,通常得承辦進出口報關、押匯,甚至人事保險租稅業務,這對慣於大陸一個崗位一個坑來說是難以想象的。不讓人準時下班、要求職務以外的工作,在臺灣是司空見慣的職場文化,出了臺灣就變成「剝削勞工」的狀況。

接著是臺商發展的背景。九○年代沿海剛開放外資時,臺灣政府為防止資本外流,禁止臺企前往大陸投資;於是最早前往大陸開公司設工廠的,都是小型而勞力密集的產業,臺幹都必須遠離家人「秘密」孤身前往大陸上班,身處異地相當苦悶。在當時大陸還未發達幣值又低的狀況下,許多臺幹搖身一變成為「有錢大爺」,吃好住好,上酒店、包二奶,很大程度上給一般民眾負面觀感。同時期的香港資金或商人也很活耀,相較香港人的闊綽,臺灣人務實的性格從負面來說,就是錙銖必較、吝嗇,該給一萬元的絕不會給你一萬零一元,相對還會跟你殺價。

於是,臺幹或是臺企給人的負面印象就是階級明顯、對人不信任、剝削勞工、要求過多、薪資福利肯給但會計較。

相較於歐美日韓,港臺資金算是較早進入大陸市場的,因此臺企在大陸摸索了二十多年,逐漸適應發展成現在的獨特文化;其它外資進入中國市場不過十來年,多數以原有的組織文化:扁平組織、彈性上下班、個人發揮空間、優渥薪資福利吸引人才,但這幾年他們也如同早期臺資一樣踢到鐵板,遇到上述問題。而在大陸薪資普遍上漲的今天,從臺灣外派幹部已不敷成本,愈來愈多臺企使用陸幹取代臺幹,讓本地人參與公司經營。

平心而論,對於員工而言,臺企的發展性絕對不如歐美企業,薪資福利差一截,較少multi-culture,講究團隊作戰大於個人發揮空間;但這種一人當三人使用的地獄環境,也塑造出能力強大的員工,很多外企相當歡迎待過臺企的人才。如果選對臺灣優勢產業,也想墊高自己的實力(非短暫身價),臺企倒不失為一個好的考慮。

標簽: 大陸  臺灣  臺幹  員工  臺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