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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和納稅--我們可以從馬太福音17:24-27學到什麼?

作者:由 Helford 發表于 體育時間:2020-11-15

基督徒一定要交十一稅嗎

“他們到了迦百農,那些收取聖殿稅的人來對彼得說:“你們的老師不納聖殿稅嗎?”他說:“納。”但他進房子後,耶穌就先問他:“西門,你認為怎樣?地上的王向誰徵收物品稅或人頭稅呢?是向兒子呢?還是向外人呢?”他說:“向外人。”耶穌就對他說:“那麼,兒子其實是免稅的了。不過,為了不冒犯這些人,你要到海邊下鉤釣魚,把最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啟它的口,就會找到一枚銀幣。你拿去交給他們,為我和你納稅吧。”“(馬太福音17章24-27節)

基督徒應該努力在社群中保持良好的聲譽,包括在納稅的問題上。耶穌基督曾親自在這方面立下榜樣。有一次,有人問使徒彼得,耶穌會不會納丁稅。這是一件只涉及兩個小錢的瑣事。其實耶穌的確是應該免稅的,因為聖殿乃是他天父的殿宇,而沒有君王會向自己的兒子徵收稅項。可是,耶穌作過上述的解釋之後,依然照例繳納丁稅。事實上,他甚至為取得納稅的兩塊錢而施行了一個奇蹟!既然耶穌本是可以免稅的,他為什麼要繳納丁稅呢?正如耶穌解釋,原因是:“為了不冒犯這些人。”

饒有趣味的是,馬太福音是惟一把耶穌生平的這個片段記述下來的福音書。馬太曾是稅吏,他顯然對於耶穌在這件事上所表現的精神留下深刻印象。

事實是,為了保持忠實公正的名聲,有時你也許不得不付出金錢作為代價。正如古代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24多個世紀之前指出:“在繳納入息稅方面,正直人總會比不義的人多付一些,即使兩個人的收入完全相同。”其實他本應補充一句,就是正直的人即使要為守正不阿付出代價,也永不會引以為憾。即使是享有正直之名,就已值得付出這個代價了。對基督徒來說,這無疑是至為真實的。他們十分珍視自己所擁有的良好聲譽,因為藉此他們的天父會受到尊榮,別人也會受他們的生活方式所吸引而歸附他們的上帝耶和華。——箴言11:30;彼得前書3:1。

然而,最重要的是,真正基督徒極之看重他們與耶和華的關係。上帝鑑察他們的一切行為,他們則渴望凡事取悅上帝。(希伯來書4:13)因此,他們竭力抗拒欺騙政府的誘惑。他們意識到上帝喜愛誠實、正直的行為。(詩篇15:1-3)既然他們渴望使耶和華的心歡喜,因此凡當得稅的,他們就給他上稅。——箴言27:11;羅馬書13:7。

在耶穌的日子,凡年滿20歲的以色列男子每年都須交納兩銀元聖殿稅,這相當於人兩天的工資。許多學者認為,這裡提到的四銀元錢幣其實是古希臘的四德拉克馬銀幣。這枚錢幣價值四銀元,相當於兩個人所納的聖殿稅。事實上,當時四銀元的錢幣遠比兩銀元的錢幣普及,使用起來也遠較方便。因此《新聖經詞典》說:“看來猶太人一般不會獨自繳納聖殿稅。”

另外,任何人如果單獨交納稅金,都須支付兌換費,費用可高達稅金的百分之八。但兩人一起交納稅金卻可免付兌換費。因此,連這些生活上微小的細節,馬太的記載也跟耶穌時代的流行習俗完全相符。

標簽: 耶穌  聖殿  他們  銀元  錢幣